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为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企业提供优先城区通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对积极参与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且满足发放条件的企业优先发放城区货运通行证。发放条件:1.在2021年8月31日前参与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且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2.所运物资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必需品,且须有日间运输需求的。对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新能源货车,首次办理通行证件时,按更换新能源车辆和证件发放数量1:1的标准予以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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