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乡镇政府因何易陷形式主义泥潭?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乡镇政府,形式主义
  • 发布时间:2018-03-22 10:01

  形式主义,作为一种资源空耗、体制空转的“官僚制隐疾”,为何还能长期存在?原因值得深究。其基本规律是:越是基层的政府单位,所受到的上级压力愈大,形式主义作风越发普遍;越是“运动式”治理的任务,所受到的时间压力愈大,形式主义作风越发严重。

  层层加码的“压力型体制”

  在目前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行政体制下,所有上级政府都有对乡镇政府“下发文件、布置任务”的权力,而后者只能“照单全收”。

  但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决胜精准脱贫的关键期,乡镇政府面临繁重任务:信访维稳、防火防灾、精准扶贫、环境治理、交通安全、公共服务、土地征用、基础教育等几十项甚至上百项任务,接踵叠加而来。

  更有甚者,县级政府为显示“政治重视、执行有力”,把各项任务的指标体系又细化分解,一项工作往往分解为几十项“量化指标”,并且都要“按月、按季度”并“全过程跟踪检查”。这便是我们在基层调研中,干部反映普遍的“层层加码”。这也为乡镇政府各种“形式主义应对”埋下伏笔。

  县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都通过各种“责任书”,把应由各职能部门完成的“任务”,逐项逐条下放落实给“乡镇”,但“项目资金”和“检查验收”等权力,仍掌握在各专项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层层责任状”也就变成了上级部门的“层层免责单”。

  乡镇政府对这些“责任状”,只能“无条件服从”,少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为无论哪个专项办公室或职能局,都掌握“资金和资源”,都是乡镇政府“不敢得罪”的上级部门。

  同时,在重要领域和任务方面,还有“一票否决”:如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有的还实行“考核打分等级排名”,优秀者奖励,连续两年“末位者”,乡镇主要领导免职。这些都与领导晋升评优、一般干部的福利等“挂钩”,大家不敢有任何怠慢。

  由此,顺着行政层级链条,乡镇政府成为“责任不可再分”的“最终责任承担者”。上级每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任务责任”按期完成,不断地到基层乡镇“督促检查”。这便形成了应接不暇的“检查大军”:各级各领域不断追责的检查考核,也成为乡镇政府“生产”各种“形式主义应对”的土壤。

  责任下的“运动式”治理

  我们在全国各地不下100个乡镇政府实地调研发现,目前一些乡镇政府的基本运行状况和治理方式呈现出“疲于应付的忙乱状态”。

  主要根源是,经过多轮乡镇合并,现有乡镇管理规模扩大,而政府编制遵循“只减不增”原则,大的乡镇,编制有70到80多人(行政编加上事业编),小的乡镇有40到50人左右。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急剧加快,精准扶贫、移民搬迁、土地征用、基层党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美丽乡村等,都需要乡镇政府最终“落实”,并通过“考核验收”。于是,乡镇政府陷于“人少事多”的被动工作中。

  首先是“集中运动式治理”。什么事最紧急,考核最严,乡镇政府就全体出动,集中完成。

  其次,“加班加点工作”,“白加黑、五加二”忙工作,是乡镇干部的常态,出了事就得下岗。调研中,东中西部乡镇干部最普遍的反映是“忙、忙、忙”。

  三是聘请大量外聘人员。这是东南沿海地区乡镇普遍做法,如东部一个乡镇,行政编、事业编与聘用人员,基本保持在1:1:1的比例,均为40个左右。

  乡镇政府陷于完成各种“任务”、“项目”的纷繁之中,容易失去工作主动性,无法自主统筹和开展适合本乡镇发展的各项规划,也进一步加剧乡村自治的“行政化”。即乡镇政府也把各个行政村,变成自己工作的“腿”,村民自治功能衰减。

  各种检查考核下的疲于应对

  我们在中部某县调研中,有乡镇书记粗略回顾了一年中迎接的“检查”:精准扶贫,每月4—5次,包括省、州、县级;安全生产,每月4—5次,包括陆上、水上、药品、食品、交通等;党建检查,一月一次;美丽乡村建设,每月4次,包括州、县各两次;森林防火,清明节、春节各一次;重点工程、防汛等,不定期检查。每月的检查大概10多次,一年之中的检查至少达100—150次之多。

  岁末年终,更是乡镇迎检的“繁忙时期”,有时,几个检查组同时进驻乡镇。各种“检查考核”重复而叠加,再“正派”的干部也可能“忙于应付”。

  由此造成了乡镇政府工作的“形式主义应付”:一是“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填表”。

  二是无法精准量化或核实的“数字”,变成了“数字造假”,出现“任意编造”“一个领导可以随意推翻几个考核数据”等现象。

  三是“填表应付”变成“常态化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个女大学生志愿者在这个乡镇一年的“工作”就是“填表”,“没日没夜地填”,直到把这女大学生“填得头昏脑涨”,抱怨“填疯了、填哭了”。

  尽管调研中访问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都表示“万般无奈”,甚至也“深恶痛绝”。但“不完成任务就走人”的压力,也使乡镇干部被“裹挟”到“形式主义泥潭”中。当然,这其中绝不排除个别乡镇干部本身的作风问题和责任担当问题。

  缺乏基层群众监督

  各种形式主义之所以“痼疾难除”,还因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体制空转”。在目前高度流动的基层社会之中,基层民主参与的不足,更是加剧了这种监督困境。

  无人监督。基层乡村社会处于急剧变革中,大量乡村有生力量外出打工,乡村社会建设的“主体空心化”,造成很多基层事务无人过问。

  无从监督。一些基层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相对缺失,很多基层政府工作和公共事务,基层群众无从知晓,也就谈不上参与和监督。

  无法监督。应该说与老百姓利益最密切的公共事务,老百姓最“知根知底”,公共服务的“绩效”和“利弊大小”,老百姓最清楚,比如乡村的环境卫生和扶贫效果。老百姓的一句句真话,胜似千百万形式主义考评,但基层自治的弱化和基层民主的衰弱,使群众的监督力量无从发挥。

  在目前政府体系内部运行的众多“检查考核”,基层民众无法有效参与,更没有制度化的机制来保证民众参与。一些检查考核未走进群众之中,外部监督的缺失造成民众参与的不足和民主监督的不力,这是“形式主义调研、考核”,之所以长期存在并在“体制内盛行”的社会性体制根源。

  各种花样翻新的形式主义,“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有其深刻的根源,绝非高喊一两句口号所能遏制,更非立马就能根除。只有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加强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才能真正走上制度化防治形式主义的法治之路。

  文/周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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