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下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特征、影响与机遇

  • 来源:当代世界
  • 关键字:自贸协定,亚太地区,开放的地区主义
  • 发布时间:2021-01-18 16:57

  【内容提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较好地整合了不同自贸协定之间的差异,体现出全面性、先进性、包容性、开放性等特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加速了变局的演变。在此背景下,签署RCEP对于增进政治互信、提升经济福利、改善地区治理、提振全球化信心具有重要作用。在短期内,RCEP有助于亚太地区各国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并通过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复苏。从长期看,RCEP不仅有助于改善地区发展环境,促进中国的高质量发展,还将为亚太乃至全球的共同发展提供动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变化。[1]2020年11月15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5个成员方签署了RCEP文本协议,标志着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根据2019年世界银行数据,RCEP的15个成员国共有22.7亿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量的30%;GDP合计26.2万亿美元,接近全球GDP总量的三分之一;总出口额5.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8%。[2]RCEP的签署不仅是20年来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最重要的里程碑,也给处于低潮的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合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RCEP签署的背景与特征

  2008年以后,全球巨型自贸协定谈判不断涌现。所谓巨型自贸协定,是指由全球主要经济体参加的大型自贸协定。在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先后发起《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试图同时与日本和欧洲打造“面向21世纪的高水平自贸协定”。特朗普上台后,美国的贸易政策趋向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不仅宣布退出TPP、重新谈判《美韩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墨加协定”,还与主要贸易伙伴发生严重贸易摩擦。不过,美国贸易政策的调整并未改变全球巨型自贸协定谈判的总体趋势。在美国退出后,日本等TPP成员国于2018年签署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2019年,日本和欧盟签署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正式生效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与此同时,中日韩自贸协定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在全球巨型自贸协定谈判的推动下,亚洲地区的自贸协定谈判和整合工作大大加快。2011年,东盟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了第19次峰会,提出以东盟为中心整合亚太地区已签订的“东盟+1”自贸协定,最终促成一项全面经济协议。2012年,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印度领导人通过了一份关于RCEP的联合声明,计划于2013年5月启动RCEP首轮谈判,并在2015年底之前达成协议。然而,受全球民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盛行等因素的影响,印度等国在谈判过程中犹豫不决,[3]RCEP成员国不断推迟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在2019年11月举行的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态度一直较为消极的印度宣布暂缓加入RCEP。2020年11月,历经8年31轮的RCEP谈判最终达成了协议。

  RCEP致力于构建一个面向21世纪的高质量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理论上,在已有的5个“东盟+1”自贸协定基础上整合的RCEP谈判相比其他另起炉灶的新自贸协定谈判应更容易。但事实证明,整合多个自贸协定的难度并不亚于重新谈判,谈判议题设置和自由化程度高低是RCEP谈判必须面对的两大难题。[4]从已公布的协议文本来看,RCEP较好地处理了不同自贸协定之间的差异,体现出了全面性、先进性、包容性、开放性等特征。

  第一,涵盖领域全面。RCEP协定由20个章节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在正文20个章节中,既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传统内容,也涉及首次在地区范围内达成的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合作条款。在具体的市场开放内容上,除了平均90%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外,RCEP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数量明显增加。例如,中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开放约100个服务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放宽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外资所有权限制。

  第二,建立和完善高标准规则。RCEP将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作为首要任务,超过90%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在成员国之间实现零关税。更为重要的是,RCEP鼓励各成员国采取新技术推动海关通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如要求成员国对货物贸易实现48小时内通关,鼓励对生鲜、易腐商品6小时通关;在投资条款中,地区经济体首次全面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谈判和市场开放;在服务贸易方面,日本和韩国等7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起初采用正面清单承诺,随后将于协定生效6年内转变为负面清单;RCEP还制定了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区域累积原则,将来自RCEP任何成员国的产品价值都充分予以累积,大幅降低了满足原产地标准、利用优惠关税的难度。

  第三,充分展现包容性。RCEP成员国在经济体制、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方面差异巨大,既有中国、日本等经济大国,也有柬埔寨、老挝等后进国家。如果采用统一标准,众多后进国家将很难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因此,RCEP借鉴过往东亚合作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区域内经济体的多样性特征,在保持自由贸易的基础上充分满足各成员国的基本诉求,给予欠发达成员国一定的过渡期或例外条款。例如,RCEP规定部分后进成员国同期关税削减任务比其他成员国要少,规定部分产品零关税可以保留20年的过渡期,一些敏感产品可以持续到2040年。RCEP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旨在弥合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和能力差异,帮助有关成员更好地履行相关义务,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合作利益分享的相对平衡。此外,RCEP还为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制定国内立法和完善监管体系提供了过渡期。

