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债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弹药”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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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30 08:59
作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主力军,中小银行再迎政策红利。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在业内人士看来,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主要考虑到中小银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地方金融力量,补充资本金有助于增加其信贷投放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认购可转换债券,明确了地方属地责任,有助于化解中小银行潜在风险,也为未来推动中小银行改革预留空间。
中小银行亟待“补血”
眼下,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紧迫性日益凸显。根据央行金融稳定局近期披露的数据,目前全国4005家中小银行中,605家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已低于10.5%的最低监管标准,有532家风险较高。
银行为何会出现资本金不足?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首席研究员唐建伟分析认为,一是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持续扩张,二是质量下降导致总资产风险权重上升加大了资本消耗,三是金融监管要求提升增加了资本补充的压力。
一般情况下,银行资本补充可分为内源性与外源性两大渠道。内源性渠道主要是每年的留存收益以及部分超额拨备;外源性渠道主要有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具体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内源性补充渠道主要就是留存收益。这一工具成本最低,且自主性较强,更不会稀释股东权益,是最佳的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方式。但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资产增速减缓、息差收窄、资产质量承压,导致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利用留存收益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有效性减弱。
从外源性渠道来看,目前外源性补充渠道中IPO(首发上市)作为最为传统的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补充资本含金量最高。但与2019年8家银行相继上市相比,2020年已经过半,银行在A股IPO仍处于“颗粒无收”状态。唐建伟表示,国内新股发行门槛高、流程长且限制较多,对于大部分急于补充核心资本的中小型银行来说,难成为其首要选择。
此外,优先股的发行主体主要为上市银行,大量非上市中小银行无法采用。永续债虽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无需证监会审批,发行相对便利,但在个别中小银行风险事件出现之后,投资者对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担忧大幅上升,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的难度目前已明显升高。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针对中小银行资本金困境,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多种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投资者,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鼓励依法合规的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同时,要求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第二条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提到,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实际上,近年来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一直被列为金融监管工作重点之一,银保监会去年以来持续加大了股东股权违法违规乱象治理力度,稳妥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整治等工作。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银行风险来自3个方面,一是实体经济运行产生的信用风险,二是少数中小银行前期不理性扩张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三是个别银行在公司治理层面出现的重大风险。在他看来,公司治理失败对中小银行产生的影响,往往比前两类风险更严重,目前更应该关注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层面的风险。
在业内看来,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不仅是为了拓宽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还兼具了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
不过,加强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建设仍任重道远。“当前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重点是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优化股东结构,严格把关股东资质,规范股东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不久前公开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加快推进股权集中托管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强化穿透管理。
避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业内不少专家认为,通过政府向地方中小银行注资,利用市场化手段借道地方金融机构,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能够达到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作用。同时,也能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能力。另外,此次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金,是一种创新的思路,可能为将来进一步改革预留伏笔。
曾刚认为,注资过程可以与改革融为一体,并在这一过程中改善机构的体制机制,进行一些存量风险处置,为银行更长远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以前都是上市银行发行可转债,当前这个政策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作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银行也可以发行可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也拓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范围。
一些市场研究机构分析,未来可能出现3种注资方式,一是发行专项债后,由地方政府注资给中小银行;二是地方政府以专项债资金认购可转换债,中小银行再以可转债转股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为中小银行注资。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最大买方和分销渠道也是商业银行,用这部分资金向银行注资,要避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的问题。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专家建议,要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温彬表示,可转债一般是5年的期限,未来可能还是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此次尽管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中小银行资本金压力或得到缓解,但长远来看,推动完善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提高服务企业质效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