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与野味的爱恨情仇

  • 来源:环境与生活
  • 关键字:野味,偏好,狩猎一族
  • 发布时间:2020-05-19 17:24

  我国古人对野味的偏好,在各种史籍中有诸多记载。其中既有王室权贵们的美味猎奇,也有落魄文人的无奈之举,更有食用野生动物引发疾病甚至死亡的悲惨记录。直到民国时期,才有动物学家发现野生动物身上有诸多寄生虫,因此呼吁国人不要吃野生动物。

  对野味的喜欢,是古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一大偏好。翻看浩如烟海的史籍,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知名和不知名的野生动物被列入食谱。究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凸显社会阶层差异的饕餮之举、求生本能驱使的热量需求、野生动物蕴含的药用价值等。其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要忘记数万年前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老祖宗们都是茹毛饮血的狩猎一族,没有野生动物的肉和皮毛,他们不会熬过那段漫长的岁月。

  商朝国君汤

  没吃到野鸟羹大发雷霆

  2008年,清华大学从境外接收了一批战国竹简。这批竹简因为在秦统一之前就被埋在地下,因此逃过了“焚书坑儒”,后来流落到海外。这批竹简对今人了解中华文化的初期面貌和发展脉络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其中有15支记录了一则因为王室吃野味而引发的生动故事,名为《赤鸠之集汤之屋》。

  竹简上文字大意是说,古时候有只赤鸠(一种鸟类)落到商王朝开国之君——汤的屋顶上,汤一箭把它射下来,命令厨师伊尹(是被后世厨师奉为“祖师爷”的“厨神”)把它做成美味的羹,然后就出去了。伊尹做好了赤鸠羹后,汤的妻子,王后纴荒让厨师把赤鸠羹拿来给自己享用。厨师担心被国君杀掉不敢给她吃,纴荒就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给我吃,我就不能杀你了吗?”无奈之下,伊尹被迫把羹交给了纴荒,自己也馋虫难耐,把她吃剩的羹一扫而光。商王汤回来之后,发现美味的鸟羹竟然被媳妇和厨子偷吃了,勃然大怒,厨师伊尹怕被杀而潜逃他国。

  当然,战国时期的竹简记载商朝开国之君的故事,现在很难考证真假,但至少可以推断,包括赤鸠在内的一些鸟类已经进入王公权贵们的食谱。

  唐朝韩愈被贬岭南

  以生猛海鲜为生

  到了唐宋时期,中原的文官被贬到当时被视为“蛮荒之地”的广东、海南等地,他们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以各种野味为食。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文坛上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被贬到潮州,僚属做了鲎(hòu,一种古老的节肢动物)、蚝、蒲鱼、章鱼、江瑶柱等生猛海鲜给他吃。不想韩愈越吃越不是滋味,竟写诗向一位叫元十八的朋友诉苦,这首诗题目叫《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内容如下 :

  鲎实如惠文,骨眼相负行。蚝相黏为山,百十各自生。

  蒲鱼尾如蛇,口眼不相营。蛤即是虾蟆,同实浪异名。

  章举马甲柱,斗以怪自呈。其馀数十种,莫不可叹惊。

  我来御魑魅,自宜味南烹。调以咸与酸,芼以椒与橙。

  腥臊始发越,咀吞面汗骍。惟蛇旧所识,实惮口眼狞。

  开笼听其去,郁屈尚不平。卖尔非我罪,不屠岂非情。

  不祈灵珠报,幸无嫌怨并。聊歌以记之,又以告同行。

  韩愈在诗中开篇就提到了长相奇特的鲎,说“鲎实如惠文,骨眼相负行”。意思是鲎的形状就像秦惠文王的帽冠,它们的眼睛长在硬壳上。诗的后面还说到各种稀奇古怪的野生动物,如生蚝、蒲鱼、虾蟆等,反正说他吃的东西里面只有蛇是以前见过的,但实在狰狞可怕。这些野味又腥又臊,很难闻,吃完后流出的汗也是腥的,可不吃又没办法,此前在帝都长安随处可见的食物在这里都没有。

