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要有“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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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10 14:12
2021 年以来,长沙、鄂尔多斯康巴什区相继提出建设女性友好型城市。而随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以下简称“新妇纲”)的正式颁布,下一个十年的女性发展再次成为讨论热点。
作为“半边天”,女性在都市中生产、生活,不断与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产生互动,使得家庭、社区、社会生机盎然。城市对女性的态度,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与温度;城市治理如何融入“她视角”,则考验着管理者的能力与智慧。
看见“她需求”
“妇女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遵循原则是男女平等,但是男女平等并不意味着男女都一样,要关注女性特殊需求。女性有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在生理需求上区别于男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城市整体规划,需要将其考虑在内。”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原主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专家组成员蒋永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在蒋永萍看来,目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矛盾比较典型地体现在男女厕所配比上。在城市生活中,女厕所大排长龙、男厕所空空荡荡,此种场景比较常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编制组对北京、上海、济南、西安、牡丹江、太原、广州等城市的234 座公共厕所进行了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男女厕所比例失调,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男女厕所面积相同,但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为1 ︰ 1.75。
与此同时,编制组对天安门“五一”黄金周如厕时间进行了监测调查,统计出女性入厕平均时间为249 秒,男性入厕平均时间为170 秒,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1.5 倍。
女性实际上需要更多的公共卫生空间,但城市空间供给存在结构性缺口,矛盾之下,女性厕所难题愈演愈烈,“占领男厕”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应急选项。今年国庆假期中,便有“安徽一景区女游客挤爆男厕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事实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 年发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提出:商场、超市和商业街公共厕所应考虑女性顾客多的特点,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 ︰ 1。
“在‘新妇纲’中,我们也以性别公正的视角,强调对城市建设中女性特殊需求的重点关注。”蒋永萍介绍。
厕所焦虑只是女性特殊需求被忽视的冰山一角。女性与城市公共空间的诸多碰撞,甚至很难进入公共讨论视野中。
在一款名为“她的一日城市生活”的女性体验游戏中,清晰展现了女性城市生活那些“小确难”——从男性角度看起来微不足道的问题,却是她们正在经受的、不可忽视的难点。例如,地铁、公交的拉环太高,部分女性只能通过搀扶等方式站稳脚跟。又比如,路面缝隙卡住高跟鞋,也夹出了美丽的尴尬。另外,天桥和人行道的高度设计使婴儿车无法通行,也是年轻母亲的日常痛点。还有一些问题久经讨论,却依旧未能在城市中得到普遍性解决。
“如何看待妈妈带男童进入女厕所”“如何看待妈妈带男童进入游泳馆女更衣室”等话题屡次引发大范围讨论。根据2019 年《中国城市母婴室白皮书》发布的数据,我国内地已配备母婴室的城市中,只有7 座城市母婴室超过100 间,二线及以下级别城市平均母婴室数量不足10 间。《中国妇女报》曾就相关现象,呼吁社会公共设施及时调整,卫生间、母婴室、道路等公共空间设计应看见女性的特质,体谅母亲的角色。
上海交通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沈洋就此撰文,认为过去的城市建设更多是围绕男性需求进行,在对女性的包容度、便捷性和安全性方面尚有一定的改进空间。女性除了通过一些无奈的方式被动适应这些城市设计上带来的不友好,别无“她”策。
“我觉得所谓的女性友好城市,最基础的是对女性需求的看见和理解。”有网民评论道。
理解“她痛点”