  >第四,延续亚太地区合作的开放性特征。特朗普政府的对外战略体现出很强的排他性,尽管特朗普政府宣称“印太战略”是“自由开放的”,但其把中国视为威胁和竞争对手,并利用盟友和各种手段对华加以围堵遏制。相比之下,通过签署RCEP,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美国盟友选择了开放而非保护主义,选择了地区主义而非民族主义,选择了合作而非对抗,选择了团结而非猜疑。这些国家向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亚太地区仍然坚持开放的地区经济一体化。[5]对于已经宣布退出谈判的印度,RCEP成员国也仍然持欢迎态度,即便协定正式生效以后,仍允许印度以创始成员国身份重返RCEP。此外,RCEP第20款规定,协定正式生效18个月后,RCEP将向其他经济体开放,以实际行动践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理念。

  RCEP的影响与意义

  RCEP的签署具有多重影响和意义。在政治层面,RCEP彰显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决心,有利于增进地区国家之间的互信;在经济层面,RCEP将推动地区深度一体化,提升亚太地区整体的福利水平。在地区层面,RCEP整合了原有的诸多自贸协定,有助于缓和 “意大利面碗效应”(Spaghetti Bowl Effect);在全球层面,RCEP提振了经济全球化信心,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新动能。

  一、增进政治互信

  长期以来,受历史文化、领土争端、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长期缺乏强有力的领导,“东盟+1”“东盟+3”以及目前的RCEP都是以东盟为中心的地区合作框架。在RCEP提出之前,该地区还存在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和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等区域贸易倡议。由于这些倡议更多被视为大国竞争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东盟的中心地位,因此迟迟没有在亚太地区各国中形成广泛共识。2009年,美国发起的TPP谈判得到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越南等一些东盟成员国的响应,无论这四个东盟国家参与TPP的初衷如何,[6]都在事实上抛弃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的谈判方地位,进而削弱了东盟的内部团结和以东盟为中心的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模式。

  TPP使原本纠结于EAFTA和CEPEA的亚太地区国家不得不转而应对来自外部的重大挑战。面对TPP带来的冲击,保持亚太地区合作发展势头显然比亚太地区合作方案之争更重要,[7]由东盟发起的RCEP谈判则是对东盟中心地位的再次确认。从亚太地区合作的历史进程来看,经济发展在国内和地区议程上的优先地位越高,安全问题就越有可能得到缓解甚至解决,地区共识和地区秩序稳定也更容易达成。[8]正是由于区域经济合作能带来显著收益,特别是有助于挽救受到逆全球化和疫情严重拖累的经济,亚太地区国家采取一致行动,合作推动RCEP尽快签署。

  二、提升经济福利

  RCEP体现了亚太地区国家对贸易自由化和深度一体化的承诺。一方面,RCEP的签署进一步削减了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例如,日本出口到中国、韩国和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产品将分别取消86%、81%和88%的关税。中国对RCEP签署国的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27%,日本的这一比例为46%。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有利于强化贸易创造效应,促进亚太地区经济总体增长和各成员国的福利提升。另一方面,RCEP成员国将进一步放宽商品、服务、投资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推动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的统一和便利化,促进地区经济深度融合。由于RCEP的许多成员国彼此已经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东盟国家对RCEP伙伴国之间的平均关税已经从2005年的4.9%降至目前的1.8%,因此RCEP推动地区深度融合的经济收益将比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来得更大。[9]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RCEP的签署对地区和世界经济的恢复具有重要意义。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报告估计,到2030年,RCEP每年将使全球GDP增加1860亿美元,并为成员国带来0.2%的经济增长。[10]布鲁金斯学会最新的研究结果也显示,到2030年,RCEP每年可为全球增加2090亿美元的收入,使世界贸易额增加5000亿美元;并估计RCEP和CPTPP加在一起能够抵消中美贸易摩擦造成的全球福利损失。[11]从成员国角度来看,RCEP将显著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外国投资。[12]

  作为世界三大经济圈之一,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长期落后于欧洲和北美。RCEP的签署是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大胜利,这是第一个让中国、日本和韩国这三大经济体走到一起的自贸协定,结束了东亚长期没有地区统合贸易协定的历史。在全球三大经济圈的国际分工中,东亚的整体地位将因此得到提升。按照目前的增长态势,即使印度不重返RCEP,亚太地区内部的贸易规模仍有望超过该地区与北美、欧洲的贸易总和。可以说,RCEP的签署很可能强化全球经济重心持续向亚太地区转移这一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的发展趋势。

