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60%新能源指标优先配置无车家庭
12月7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从明年起北京将开始实行摇号新政。新政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新政提出,1人名下拥有多辆在北京登记的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对于“油改电”的号,新政明确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明年将有60%的个人新能源指标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度该比例调整为70%;2023年度及以后该比例调整为80%。
内蒙古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12月8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氢能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氢能产业基地。具体包括2个阶段性目标:2020-2023年氢能产业发展全面起步。燃料电池在公交、物流、矿山等领域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830辆以上,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60座;基本形成覆盖氢的纯化与分离、储氢材料、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体系。启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氢制备、氢储运、加氢站、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燃料电池整车等产业链基本形成,培育或引进3-5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氢气制备能力达到4亿立方米/年,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
2024-2025年氢能产业发展加速推进。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00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90座。启动燃料电池分布式电站的试点应用。开发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3-6项,大规模储氢示范项目1-2项。突破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设备的集成设计及制造技术,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加氢站设备、燃料电池电堆、核心原材料技术达到领先水平,大幅提高国产化率,显著降低应用成本。在氢制备、氢储运、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培育或引进10-15家国内技术领先、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氢能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江西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12月5日,江西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 》的通知,到 2023 年,江西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 96 座、各类充电桩 30000 个;力争建成 190 座、60000 个。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 6 公里建设 1 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1 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2.5 公里。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私家电动汽车原则上应配建自用充电桩。
青岛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际氢能城市
12月8日,青岛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东方氢岛”发展战略,远期目标(2026年-2030年),把氢能发展成为青岛市重要的能源品类之一,在交通、物流、发电、供热等领域得到全面的应用。届时,青岛在制氢装备、储氢技术、燃料电池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平,形成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集群;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8000辆;氢气年消费量超过3亿标准立方,培育超过20家氢能相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氢能相关企业5家;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大约500亿元。
肇庆发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12月5日,广东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自用性充电设施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对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免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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