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夯实审判基础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法院,思想文化,审判
  • 发布时间:2015-02-05 12:04

  ——论加强法院思想文化建设对公正审判的影响

  【摘要】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就成为了一个热议话题。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专门力量,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理应成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本文结合永嘉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在调研上海二中院等法院文化建设基础上,提出了法院思想文化建设推进之必要性,指出法院思想文化建设与公正审判形成良性循环的重要意义,最后点明法院思想文化建设三个方面的着力点。

  【关键词】法院文化;思想文化建设;法官;公正审判

  在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推进文化改革发展而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的前提下,机关文化建设成为各地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上愈发重视人文精神,呼吁人文关怀,各地法院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永嘉法院提炼确立了“忠诚、公正、尊荣、自律”的永嘉法院精神,引领法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萧山法院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贯穿法院的审判工作。上海二中院营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引领法院的各项工作。有人说,一切文化都将沉淀为人格,既如此,法院的文化建设就要为培育法官的健康人格服务,而法官的品行、等级、力量、眼界、气度、心态等人格因素又需要先进的思想文化来丰富和晕染。

  因此,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法院工作人员思想文化素质,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是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实现“让每一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对于法院文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不同学者,甚至不同法官都有不同的理解。如杨德龙认为,法院文化由三部分构成,表现为三个不同的层面,即基础部分、主体部分和外在部分。基础部分是精神文化,也是文化的精神核心层面;主体部分是行为文化,也是文化的中介层面;外在部分是物质文化,是文化的表层面。[1]再如叶三方认为,法院文化不但强调“公平”、“公正”、“效率”,还倾注着对人的深层关注、关爱与关心,包容着对原本意义的生命的尊重与关怀,容纳了对人生、法治意义的终极思索与不懈探求。[2]显然,有些法律思想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是共通的,如公平公正、廉洁等,但由于各个地方法院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毋需一味地照搬成功法院文化建设的案例而忽视了自身的独特性。

  笔者认为,所谓法院文化,实乃法院“人化”,它是以法官为主体和代表的审判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所共有和特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物化与非物化的体现,包括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以及语言、习惯、传统等。法院的文化建设除了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外,更应注重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文化建设。永嘉法院强调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文化引领锐意进取的队伍建设为主旋律,以先进的思想文化理论武装头脑、凝聚力量,推进审判工作公正、有序的进行,为永嘉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2009年提出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后,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文化建设实施纲要》,确立了“逐步把永嘉法院创建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健康向上的学习型法院;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文明单位;全面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优秀法院”的总体发展目标。通过树立共同愿景,引导全院干警“凝神聚气共树形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氛围。2012年2月,最高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来永嘉法院考察时,对永嘉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和队伍建设推动文化建设、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目前,该院“创建学习型法院、文明单位和优秀法院”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获评浙江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今年申报了浙江省文明单位并已完成公示。

  二、法院思想文化建设推进之必要性

  首先,是建设优秀政法干警队伍的需要。社会在进步的同时,许多司法观念也在悄然转变。在西方国家,法官不再一味地被当成不会犯错的审判机器,而是被当做普通的个人来对待,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和推崇。我国也在追求塑造人性化的法官形象并为之作出努力,近几十年内在制定许多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时,也加入了人性的思考。如《法官法》中规定的,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等规定,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法律承认法官首先也是普通人,也会受各种复杂的人情因素影响。一如之前所提到的,优秀的法院文化对法官人格的培育、职业素养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熏陶作用,推进政法干警思想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司法队伍建设、司法审判公正的源泉和内在驱动力。

  其次,是公正审判的前提。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法官的形象,不仅是大楼、法袍来创造,更要靠法院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诠释、去塑造、去丰富。推进法院工作者的思想文化建设,对法官自身职业形象的定位和审判工作效能的提高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使法院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御外来的不良诱惑,提高法院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将服务人民的理念牢记在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确保法律实施的公正性,并及时有效地解决人民的诉求。永嘉法院深知法官作为国家司法权的载体,尽管其职业能力使他们掌握了影响社会的强大力量,但只有将这种力量与法官为民众谋福祉、为社会担道义的高尚职业精神相结合,法官职业与其相应的法官素质才有可能对社会大众产生强大的亲和力。永嘉法院基层法庭的巡回审判、诉调对接、预约立案、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做法都是基于这一考虑推行的,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树立了良好形象。

  最后,是增强社会认同感的要求。在现代司法程序中,往往存在着“案了事不了”的尴尬局面,案件审理结果的宣判,并不等同于诉讼的终止,当事人往往采取上诉、申诉,甚至上访等途径表达其对案件审判结果的不同意见。同时,相对于英美体系国家中社会公众对法官和法院的充分信任,如辛普森案件中,几乎所有的社会公众都认为辛普森就是杀害其妻子的凶手,但却十分尊重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许多中国的审判工作者可能都存在着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审判结果均不满意的疑惑,无论是“案了事不了”,还是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于法官和法院的“不信任”,追根究底,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对案件结果、法官或者说是法院的认同感。而推进法院思想文化建设,以一种平和、内敛但不乏真实的姿态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的公正性与关爱性,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法院思想文化建设与公正审判的互动

