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3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可上特区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相关条件,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上特区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经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不配备驾驶人。同时,授权市政府可以选择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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