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

  • 来源:通信产业报
  • 关键字:市场,试点,网络
  • 发布时间:2019-04-27 21:46

  通信产业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信息通信市场环境,推动网络安全责任落实,树立行业良好风气,3月14日,工信部印发《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启动宽带“双G双提”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纵深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4G网络建设,力争实现全国98%行政村通4G,98%贫困村通宽带。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加快5G商用发展进程,扎实做好标准、研发、试验等工作,提前谋划业务和应用布局。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强化应用推广,完善IPv6网络支撑体系,提升IPv6用户渗透率和流量。加强网络运行管理,推进网间互联互通,实现网间带宽新增扩容2500G,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

  《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电信服务规范》,规范服务协议订立和业务宣传,明确告知用户限制性条件的内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用语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完善合作管理制度,加强对代经销商的管理,明晰合作伙伴職责权限。全面推进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

  《意见》明确指出,加强与消费者协会、互联网协会、电信用户委员会等沟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基础电信企业要着力提高用户投诉解决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加强舆论动态跟踪,对用户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及时预警处置,事后分析研判,注重源头治理,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密切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健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落实宽带垄断专项整治要求,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强化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不得签订排他性服务协议,坚决杜绝大规模群访群诉、重大负面舆情等恶性事件。不得使用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

  《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完善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强化机构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全面做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网络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与威胁治理、网络安全重大活动保障支撑等工作,有效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确保企业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升级扩容与网络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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