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部署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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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燃料电池汽车,奖励,积分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0-11-05 13:32
9 月 21 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明确,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五部门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给予示范城市群补贴,补贴方式是通过积分核算,1 积分大约是 10 万元补贴,积分上限分别为15000 积分和 2000 积分,即补贴金额上限为 15 亿元和 2 亿元,同时积分的标准也在逐年退坡。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的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 10%。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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