地方银行发展需要新思路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保监会,挂牌,上市
  • 发布时间:2019-08-14 20:41

  2019年7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修订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为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扫除了障碍。由于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只有3家银行没有上市,此次修订对受诸多不利事件影响而陷于各种压力的地方中小型银行(下称地方银行)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根据2014年的规则,非上市银行要发行优先股来补充资本金必须先要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由于新三板市场目前融资功能有限,很难吸引银行去上市(目前只有1家城商行、4家农商行以及3家村镇银行在此挂牌),因此,按照原有规则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对于大多数地方银行并不现实。

  自从2012年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中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资本压力,地方银行尤甚。地方银行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一般来说主要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在A股上市的城商行共有13家(包括刚上市的苏州银行),农商行共有7家,其中6家集中在江苏。中国A股市场对于银行上市并不友好,在2007年共有3家银行上市后,直到2016年开始才重新有城商行获准陆续上市。一些地方银行迫于资本的压力不得不寻求去香港上市,哪怕只有较低的市盈率,目前在香港上市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共17家,其中城商行有14家,农商行有3家,鉴于香港市场与A股市场的价格差,不少地方银行寻求先港股后回归A股的模式,但到目前为止真正成功的只有郑州银行和青岛银行。总之,目前上市城商行为25家,上市农商行只有10家,两者共计为35家。相对于庞大的地方银行基数来说上市银行比例显然不高,而且在短期内来看大多数中小银行上市显然不符合脆弱的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然而,越来越重的资本压力迫使不少银行仍然执着地在通往A股IPO的路上排队苦苦等候,而另一些缺乏足够耐心者则寻求次优方案去香港快速上市。今年年初开始发行的永续债已经被部分全国性商業银行尝试,但愿这种资本补充工具之光能够尽快普照地方银行。

  然而,地方银行面临的挑战远不止资本的压力。来自负债的挑战直接影响银行的资金来源、流动性和资金成本,从而最终影响其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网点和规模的先天劣势让地方银行在吸收存款中明显处于下风。地方银行不仅在吸引个人存款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在对公存款特别是低成本的机构存款中面临着诸多或明或暗的歧视,如在许多涉及到财政性存款、养老金等项目竞争中,一些地方银行往往被排除在外,处于事实上的不公平状态。为了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地方银行只好吸收高成本资金或者发行同业存单、增加协议存款、发行债券,但地方银行此类负债业务或存在发行失败的可能或承受较高的资金成本。自从出现银行接管事件后,不少地方银行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同业负债明显下降。

  地方银行的另一个挑战来自于资产端。地方银行本来应该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地方百姓(居民或农户),因此这些银行深受地方经济好坏的影响。近年来,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确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地方银行的好坏沉浮与地方经济发展以及客户情况也息息相关。地方银行的资产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质量。一个GDP增长快、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强、居民收入增长快、企业投资活跃的实体经济往往给当地中小银行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然而,基于分散风险和追求快速发展的需要,地方银行有跨区域经营的冲动。曾几何时跨区域经营风行一时,一些城商行赶上了监管放松的好时机,而成为跨区域的银行。这种情况在2011年后被正式叫停。被限制在当地的银行为了自身的发展经常被别处的“好机会”所吸引,开展异地业务,最后形成巨大的风险。近年来,随着监管的强化,越来越多的地方银行回归本源,在服务地方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中扮演着主力军作用,但面临着较高的不良率压力。目前地方银行面临着来自大银行对普惠金融的竞争压力,大银行的普惠金融的成本优势使部分小微企业转向大行。虽然大银行做普惠金融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来说具有积极意义,迫使地方银行不断创新,但在短期内确实动了地方银行的奶酪。地方银行的股东单位,不管是当地国有企业股东还是民营股东往往在当地属于金融机构争抢的优质客户,地方银行不得不对股东进行相应的关联交易,但一不小心就可能难以满足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从业务上说还有一个挑战就是中间业务的压力。地方性中小银行很难在手续费及净佣金收入上取得较高的收益。一方面,为了吸引客户,地方银行往往减免手续费;另一方面由于业务资质的限制,他们无法满足客户多样性的服务性需求,缺乏获取不少服务性业务手续费或佣金收入的能力。为了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监管上目前鼓励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模式。目前获批的理财子公司基本上是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的,而地方银行是否都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如何设立则需要基于商业原则与银行战略认真思考,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申请能否顺利获批则需要获得一视同仁的对待。

