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国企混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来源:商周刊
  • 关键字:青岛市,新课题,改革
  • 发布时间:2020-11-18 22:27

青岛市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将混改作为全市15大攻势之一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中一项重要攻坚任务。

  国有企业改革既是个老问题,也是个新课题,又是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自党的十,嵋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时代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明18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这部指导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眭文献,将巩固公有制经济和推动国企改革放在首位,对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E侑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从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来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是国企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首要的攻坚任务,而且随着三年行动方案的全面实施,国企混改也将进入加速落地见效期。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将混改作为全市15大攻势:之一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中—项重要攻坚任务,要求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改,引进各类资本深化推进市属企业各层级混改,激发国有资本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争取把推动国企混改做成青岛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一张名片使国企混改成为推动青岛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路径。

  青岛市国资委根据中央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不断加大国企混改工作力度,全力吸引境内外优质资源参与青岛市国有企业混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企业市场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混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完成顶层设计,出台深化混改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理清市属企业混改总体思路,今年5月份,经市委深改委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企一策、分类分层的原则,对混改路径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界定,对以“混”促“改”强化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建设作出制度安排。除四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他市属企业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和市场化方向分类推进混改。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青岛市属企业混改工作的顶层设计,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确立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市国资委在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混改有关事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上海市等省市混改操作流程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规范推进市属企业混改。

  二是结合“双招双引”,提高市属企业混改层次水平。去年以来,全面梳理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筛选了109个优质项目,印发《青岛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招商项目书》。项目书通过央企四季行、中欧企业家峰会等“五大招商平台”,面向全球发布招商,积极引进各类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今年又通过山东省儒商大会、“一带一路”央企客厅等平台推介混改项目,进一步推动市属企业围绕主业发展,引进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投资者。

  三是加强典型引路,集团层面混改取得突破。将推动集团层面混改作为国企改革攻势重要攻坚任务,选取青岛市唯一列入“双百企业”的企业集团—_双星集团作为集团层面混改试点。经公开挂牌,以增资扩股同步股权转让方式成功引入启迪科技城集团等三家战略投资者,建立“国有体制、市场机制”新发展模式,将双星打造成为具有“千亿”级规模、独具特色的世界—流企业。2020年7月16日,双星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相关方进行签约,标志着我市集团层面混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支持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加快股权多元化和混改进程,国信集团和交运集团的混改方案正在不断完善,都分别与有关央企进行了多轮谈判,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为下一步的股权多元化和混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当前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对混改工作又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近期,中央两办又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深化混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认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混改工作应特别关注“四个要”:

  一是要结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意见》提出“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这些指示精神指出,国家战略目标在哪里,国有资本就布局在哪里,国企的战略目标就在哪里,混改要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向做文章。

  二是要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意见》指出,对竞争领域中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探索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早在2013年就已经被提上日程。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证监会又制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率先启动了优先股试点工作。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转化为优先股。《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在市属国企混改中做好研究探索。

  三是要完善適合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方案》提出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深入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各项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通过混改激发企业活力。

  四是要转变管控模式。混改完成后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是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意见》指出,对混改后的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这些要求,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从“行政化管控”转变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以派出股权董事为依托的“治理型管控”的具体手段。

  青岛市国资委将根据《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新要求,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和全市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结构调整“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22年,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全面重大突破,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青岛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马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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