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流动性监管再进一步 基金公司无奈转向“市值法”产品

  •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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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09 14:31

  自6月1日起,货币基金每日赎回份额被限制在1万元以内,这对依赖网销渠道的基金公司影响较大

  才成为打破刚兑目标之一,逐渐脱离“保本”形象,货币基金最近又被加了一道“紧箍咒”,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发文规定,自6月1日起,货币基金每日赎回份额被限制在1万元以内。

  监管层提出这一政策,也缘于“部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以所谓‘实时大额取现’为卖点盲目扩张业务规模。”但无疑,流动性强是货币基金近年来快速发展,并获得市场青睐的重要原因。

  不仅赎回受限,基金公司也不再自掏腰包来确保其“保本”,这将给货币基金市场带来何种影响?若货币基金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大为下降,基金公司将如何应对?就以上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某基金公司。

  赎回提现受到限制

  5月14日,支付宝官方公布了余额宝一项提现服务调整:“从6月6日开始,转出到银行卡当日快速到账额度从每日限额5万调整到1万,转出到银行卡普通到账服务(第二天到账额度)和消费支付等不受影响。”

  余额宝之所以将赎回额度调低,其实是对监管部门政策的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对货币基金的销售赎回提出要求。

  其中包括: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

  所谓的“T+0赎回提现”,也就是“即赎即用”,显现出货币基金高流动性的优势,这也是货币基金吸引投资人的因素之一。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之所以出台《指导意见》,相关部门表示,近年来,由于市场机构的无序竞争、部分基金管理人以所谓“实时大额取现”为卖点,盲目扩张业务规模,给投资者带来无限流动性预期,使投资者忽略货币市场基金自身蕴含的投资风险属性,忽视普通赎回安排,同时,垫支机构也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市场极端情形下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亟须加以规制。

  《指导意见》会对货币基金市场带来何种影响?北京某基金公司对《投资者报》表示:“赎回额度减少后,对我们公司的影响并不大,公司旗下部分货基属于银行券商定制的产品,受到的影响较小。相比之下,像天弘这类更依赖于网销渠道的基金公司,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Wind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共有389只货币基金,规模最大的便是天弘余额宝,达到1.6万亿元,占据货基总规模的近13%。规模排名第二的是建信现金添利,为6351亿元,差距明显。且不同于机构定制货币基金,余额宝的投资者以个人为主,若说此次赎回限额对天弘余额宝的影响最为直接,也不无道理。

  “市值法”货基已现身

  监管部门称,货币基金自身蕴含投资风险属性,不允许基金公司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因货币基金不等同于现金等价物,并不是只赚不赔。

  货币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货币工具,当中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

  虽说投资的范围都是一些高安全系数和稳定收益的品种,但货币基金也可能产生亏损。目前鲜有负收益,因货币基金普遍采用摊余成本法。这一方法,是指将买入债券的成本价格及票面利率收益平均摊销在基金期限中,并于每日计提收益。

  采用摊余成本法,先赎回的投资人具有先发优势,将基金浮亏留给剩余的持有人,加剧挤兑风险,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为了确保货币基金的保本形象,基金公司甚至自行垫付本金收益,未严格遵循摊余成本法。“T+0的实现机制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垫付;一种是管理人垫付。”前述北京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

  去年10月,监管层发文对新设基金使用摊余成本法做出诸多限制,至此,新成立的货币基金多是采用市值法。证监会网站显示,目前已有易方达、富国、中融、建信、华宝、南方基金6家基金公司上报了“市值法”货币基金产品。

  货基将告别高增长

  不同于摊余成本法,市值法货币基金按照市价估值,赎回无先发优势,能降低挤兑风险。未来随着“市值法”货币基金规模的逐步增长,全社会货币基金规模剧烈波动的风险将会降低。

  “监管层对新设基金使用摊余成本法设定重重约束,一是为了限制货基的规模;二是为了鼓励基金公司用市值法应对赎回。”一位基金行业第三方人士对记者表示。

  “新设基金使用‘市值法’是发展方向,但还不是当前主流。一些规模较大的货币现已达到几万亿,‘市值法’货基一时达不到这个程度,但是摊余成本货基现在都不批了,所以‘市值法’货基未来肯定会发展。”他补充道。

  “市值法”货基目前并未受到基金公司欢迎,在前述北京某基金公司看来,基金公司更多出于无奈,成立市值法货基。“从我司的角度看,市值法估值的货币基金不具有布局紧迫性,一是与当前的公司战略不匹配;二是短期内看不到市场需求,无法贡献规模及管理费收入;三是产品相关配套政策尚不明确,有待观察。”

  值得一提的是,该基金公司向记者透露,因收取管理费低廉,货币基金为公司贡献的利润并不多。但从前出于与机构维护关系等原因,货币基金规模目前在基金行业中仍有压倒性优势。Wind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货币基金的规模达到12.6万亿,占基金行业总规模的63%。

  然而,监管层连续出台政策规范货币基金业,意味着货币基金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尽管对“市值法”货基持观望态度,但上述北京基金公司也承认,未来货币基金会告别规模增长,同时会伴随收益率下降、净值化运作及去功能化,回归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功能。

  《投资者报》记者 张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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