  更为重要的是,金融科技对地方银行的挑战更加严峻。面对金融科技的挑战,地方银行不得不积极应对,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但由于规模的限制,金融科技投入的平均成本将很高,可能会影响银行科技投入的效率,而且金融科技及依托金融科技的创新最终是取决于人才队伍的,而地方商业银行由于地域的限制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则需要更优的竞争策略。

  那么,地方银行应当怎么办?从地方银行来说,当然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应当以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或涉农产业、民营经济、当地居民或农民、地方经济或农村经济为主要任务,在当地市场深耕细作。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地方性中小银行需要采取差异化办法,形成基于地方经济特点的特色业务和经营策略。面对数字化转型的大势,地方银行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不需要盲目模仿大银行的做法,追求先进性、全面性,而应当根据自身基础把握重点方向,加强合作,根据银行自身战略制定金融科技战略。地方银行应当基于接近当地市场、有着天然的“地缘、亲缘、人缘”优势,将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起来。依托管理半径小、决策链条短的优势,通过内部管理的精细化来控风险和增效益。在经济形势较好时,不错的经营业绩掩盖了管理上的漏洞。而在当前困难时期则应停下来努力打好管理基础。

  当然,地方银行更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是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在中国经济体系和银行业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当前保经济增长和防金融风险的形势下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首先是央行及央行下属机构的支持。央行应在流动性提供、信贷规模管理、债券市场主承销资格及债券发行、支付清算安排(如信用卡)、外汇管理等方面为地方银行提供支持。其次,监管部门的支持。监管部门可以更好地执行分类监管的理念,对地方银行制定和执行符合其条件的标准。从立法层面来看,不管是城市商业银行还是农村商业银行除了《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成立时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有所不同之外,没有一个法律或法规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他们与全国性商业银行一样面临同样的法律约束。如果有区别那就是分属于不同的内部监管部门来监管,这些监管部门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或标准,有些是成文的有些是口头的,因此,监管标准可能不那么稳定,难以提供稳定的预期。三是财政的支持。财政部门应在确立财政社保有关相关的银行业务资格时制定较为更为公平的政策。四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地方政府不应将地方银行看成是自己的第二财政而成为风险之源,而应充分尊重银行的规律而不干预银行的运行。

  然而在实践中,地方银行的发展与管理面临着两个重大的矛盾,那就是地方银行做大的冲动与风险的放大之间的矛盾、服务地方经济与追求利润增长的自身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两对矛盾,可能需要有新的思路。這就是说让愿意深耕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银行真正有利可图。

  不管是农村商业银行还是城市商业银行,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出身相同的机构而已,内部已经严重分化了。从资产规模来看,以城商行为例,大者资产已经超过两万亿元,小者资产不到300亿元;从经营区域来看,有30多家城商行已经实现跨省经营;有些城市化水平高的农商行客户基础已经与城商行或其他银行没有多大区别,但仍然还被称之为农商行。也许需要对银行进行重新归类并适应不同监管法律。对那些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一定规模且已经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不妨就让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对于事实上没有多少农村金融业务的农商行索性就让其成为城商行。当然,对于城商行和农商行需要给他们重新定位,可以实施不同的法律制度,从治理标准、市场定位、业务范围、审慎监管、股东要求、退出机制、流动性提供等进行明确的规范,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使拥有城商行和农商行身份的银行愿意坚守服务地方经济特别中小微企业或三农的定位,而不需要千方百计地去从事高收益高风险业务、跨区域业务以及同业业务。这可能才是让地方银行坚守社区银行定位实现稳定发展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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