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制化视角下的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建设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辅导员,法律,法制化
  • 发布时间:2015-02-05 08:32

  【摘要】在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以教育法律法规为指导,分析高校辅导员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水平,进而提出依法推进辅导员专业化建设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专业化;法制化;队伍建设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自1953年实施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但是随着时代的变革,已然面临严峻的挑战。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也开始偏向辅导员制度改革创新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发展上。近几年,虽然有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但是辅导员专业化建设仅仅局限在理论层面,没有实质进展。

  一、高校辅导员的法律地位及专业化法律依据

  1、辅导员的法律地位

  如果界定一个群体是否有教师资格,首要条件便是教育法律法规中的法定条件,是否取得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办法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没有明确提及辅导员的地位和规定教师中包括辅导员,但该法对高等学校中履行教育职责的主体界定为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其他具体包括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二者属于并列而非从属关系,辅导员作为高等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主体必须是高校教师中的一部分或者是其他教育工作者的一部分。

  《高等教育法》同时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明确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资格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依据《高等教育法》加以确认、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为确认凭证的。我国高等学校辅导员都经历了这种确认程序且获得了教师资格证书。

  因此,高校辅导员可以界定为专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等学术性要求较高、需要具备相关知识技能。辅导员属于教育咨询型教师。

  2、辅导员专业化的法律依据

  所谓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获得鲜明的职业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也是一个职业发展的最终方向。

  辅导员职业专业化是今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方向。但是没有对辅导员专业化形成统一认识。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是指辅导员队伍在发展过程中获得较强的专业素质,形成鲜明的专业标准,拥有稳定的专业地位的过程。《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教师享有六项权利,其中便包括要求高等学校应该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这些从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出发规定的高校学科建设发展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法律条文,也适用于辅导员专业化发展。

  二、法制化视角下辅导员专业化建设路径

  1、明确辅导员法定职责和身份

  鉴于辅导员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应该适时修改《高等教育法》,以明示的法条,将辅导员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给与界定。同时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使其上升为行政法规,具有更强法律效力。为辅导员专业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依法设置辅导员教育专业

  高校辅导员的选拔倾向于德才兼备的好学生,学校重点强调的是思想素质高、能力强,但专业背景与学生工作内在的联系欠缺,导致辅导员队伍缺乏开展深层次研究工作的学术基础和专业背景,阻碍专业化进程。我认为,在硕士招生中应该设置高校辅导员教育专业,通过定点的人才培养,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步伐。可以选择有实力的高校进行试点,建立研究基地,招收硕士生进行深造,为将来从事工作打好基础。

  3、实行“方向和梯队”定编模式

  以青岛科技大学这样的理工科院校为例,辅导员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工作中,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方向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每个方向都要有一支专业化发展的学术梯队,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资深教师担任带头人,梯队规划有各种不同的岗位设置,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研究视角,开展学术讨论和研究。同时,督导员个体要做好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基础上,从上述方向中明确自己的专攻方向,以专业化方向为导向加强理论研究。培养出一支不仅能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辅导员队伍。

  4、实施“三层次·一助一”模式

  所谓三层次是指担任思政课的教师、专兼职辅导员,一助一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三者要有机统一,互相帮扶,结合自身方位的职责和特点完成辅导员职责目标。通过思政课教师的引入,能够帮助辅导员完成专业方向的引导。专兼职辅导员一助一是为了兼职辅导员帮助辅导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为实现专业化的发展提供帮助。在现实中很多高校聘任优秀研究生承担这样工作,使辅导员有更多精力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但是多限于只能部门内部的勤工助学行为,没有一对一的具体配置。

  三、结语

  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方向,所以高等学校应该以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为知道,明确高校辅导员的法律地位及辅导员专业化的法律依据,依法推进我国辅导员专业化建设,使辅导员之一具有中国教育特色的职业设置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国家要依法明确辅导员的职责和身份,特别是依法加强设立辅导员教育专业,各高校也应按照上述的模式开展实践,使辅导员专业化的培养、培训形成互动机制。

  参考文献:

  [1]张砚清.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3):21-23.

  [2]黄军伟.中美高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比较及启示[J]理论月刊,2008(11):10.

  [3]杨晓慧.培训培养与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08(13):19-21.

  文/付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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