  三、改善地区治理

  当前,亚太地区存在大量的自贸协定,每个协定又规定了不同的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从而在该地区造成了交织重叠的“意大利面碗效应”。例如,在原有的“东盟+1”协定中,东盟—日本自贸协定、东盟—澳新自贸协定、东盟—韩国自贸协定的自由化程度较高,采用单一或严格规则的关税条目分别只占26.4%、14.8%和11.3%;而东盟—中国自贸协定、东盟—印度自贸协定中的相关关税条目分别达到89.4%和100%。[13]事实上,亚太地区自贸协定的“意大利面碗效应”大大增加了各国外贸企业的交易成本,客观上抑制了相关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水平。

  东盟最初将RCEP作为一项整合工作,目的是改善地区经贸治理,缓和“意大利面碗效应”。RCEP整合的目标不仅限于东盟与中、日、韩、澳、新之间的“东盟+1”协定,还涉及上述五国之间的复杂关系。为了将多个贸易协定进行统合,RCEP提供了一套涵盖所有15个成员国市场的原产地规则,使得任何一个成员国的原产地增值都可以累积计算,从而使亚太地区产品更容易被认定为RCEP原产而享受RCEP优惠条款。这一规定既有利于降低外贸企业的合规成本,显著提高RCEP协定的利用率,也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亚太地区出口的整体竞争力。

  四、提振全球化信心

  近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经历过数次高潮,也因经济大萧条、两次世界大战等原因而遭遇重大挫折。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相继采取退出TPP、修改北美自贸协定、加征钢铝关税等单边主义措施,甚至大肆鼓吹与中国经济“脱钩”,给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贸合作带来诸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诸多国家纷纷采取限制出口、工厂回迁、边境管控等措施,加剧了过去已经出现的一些“去全球化”现象。面对“美国优先”政策、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衰退,亚太地区各国需要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维护亚太地区开放与合作的大局。[14]在中美贸易摩擦仍未平息的情况下,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美国盟友仍选择与中国深化地区经济合作,表明至少在经济政策方面,这些国家不愿意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做出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有美国学者认为RCEP放大了美国在亚太地区经济和政治事务上的衰退,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15]事实上,RCEP签署与其说是美国影响力衰退的结果,不如说是亚太地区自由贸易政策和开放地区主义信念的延续。[16]这可以从TPP的谈判过程得到侧面印证:在美国未参与之前,新加坡等国发起的TPP谈判已经出现;美国退出TPP后,日本等国最终达成了CPTPP。RCEP本身也并非排斥美国的产物,相反,RCEP所包含的开放经济和自由贸易理念为处于低潮的经济全球化带来新的契机。

  RCEP进程下中国面临的机遇

  RCEP有望在未来数十年内成为推动亚太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短期内,RCEP有助于亚太地区各国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并通过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复苏。从长期来看,RCEP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聚集在一起,其成功与否将取决于能否促使各成员国实现互利共赢。RCEP将使得亚太地区更加开放、推动价值链更大整合以及实现更广域的原产地累积规则,这不仅有助于改善中国的地区发展环境,还将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共同发展提供平台。

  第一,有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被动重组,客观上要求中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市场为主体、国内外市场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而RCEP则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的机制平台。在国内层面,RCEP包含的高标准贸易和投资规则将推动中国改善营商环境和扩大对外开放,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RCEP也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其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国际层面,RCEP有助于扩大中国半成品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的出口市场,巩固其在亚太地区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值得重视的是,新冠肺炎疫情使企业生存比以往更加需要互信,扩大了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需求,催生出一种更加稳定和互惠的供应关系。

  RCEP将为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创造公平、透明、稳定的政策预期,构建从制造、供应到销售的密切协作,推动中国与亚太地区国家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贸易和产业分工体系。

  第二,帮助引领亚太地区和全球经济复苏。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总需求骤降,将世界经济拖入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之中,历经数十年发展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受到严重挑战。在克服了上半年疫情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中国GDP在2020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长0.7%(按不变价计算),累计增速年内首次实现由负转正,经季节调整后环比增长速度为2.7%,[17]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RCEP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区域自贸协定,作为亚太地区的消费大国,中国加入RCEP不仅能大幅改善自身的外部贸易环境,为自身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而且其经济“外溢”对RCEP成员从经济一体化中获益至关重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全球贸易额同比下降5%;同时认为第四季度的贸易额会有所反弹,但仍无法扭转年度贸易总额萎缩的形势,并预计2020年全球贸易额将比2019年低7%至9%。[18]2020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增速也有所放缓。2020年1—10月,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5.9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其中,出口14.33万亿元,同比增长2.4%;进口11.62万亿元,同比下降0.5%。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逆势上扬,2020年东盟超过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0年1—10月,中国对东盟的进出口总额为3.7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其中,出口2.11万亿元,同比增长7.3%;进口1.68万亿元,同比增长6.6%。[19]截至目前,中国与RCEP成员贸易总额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来自RCEP成员实际投资占中国实际吸引外资总额比重超过10%。当前,中国是东盟等亚太经济体的最大进口国和贸易顺差来源国。随着亚太地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大幅提升,RCEP的签署将进一步助推地区成员国分享中国的发展红利,尽快实现地区和全球疫后经济复苏。

