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春天的邀請函「惠台31條」對台商及兩岸的影響

  • 来源: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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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15 13:59

2月28日國台辦公佈31項惠台措施,在許多領域給與台商、台生、台胞同等大陸國民待遇。此次措施幾乎都是我們台企聯及各地台商協會歷年多次反應、爭取的問題,而且涉及部門眾多、影響層面深遠,並非一蹴可及。但大陸能政策性一次同意並全面推動,遠超出台商及各協會會務幹部的預期,不僅顯示國台辦工作的細緻、深入與氣魄,更傳達對台灣同胞的善意和重視,可以說是2018開春大禮,令人振奮。

企業經營利好頻出

大陸經濟高速成長,市場規模與競爭不斷創新,企業經營難度與日俱增。而近來政府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台資生產型企業雖能完全認同,也努力配合降污減排,推動技術轉型升級;但因整體生產要素成本連續上升,且工廠受周邊逐漸發展或新增環保要求的擠壓必須考慮遷移整改,問題是沿海省市工業區工業用地價格高漲一地難求,台商融資無門,不免有進退兩難之歎。此次出台的政策對合乎資格的台資企業提供「依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的優惠,無疑是重大利多;而對符合條件的台企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更是吸引力十足。

特別是在金融方面,「惠台31條」納入兩岸征信機構可以合作提供服務,意味著台企在台灣母體公司或關聯企業與個人的有形、無形資產或專利、產品市占比及技術標準等都可務實列入考量認定,有助於取得貸款並提高融資額度。再則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進行銀團貸款,不但解決台資銀行執行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限制,台企或台商個人的兩岸資產將可以作為抵押或擔保物,也大大舒緩了台資實體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壓力。尤其令人驚喜的是,大陸開放台灣同胞或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允許台商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並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或以合資、合作、併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都使台商和台企能更快地融入大陸市場,爭取商機擴大營運規模。

與此同時,大陸也對台灣農企熱情招手,除可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外,在中西部、東北地區已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政策支持力度更大、更集中,相信將有助於引領台企梯度轉移。

人才交流更趨活絡

未來台灣研究機構、大學或企業的科研人員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究計畫專案,台灣地區智慧財產權在大陸的轉化可享有同等激勵政策,意味著台灣現有「產、學、研」合作的機制可以直接在大陸推行,企業不只可在技術研發、管理和專利獲得上取得更多資源、人才、成本的優勢,在科研成果的轉化上也有更多的自主智慧財產權。

台胞不但可以參與「千人計畫」、「萬人計畫」、報名參加53項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及 8 1 項技能人員的職業資格考試, 也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傑出青年科學、藝術等各類基金專案;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者可以執業,即使只持有台灣醫生資格也可註冊申請短期行醫;台灣合格的證券、期貨、基金專業人員只需通過大陸法律和法規考試就可執業,以及鼓勵台灣教師到大陸大學任教等,這些開放措施都讓台胞、台生赴大陸發展比到其他地區或國家創業、就業有更好的成功機會。過去台商常為子女在台灣或在大陸接受教育的取捨傷透腦筋,有時甚至必須忍受家人分離之苦,今後大幅去除學經歷資格認證的障礙,生涯發展不必受限,將會吸引更多台商二代跨海就學、就業,這是台商之福, 也是台灣青年之福。

文化開放 力不可擋

在文化交流方面,大陸圖書、廣播、影視對台全面開放,台胞、台企也能參與並爭取大陸相關行業的各種獎項,對於資源取得以及投資報酬率必然有正面提升效益。更特別的是首度鼓勵台胞加入大陸各類社團組織及台資企業參與行業協會,彼此共享資源和資訊,建立合作平台,有益未來發展;而台灣的文化、藝術、宗教各類組織也可和大陸相關團體對接,並可申請兩岸交流基金,共享成果。由於政府的正面支持,以往參與扶貧、支教、社區等基層工作卓有聲譽的社會公益組織,如慈濟功德會等未來在大陸的愛心活動將可更順利的推廣,並獲得民間更廣泛的支持;而兩岸的文化交流也將更如百川匯 聚 入 海 一 樣 自 然 順暢,力不可擋。

「惠台31條」措施的推出,不僅凸顯大陸政府對兩岸關係主動積極的態度,也展現一種高度自信和開放、包容的氛圍,讓所有台企、台生乃至整個台灣社會同感溫暖和嚮往。只要這封春天的邀請函能有效傳達、迅速落實執行,我相信在半年到一年內彼此的經濟文化交流將會更全面、更熱絡,而兩岸關係在各領域各層次自然融合發展下也必會不斷開枝散葉,達到新一輪的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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