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副市长与黑老大的“亲兄弟江湖”

  • 来源: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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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9-09 11:28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陈才强、李良伟等三十人特大涉黑案。

  主要被告人陈才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强奸罪等十九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份长达二百一十八页,将近十二万字的刑事判决书,详细记录了1998年至2016年间,陈才强涉黑团伙涉案金额六亿多元的一百余起违法犯罪案件。

  这一涉黑团伙为何能“纵横江湖”十八年?除了陈才强本人手段“过硬”外,他还有一个当副市长的亲哥哥。

  黑老大弟弟

  判决书显示,陈才强,1974年生人,初中文化(亦有多家当地媒体报道其为小学文化)。

  2000年左右,这位绰号“灵骨看”“强哥”的黑老大与温岭市黑恶势力李良伟经过黑黑协作,逐步形成了以陈才强、李良伟等人为组织领导者,成员三十位左右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立后,内部层次分明,实行分层管理。由陈才强、李良伟等人通过支付生活费、发放工资、赠送股份、资助逃跑、摆平事端、帮助逃避处罚等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

  为了给组织提供经济支持,陈才强等人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大肆摄取非法经济利益。其中,判决书显示,陈才强等人通过捏造虚假贷款事由、虚构资金用途等欺骗手段,骗取多个银行贷款,其中陈才强参与骗取贷款资金一亿一千一百八十万元。

  随着“事业”不断做大,陈才强有了“更高的追求”,开始努力寻求政治上的身份。渐渐地,陈才强拥有了台州市政协委员、民建温岭市副主委等身份。

  陈才强还开始信佛,可最终也没做到六根清净,他在手下面前宣称:“我什么都放得下,但女人我现在还是放不下。”

  2010年、2013年和2014年,陈才强在其所担任总经理的温岭市九龙国际大酒店九楼豪华办公室内,分别对三名KTV包厢“公主”实施奸淫,其中还有一名未成年人。

  这个时期的陈才强,“在温岭就是可以横着走”。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陈才强背后的“保护伞”--亲哥哥陈才杰。

  副市长哥哥

  陈才杰比陈才强大两岁,出生于1972年。2015年7月,陈才杰被提拔为台州市政府副市长。然而不到一年之后,在2016年4月拟任中共台州市委常委时,他的公示却未得到通过。

  2016年4月,正是金华和台州警方联手打掉以陈才强为首的犯罪团伙的时间。一个月之后,陈才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时间倒回2008年,时任中共浙江省临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陈才杰,受到商人王某邀请,投资入股其在三门县的船厂。出于避嫌心理,他借用弟弟陈才强的名义入股。2010年初,时任台州市路桥区委副书记、区长的陈才杰,授意有关部门在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中增设资格条件,使王某公司以底价拿到该块土地。

  这段时间,也是弟弟陈才强自认为“人生在温岭当地最辉煌、最顶峰的阶段”。陈才杰不仅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为弟弟提供帮助,还屡次出手帮弟弟摆平麻烦。

  2011年,陈才强因手下蔡玲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被温岭市公安局打黑办盯上,在陈才杰的安排下,陈才强逃往香港“避风头”。同年,陈才杰升任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此时的陈才杰私欲更加膨胀。他在悔过时提到,“说心里话,一方面想干事,一方面也想赚钱。”

  2017年11月8日,陈才杰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我父母只生养了我和弟弟两个孩子,从小就叫我要‘多带带他’。私下里,我也会严肃地批评他;但场面上,出于亲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违规帮他打招呼。”

  在陈才强2016年被批捕时,父母边流泪边拉着陈才杰的手说:“我们老了,你弟弟的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陈才杰泣不成声,点头答应。可一年之后,陈才杰自己也被调查。

  在被宣判之时,陈才杰四十四岁。

  【原载《中国新闻周刊》】

  ○鲍安琪 张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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