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研究之虚拟产业集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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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新业态,效益,数字经济时代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0-10-03 17:54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支持15个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发挥好数字经济新引擎作用,激发新的消费市场、就业形态和投资需求,培育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赛迪智库信软所数字化转型研究团队围绕15个新业态新模式的内涵及特征、基本进展、发展趋势和发展痛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研究报告》、各方向专题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本文为该研究系列之虚拟产业集群篇。
虚拟产业集群(园区)是通过企业虚拟化和网络虚拟平台的搭建,推动不局限于统一地理区域、具有产业链和价值链内在联系的企业和机构、基于一定契约和规则而形成的虚拟空间集聚,从而实现线下“实体”与线上“虚拟”有机结合、充分竞争、共同发展的虚拟集合体。虚拟产业集群(园区)是数字经济时代产业集群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必然选择,促进产业范式从传统的基于地理空间集中向新型的基于虚拟平台集聚转变,演进路径从“数量集中—质量提升—研发和品牌创新主导”向“平台驱动—社区化运作—无边界发展”转变,产业边界从融入本地分工体系向融入全球一体化分工体系深度扩展,从而实现规模、能力和效益的整体提升。
发展现状
1997年,由巴西圣保罗大学、英国纽卡斯大学等7所大学组成网络化研究课题组,首次提出“虚拟产业集群”是具有各自专长的企业集合体,是快速构建与运作虚拟企业的基础平台,成员通过提供核心能力、参与虚拟运作,分享市场。在具体实践中,以政府主导的制造业创新网络、乌镇虚拟产业园,以及企业主导的阿里淘工厂、猪八戒网、海尔“海立方”、中航工业“爱创客”等代表性虚拟产业集群(园区),为入驻企业构建跨区域、跨产业协作的虚拟创新环境,促进基于平台的技术融合、资源共享和开放合作,日益呈现出跨区域性、跨产业性、资源共享、开放灵活、生态发展等特征。
虚拟产业集群(园区)加速基于平台的范围经济发展。虚拟产业集群(园区)突破了传统产业集群地理集中的发展限制,通过功能模块化、企业虚拟化、运营社区化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将消费者、设计师、制造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供应商,以及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者连接在一起,形成超大规模分工协作、价值共享、利益分成的产业生态系统,实现从基于地理集中的大规模、单一中心的规模经济,向基于虚拟平台的以价值网和资源共享能力为核心的范围经济优化升级。
虚拟产业集群(园区)推动形成按需产业组织方式。虚拟产业集群以虚拟平台为依托,以数字供应链构建为主线,以订单、产能、渠道等资源供需撮合为突破口,实现对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供应链、跨产业链等全流程资源的实时监测、统一调度和需求匹配,最大化发挥互联网平台对于资源的统筹整合能力,使生产活动突破市场半径和企业边界的约束,按照动态需求组织柔性生产。
发展趋势
发展方式从“虚拟为主”向“虚实融合”转变。越来越多的线下实体集群(园区)正通过建设支撑实体产业与虚拟产业融合发展的多样化数字平台,促进集群(园区)资源要素数字化、产业数据共享化、产业分工专业化、创新服务集约化、平台治理协同化,摆脱产业链所有环节的地理空间约束,通过构建数字产业链,开放性汲取更广范围的优势产业资源集聚。如,京东陆续在山西、湖北、云南、江西等地落户新经济产业园,通过搭建线上产业创新平台,为平台用户提供统一的技术、物流、市场、运营、信息等产业资源,带动用户集聚线下实体园区,实现线上线下产业协同发展。
发展重心从“要素服务”向“协同创新”升级。特定区域范围内的产业集群建设,更关注的是面向集群内企业提供土地、资金、厂房、设施等基本要素服务。随着互联网平台发展,虚拟产业集群(园区)在技术、人才、资本、市场、信息等产业创新要素集聚上取得明显突破,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方面形成高度专业化分工,将逐步实现从基础性服务增值向跨主体、跨区域、协同化创新生态建设升级。
发展动力从“单一主体主导”向“内外循环驱动”转变。一般而言,虚拟产业集群(园區)发展要么依托地方政策支持,要么依托平台企业业务创新。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下,虚拟产业集群(园区)进一步激发,将成为促进全社会供需资源对接的关键枢纽,对内更加注重产业链供应链的集成整合、在线分享和优化配置,在提升内循环的投资和消费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对外以无边界虚拟平台为支撑、以数字贸易为连接,深度融入亚太、“一带一路”、欧洲乃至美洲地区的产业体系和价值体系重构中,助力实现内外循环的互促共进。
突出问题
集群治理手段尚不成熟。虚拟产业集群(园区)是基于一定的产业关联和社会网络关系而形成的企业虚拟化集聚,建立在相互信任和互动的基础上,内生协调机制较为松散,亟需在政府及部门的促进沟通、集群内领导企业各层级间的协调管理、集群创新资源的开放性交流以及集群行业的自律监督激励等方面加强建立配套治理机制。
集群运营能力有待提升。大多数虚拟产业集群(园区)仍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创新链、服务链与产业链之间并未形成有机衔接,基于数据流打通的“虚”“实”集群建设进展缓慢,初步形成企业在线规模化集聚,但企业间通过“结网和互动”、以数据为驱动的网络化协同机制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发展建议
推动集群治理模式创新。鼓励行业领军人才、龙头企业和各类机构成员代表等共同组建扁平化治理机构,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机制,发挥“黏合剂”作用,促进集群内企业交流合作,规范集群企业市场行为,增强集群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提高集群对外交流与宣传水平,推动集群整体效率提升。
提升网络化协同创新能力。引导集群内企业形成学习交流、信息共享等机制,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快集群内部知识扩散和技术外溢,推动产业发展从单一线性的个体创新向网络化的集群创新转变,提速整体创新效率与效果。在扩大人才培养引进、优化金融资本支持、改善生产生活服务以及加强信息流通共享等方面聚焦施力,吸引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和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在线”集聚,形成要素支撑合力。
促进虚拟集群与实体集群互动融合。突破网络边界限制,推动地理位置、产业特色相近的虚拟集群与实体集群开展合作,促进产业、科技、创新、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资源对接,通过线上业务实地落地等方式提升产业互联、业务互通、资源互助、信息互用,提升集群发展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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