  宋代苏轼被贬海南

  不得已吃野味

  无独有偶,宋代大文豪苏轼(苏东坡)被贬谪到海南儋州后,在其《闻子由瘦儋耳至难得肉食》中写了如下诗句 :

  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

  土人顿顿食薯芋,荐以薰鼠烧蝙蝠。

  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习俗。

  这首诗的背景是,苏东坡知道他弟弟子由(苏辙)瘦了,推断是没有吃肉,然后说“这边的猪肉和黄鸡都非常罕见,当地人都是吃芋头为生,他们推荐我吃熏老鼠、烧蝙蝠,我原来听到‘蜜唧’(初生的红色幼鼠)就会吐,但现在让我吃虾蟆也都习惯了”。其实诗中的熏鼠、烧蝙蝠和虾蟆(即蛤蟆)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十分“生猛”的,但当时条件所限,这些野味是当地人补充蛋白质的主要来源。

  当然,取材如此广泛的食谱在满足人体所需的同时,也会给古人带来了麻烦甚至是付出生命的惨痛代价。

  明代“药圣”李时珍

  指出吃蝙蝠真能要人命

  现代研究表明,蝙蝠身上携带的细菌和病毒数量惊人,这已经是公认的事实。可遗憾的是,很多古人对此一无所知,甚至有部分医生将蝙蝠入药来治病。

  对此,明代“药圣”李时珍持谨慎态度。他在《本草纲目》的“禽部”中介绍了一些前人对蝙蝠药用价值的描述,然后给出自己的判断,认为那是忽悠和迂腐 :“《仙经》以为千百岁,服之令人不死者,乃方士诳言也。从而信之,迂矣。”他说唐代有一位叫陈子真的人,吃大蝙蝠一个,才过一晚就大泄而亡 ;宋代还有一个刘亮,吃了白蝙蝠、白蟾蜍制的仙丹,服之立死。因此对蝙蝠总结“古本草曾有言其‘无毒,久服喜乐无忧’,皆误后世之言”。

  至于明清笔记和小说中记录食用野味后发病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清代学者徐承烈的《听雨轩笔记》记载了一则“吃鱼”引发的命案。为了迎接乾隆皇帝的南巡,杭州有关部门在修建亭阁挖土时发现了一处地下水坑,坑中有一条长相怪异的鱼,“其状似鲤而无目”。两个石匠勇敢地站出来尝鲜,把怪鱼煮熟后吃了,口感“肉似麻筋,毫无鱼味”,但吃完之后两人顿感不适,浑身浮肿,第二天一人“皮肤碎裂”而死,另一人因求医及时活了下来,但后遗症严重,体表如鱼鳞般粗糙。

  民国动物学家夏元瑜

  呼吁革除陋习

  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李渔用富有诗意的语言,对野生动物好吃的原因给出了自己的解释,那是因为“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这个说法因为富有美学价值把野味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清代诗人、散文家袁枚则在《随园食单》里系统地论述烹饪技术和南北菜点时,盛赞果子狸“鲜者难得”,并描述加工方法称 :“其腌干者,用蜜酒酿,蒸熟,快刀切片上桌,先用米泔水泡一日,去尽盐秽,较火腿沉嫩而肥……”在这些名家的带动下,晚清遗老徐珂整理汇编的《清稗类钞》在“饮食类三”里包括了黄鼠狼、豪猪、熊掌、蜈蚣和龙虱等食材就不足为奇了。

  直到民国时期,有识之士逐渐多起来,开始认识到滥食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危害。比如曾任万牲园(北京动物园前身)园长的夏元瑜先生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学家,曾多次撰文对乱吃野生动物予以痛斥。他说 :“屠宰场的猪、牛、羊都要由兽医检疫过,可猎取的野物从没人检验它,但它们携带的寄生虫也最多,从前北美洲的熊多,有不少人被熊的寄生虫传染,食草野兽的口鼻附近和四肢内侧也很容易被旋毛虫寄生,其卵囊受高温而不死。吃了野物的内脏,进补目的未必能达到,而被寄生虫‘补’掉健康甚至生命的机会却很多。”

  可惜的是,由于历史和文化的惯性,当下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如今立法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正好将这种风险消灭掉。

  刘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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