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 来源:通信产业报
  • 关键字:制造业,互联网,新型
  • 发布时间:2019-09-25 07:17

  通信产业网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切实做好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信部特制定《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这次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成效进一步显现。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形成一套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创新、流程优化的路径和方法,引导企业构建互联网条件下新型能力体系,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基于平台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产品和设备上云取得显著突破。信息物理系统技术支撑和测试验证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行业应用模式。培育一批数据驱动型企业,形成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新模式。培育一批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工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中德双方互学互鉴与合作共赢进一步深化,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2019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六类17项: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

  1.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2.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3.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4.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二)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

  5.离散行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6.流程行业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信息物理系统(CPS)试点示范

  7.信息物理系统共性技术研发。8.信息物理系统行业应用。

  (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试点示范

  9.生产过程管理。10.大数据精准营销。11.精细化能源管理。

  (五)工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

  12.大企业集采集销平台服务转型。13.工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

  14.产业合作。15.标准化合作。16.人才培养合作。17.示范园区合作。

  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试点示范项目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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