  正如法学家郝铁川先生认为,“在我看来,一切法律问题说到底都是法律文化问题。”法院先进文化的铸造、保持和发扬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来说极具重要意义,而法院思想文化建设的推进必然从根本上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使法院文化成为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有助于法官进行正确的职业定位。众所周知,法官对自身正确定位是公正审判的前提,然而,现代社会的法官相较以往,面临着更多的各式各样的诱惑,同时,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也带来了多样化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因此,如何正确定位,强化法官作风和廉洁性建设又是个复杂的现实问题。而法院思想文化建设正是通过潜移默化、渐入人心的方式,在整个法院文化日新月异的大环境下,培养法官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法律至上的理想信仰。比起说教式的训导,显然这种让法官在文化环境中自发接受、学习,养成良好的法律传统,其领悟到的理性思维方式也更为稳固,从而能对自身职业进行正确定位。

  二是有助于追求案件的“终结”。司法自然应当独立,但在我国这样一个十分重视民意的国家里,如何加强社会对于案件审判结果的认同感是一个永恒的重要课题。我国近几年的审判工作从追求实体公正转变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这也是法院文化与时俱进的一个反映。在中国,无论是法官还是社会,大家最怕的就是“人情案”,而在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结果有着不同理解的情况下,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在很大程度上能消除其疑惑,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此外,作为法院文化的践行者和创造者,我们不仅要学习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一些司法发达国家的法院文化,更要重视我国古代的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在现代这样一个诉讼爆炸的社会,每个基层法官每年的平均办案件数足以让外国同行瞠目结舌,在这样的背景下,古代“息讼”思想与近代法院所力推的以调解等审判外的方式有效地解决案件的症结有着共同的追求。将优秀的法院思想文化加以吸收结合,最大程度地丰富法官的精神世界,在法院思想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通过法官品格发挥法院文化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保证法院工作的持续、协调、全面、快速、科学发展。

  三是有助于建立法院系统案件审理的长效机制。如针对温州的民间集资现象,在国家将温州确立为改革试验点后,温州中院也及时公布了《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司法保障30条”,在严格区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有效审结集资案件的同时,也助温州金改一臂之力。这种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法院文化,不仅在法院内部凝成一股合力,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更是法院及时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增强案件审判工作说服力的有效途径。

  四、如何推进法院思想文化建设

  法院思想文化是法院全体成员共同意识的体现,是其共同参与审判与管理实践得出的结果,它必须符合社会对司法体系进步的要求和期待。笔者认为,法院思想文化的建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吸收共同的优秀法律思想。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永恒的主题,自然也应当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前提。法官只有严格执法,用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案件,以中立审判者角度去解读案情,获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感。除此之外,廉洁奉公等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要求,也应酌情接纳。如永嘉法院确定了“忠诚、公正、尊荣、自律”永嘉法院精神,引导广大干警以“忠诚”为理念,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以“公正”为生命,明辨是非、定分止争、维护正义;以“尊荣”为信仰,培养法官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崇感;以“自律”为品质,要求干警在工作上亲和敬业,不嗔不怒,生活中儒雅好学,不贪不腐。

  二是建立特色化的本院文化。有特色才有生命力,各地方法院只有结合具体社会环境,才能使其创立的法院文化稳固发展,才能使法院文化被本院法官所接纳,才能提高本院审判工作的效率,使案件审理结果更易被当地民众所认可。温州的各地方法院,其在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下,及时出台相应对策,满足温州人民的审判需求这种与时俱进和独立创新精神,应当作为温州地方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又如永嘉法院在营造文化环境方面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和永嘉地域特色的结合、古老司法文明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有机融合。“永嘉法院院标”由华表、天平、楠溪江、狮子岩等图案构成,既具地域特色,又显司法特点;南广场两侧景观造型为一“山”一“水”,寄寓“公正如山,公平如水”之意;“法制展示厅”、“廉政文化长廊”、“法脉永嘉文化展馆”等文化设施处处承载着乡土法脉积淀与现代司法理念的碰撞与交融。

  三是注重法院文化和法官的衔接。文化的传承只有靠个人的展示才能得到体会,法官队伍的学习状况如何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决定因素。没有法官的参与,所谓的法院文化建设只会成为宣传的口号,难以获得共鸣。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律价值观、人生价值观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切实使法院文化为本院的法官所接纳,并力求以卓越的司法能力来体现先进的法院文化。如永嘉法院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重温入党誓词、演讲比赛、主题法官沙龙等活动,促进广大干警自觉成为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创设“理论中心学习日”、“青年法官沙龙”和“法官论坛”等学习交流平台,通过读书会、务虚会和外出考察的形式加强交流学习,推进工作并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

  参考文献:

  [1]杨德龙.法院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J].理论建设,2006,(4):71-72.

  [2]叶三方.法院文化的作用[J].中国审判,2006,(9):52-53.

  文/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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