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公司创意类 单项 金奖—奥美世纪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网络广告,创意类,金奖,奥美世纪
  • 发布时间:2011-01-11 14:46
  数字时代日新月异,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变化,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等,广告也是如此,最为明显的表现在新媒体给广告带来的颠覆性的变化。

  互联网对于那些25岁左右的人就是生活的绝大部分,而这些人也正是如今的主体消费人群,如何运用新媒体来吸引这些人,这是广告主和广告公司都比较关心的点。

  国内广告公司看重的更多的是媒介,比如说用户数量、导向、广告位置等因素,而在创意与媒介方面的需求并不匹配,处于割裂状态。媒介应该与创意进行整合,思考什么样的创意适合什么类型的媒介。比如奥美世纪做的李宁的风格斗士的富媒体广告就很好地运用了媒介广告的新组合方式,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视觉冲击力,从而达到很好的品牌传播效果,这就是在新媒体上玩创意。广告不是阳春白雪,不是艺术,我们的任务是与人产生沟通,感染他们,让他的思想和他的金钱靠近你的产品并且远离你的竞争者。大创意能够迅速而深刻地做到这一点。不要忘记一则古老的广告法则——AIDMA理论,只有引起注意(Attention),才能提起兴趣(Interest),激起欲望(Desire),增强记忆(Memory),最终采取行动(Action)。如果你的广告不能起到沟通的作用——让人笑、让人哭、让人感兴趣,那么无论你投入多少金钱、应用多少媒体都不会奏效。

  在各类新媒体开发下玩各种大胆的创意,对于广告主的投资回报是绝对值得的。在网络行销的传播中,使用小小的创意就能在小小的媒体投放中产生巨大的效应,这也是现今为什么很多大牌的广告主已经注重广告投放去互联网、移动广告、病毒传播等等新型广告传播载体上的原因。重要的是,广告要注意广告消费的环境。因为广告不是做给广告人看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的广告,必须要能够具备俘获人们心灵的感召力。虽然人们每天平均要受到6000条广告讯息,但他们能记住的只有独一的创见。

  精彩案例:

  李宁风格斗士疯狂流媒体

  李宁篮球主打“风格斗士”的概念,并以此为契机邀请麾下的三位NBA球星访华。我们要做的,是以三位签约球星为例,向受众传达“霸主型”,“创造型”,“策动型”这几类篮球运动员的特点,吸引用户参与主题活动。在这个广告中,我们充分利用了页面的各种元素,展现出三类篮球运动员的特质。充满冲击力的画面表现和具有记忆力的动画效果,投放5天即达到2,000,000的曝光、20万的点击,相当于门户网站体育频道首页的富媒体广告效果,很好地完成了客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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