  第三,实现与CPTPP规则的良性互动。RCEP和CPTPP分别代表了亚太地区两种不同的自贸协定范式。RCEP的规模更大,年贸易额和经济体量几乎是CPTPP的两倍。RCEP的成员国更多元,既包括了该地区的发达国家,也包括新兴经济体和欠发达国家。由于成员构成与多边贸易谈判有些类似,因此RCEP存在不少类似于多边贸易体系中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条款。但也受制于成员国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RCEP在投资、服务、知识产权等深度一体化规则方面不如CPTPP严格。RCEP重在改善地区发展环境,而CPTPP则旨在构建“边境后规则”。[20]换言之,RCEP与CPTPP并非简单的贸易规则制定权之争,二者事实上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这种互动对于亚太自贸区乃至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规则制定都具有重要价值。目前,中国积极考虑加入CPTPP,充分表明中国已经将实现高水平开放作为中长期目标。

  第四,加快落实自贸区提升战略。一方面,RCEP首次形成中日、中日韩同时参与的自贸协定,也是中国首次与世界前十大经济体签订自贸协定,提升了中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地位。RCEP签署以后,中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将达到19项,自贸伙伴将达到26个,与自贸伙伴贸易占全部贸易的覆盖率将提升到35%。[21]此外,中日韩三国还决定在RCEP基础上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使之成为RCEP的升级版。另一方面,RCEP加快了中国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RCEP是中国签署的、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安排投资章节的自贸协定,为未来中国进一步与发达经济体进行经贸谈判奠定了良好基础,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参与制定全球经贸规则的能力。当然,自贸区网络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企业服务,相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引导中国企业理解和利用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投资规则等优惠措施,只有国内企业充分消化并使用RCEP等自贸协定中的优惠措施,中国的自贸区网络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有助于提升“一带一路”机制化水平。“一带一路”倡议的机制建设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一带一路”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阶段走向精耕细作的“工笔画”阶段,亟需加强以规则和机制为主体的软件建设。例如,贸易便利化也是“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重要方面,RCEP规定的包括快速通关在内的相关措施有助于改善部分东南亚国家长期存在的通关效率低等问题,推动当地体制改革和市场环境优化,这反过来也有助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带一路”硬件投资的回报率。此外,自贸协定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形式,也是中国参与“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基于RCEP的市场开放将在亚太地区构建巨大的内部市场,这对于亚太地区大量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特别是欠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发展而言至关重要。毫无疑问,RCEP的经济“外溢”效应也有助于推动更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高经贸合作水平,为包容性合作提供了最佳实践。欠发达经济体可以通过多阶段、分步骤的区域合作,更好地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也是RCEP与“一带一路”机制化结合的重要贡献。

  结 语

  习近平主席指出:“解决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各国应该努力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22]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中心向东转移的趋势越发明显。亚洲各经济体拥有互补的比较优势,地区内的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较为充裕,RCEP的签署有利于在亚洲地区构建透明、公平和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促进亚洲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RCEP的签署体现了亚洲经济体对开放、包容、互惠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不懈追求,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将正式迈入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RCEP代表的广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会就此停止,一个保持了生命力的自贸协定(Living Agreement)有望在域内不断实现升级谈判,深化现有条款并逐步拓展新的领域和规则,以此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另一方面,RCEP作为域内经济体达成的重要自贸协定,在包括电子商务、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在内的经贸规则方面进行了重要探索和尝试,亚洲经济体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多边贸易谈判过程中将更有信心,这也为下一阶段更积极地参与WTO改革和亚太自贸区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RCEP对于促进中国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中国在RCEP市场开放、贸易投资便利化等诸多方面的承诺水平超过了WTO和以往签署的自贸协定,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加快完成国内核准程序,积极推动协定落地生效。针对RCEP协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区域累积等规则技术准备、标准规则的统一与互认、研发和咨询等服务贸易部门的新开放承诺等,都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落实措施。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具有重要突破的条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可以说,RCEP不仅有助于实现贸易增长和疫后经济复苏,更有利于加快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提升中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竞争力,其潜在价值远大于直接的贸易收益。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与谈判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9ZDA064)的阶段性成果】

  (第一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第二作者系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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