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行与北海币

  • 来源:旅游世界
  • 关键字:北海银行,北海币,经济
  • 发布时间:2024-10-25 20:53

  董倩倩、孙艳丽、刘宁(山东博物馆)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不仅有军事上的鏖战,还有经济上的殊死斗争。

  1938—1949 年的十余年间,中国共产党在山东根据地,在正面战场的大后方,以北海银行为阵地,以发行的北海币为工具而开展的货币斗争,是革命战争年代金融战线斗争的经典战例,在中国战时经济史上、中国共产党红色金融史上、根据地红色政权建设史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山东博物馆珍藏有北海银行发行的多种面额纸币以及相关票据等文物,见证了战火硝烟中北海银行红色金融事业诞生和发展的历程。

  创建银行 自主掌控根据地经济命脉

  北海银行创建于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略中国和中共领导的胶东抗日民主力量兴起之际。抗日战争初期,山东各地的货币非常混乱,多种货币形式并存。有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有韩复榘发行的“山东民生银行票”,有日伪货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券”,还有各种私家商号滥发的土杂钞不下数十种。1938 年2 月,日本在胶东扶植建立伪政权。1938 年3 月,中共掖县县委创建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建立起山东最早的抗日民主政权。日军的入侵造成了胶东抗日根据地金融秩序的混乱,时值法币价值下跌,不法投机商为发国难财不惜滥发票券,导致物价特别是粮食价格飞涨,严重影响人民生活。1938 年10 月,毛泽东提出“有计划地与敌人发行伪币及破坏法币的政策作斗争,允许被隔断区设立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抗日根据地在经济战线上的战斗由此打响。

  为筹措军费,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稳定金融秩序,1938 年秋,掖县的抗日民主政权开始筹办北海银行,由曾在青岛中鲁银行担任经理的掖县籍张玉田负责筹备工作。12 月1 日,北海银行在掖县正式运营,并在蓬莱、黄县设分行,开始独立发行北海币。此后,北海币在胶东掖县、黄县、蓬莱三个根据地与法币等值流通。

  根据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1942 年5 月29 日下达的《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胶东区行政公署于9 月发布了《关于停止法币流通的通告》,宣布北海币为胶东唯一合法流通的货币,胶东建立了以北海币为本位币的统一货币市场。1945 年8 月13 日,山东省政府正式成立,宣布将北海银行作为负责财经工作的机构之一,并发布了旨在使北海币成为全省统一流通货币的布告。山东抗日根据地政府,以自己发行的北海币为依托,采取了禁止伪钞、取缔土杂钞、排斥法币等多种形式的货币斗争,有力地抵制了来自各方的对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搜刮。

  逆境生存 创造性实践“物资本位制”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敌后的经济战线斗争的尖锐程度,绝不亚于军事战线。” 在复杂的环境和统一抗战的形势下,如何处理北海币与法币的关系,如何保持“北海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是关乎根据地军需民用的大事。1943 年初,新四军华中抗大总分校政治部主任薛暮桥根据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物资本位制”理论。

  和当时通行的金本位制不同,“北海币”以根据地自产的粮食、布匹、棉花、花生等重要物资作为储备。根据地规定,银行新发行的货币,一半要交由新成立的工商局,用来收购各种重要物资。如果遇到物价上升的情况,工商局就出售这些物资回笼货币,从而平抑物价;反之,如果遇到物价下降的情况,则增发货币,收购物资。随着市场物价的涨落,工商局随时吞吐物资,调节货币流通数量,从而保持了币值和物价的稳定。通过与法币斗争、打击日伪货币、取缔杂钞等手段,北海币成为山东全省流通、名副其实的硬通货,在敌后甚至有“北海黄金”的美誉。到1944年1 月时,1 元法币可兑换北海币1.5 元,伪币只能兑换北海币0.45 元。

  红色金融凝结着共产党人大胆探索、不畏困难的智慧。面对敌伪的“扫荡”,我银行印刷所或频繁搬迁,或就地掩埋印钞器材;票版制作困难,他们就做成“冥府银行”字样,再抠改成“北海银行”;为了发行流通,将印好的纸币伪装成日用商品,放在棺材里运出……

  助农惠民 开拓农贷业务

  随着发展壮大,北海银行逐步扩大了自身的业务范围,开展了诸如储蓄、汇兑、投资等多项金融业务,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1942 年8 月7 日,山东莱芜农民张恒端和张义田在北海银行泰山支行泰山办事处签下了一张贷款保证书,以月息六厘的低利,获得了国币壹仟元的农业贷款。有了这笔款项,就可以购买种子肥料、添置耕畜农具、打井,自力更生,备战秋耕。

  作为中国共产党立足之本,农村和农民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农业的良性发展不仅能为山东根据地的敌后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更能为北海银行的稳固与壮大提供了一定的物资储备。自瑞金时期始,共产党即对农贷有非常重要的认识,北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均将主要的贷款业务放于农业贷款。

  1940 年,山东分局发布《山东省战时实施纲领》,《纲领》明确指出:金融贷款工作以农贷为主,发放对象为贫苦农民与抗属,以低利举贷为主要方针。为恢复抗日根据地经济,坚持抗战,1942 年北海银行开展了农贷业务,北海银行在东海地区的农贷数额达到594.4万元。抗战胜利后,北海银行积极开展发放贷款公债、抵御灾荒的活动。1946 年2 月,山东省政府指示北海银行在胶东、鲁中、渤海、滨海等区发放2 亿元贷款。1947 年1 月,山东省政府在发布的《关于贷款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北海银行为全省群众生产贷款五亿元。为抵御灾荒,缓解山东的财政经济困难,1948 年春,北海银行渤海分行发放80383 万元和100 万斤粮食的贷款,帮助灾区和其他地区的人民恢复生产和生活。北海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山东解放区土地改革的进行、农业生产和救助灾荒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

  完成使命 奠基新中国央行

  1948 年10 月5 日,中共山东省政府主席黎玉签发《山东省政府布告》,声明从1948 年10月5 日开始,冀南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与北海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在华北与山东两区,准许互相流通。1948 年年底,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基本实现了货币的统一。1948 年12 月,根据形势需要,中共中央将北海银行与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1950 年年底,北海币退出流通,从1938 年民族危难时刻开始,挺起山东金融大梁的北海银行及北海币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1938 年到1949 年,北海银行经历了从一个小地方的金融机构到成为国家银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巨大蜕变,北海币在伪币、法币、杂钞的多重夹击中问世,在一系列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抗日战争时期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主币,永远载入新中国的金融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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