看见,反映城市治理的温度;理解,则考验治理团队的能力。
早在2006 年,联合国便提出了“女性友好城市”的主张,强调把性别视角纳入城市治理。 2007 年,联合国人居署发布《市政府包容和可持续城市发展规划指南》,明确提出要将性别作为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因素。
联合国相关负责人还曾根据“女性友好” 这一目标,对城市建设提出了五个基本任务,包括贫困地区水资源的可得性、住房与公共空间的基础性,以及公共交通的周全性、群体安全的保障性、社会参与的发展性。
这些具体任务反映出,女性友好城市,应描绘出空间友好、服务友好、参与友好等多重友好图景。女性友好首先是空间上的友好。
城市的温度在于细节,城市治理也在细节。有规划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男性和女性在空间体验上有差异,比如女性对公共空间的安全性有更高要求和特殊需求。女性友好城市要从生活细节入手,例如道路、母婴室、亲子空间甚至路灯,都需要纳入考察”。
不仅如此,蒋永萍认为“城市女性既是家庭女性,也是工作女性,有着多重角色”。走出家庭的职场女性,还呼唤着城市在公共服务层面的女性友好。
“从传统社会的家庭母亲变身成为工作母亲,实际上需要兼顾工作与育儿。我们传统的观点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现在职业女性依然是育儿主体。”蒋永萍认为,“这对女性的职业发展不利。因为以家庭为单位考察成本与收益之后,大量的女性会回流家庭,造成整体上女性经济参与率降低。”
前程无忧对职场女性进行调查发现,工作与家庭的失衡已经成为职场女性首要的焦虑来源,在受访的已婚女性中,有63.2% 感觉心力交瘁且成果不佳。
“育儿是女性的责任,也是男性的责任;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与政府的责任。‘新妇纲’中新增了家庭建设领域,提到了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际上就是强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跟上,要降低职业女性的负担。”蒋永萍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城市托育的发展,支持150 个城市“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女性友好与家庭友好、生育友好密切相关,家庭内部的支持与外部的支持同等重要。” 蒋永萍认为。
“当一个女性成为一个妈妈,城市对女性友好就是对所有人友好”,一些受访者认为,女性友好城市的终极使命是:通过女性友好实现城市友好,最终促进所有人的友好。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黄怡表示:“女性友好城市是地方政府在规划和决策过程中能够考虑到妇女的问题和观点,支持并鼓励妇女与男性平等地参与城市生活的所有领域。在本质精神及大部分内容上,女性友好城市与儿童友好城市是相似并贯通的……儿童友好、女性友好、老年友好最终都将通向全龄友好。”
支持“她力量”
从国内外经验看,建设女性友好城市,既需要理解“友好”的多重意涵,让公共设施与服务考量女性特殊需求,也要鼓励女性力量参与城市规划,使得性别友好成为城市发展的力量。
沈洋用安全、便捷与包容总结了女性友好的意涵:安全、便捷分别对应女性友好中的空间友好和服务友好;包容性,则强调消除女性参与城市公共生活的隐性障碍。
女性友好城市的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统合城市生活的不同要素。其中,“她力量”成为破题的金钥匙。
韩国首尔的女性友好城市(Women Friendly City)计划曾获颁联合国公共服务奖。该计划将女性友好原则贯彻入总体城市政策之中,在城市生活与发展的诸多领域,消除阻碍、创造机会、发动力量。
“现代女性具有更为明确的自我认知与群体认知,他们会自觉主动地对政府政策发出自己的声音,也会通过在自媒体发声,被决策者和公众看到。”蒋永萍认为,“过去,女性常常被看作是被动的对象,但现代女性是主动的主体。‘新妇纲’特别强调赋能女性的社会参与。”
这不仅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女性友好的核心要义:“她”之城必须有“她” 参与建设。
“目前基层干部中,女性参与社区管理的比例非常高。妇女自组织也在发展,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化。”蒋永萍说,“当然,城市治理者也需要越来越看到并重视发挥女性的力量。”
早在1992 年,维也纳市政府便成立了专门的妇女部门,参与城市规划的相关工作。其后,为了在城市发展中保障妇女权利,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中重点推进性别平等与主流化战略。实践原则既包括项目前期采取分性别数据统计与分析方法,也强调在规划决策中保障所有性别族群的参与,充分考虑不同性别的需求及其使用空间的不同方式。
在城市规划项目的落地过程中,女性的参与也不可或缺。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衡寒宵发现,柏林、温哥华等西方城市探索了妇女咨询委员会的组织体系。这些由空间研究者、设计者、社会工作者乃至社区中的女性居民组成的组织,可为正式的政府项目和社区非正式项目提供综合性空间设计参考。
组织成员对项目提供的是一种参与式的审计。“她力量”不仅可以促进城市空间的亲切感与适用性,也展现了城市建设的性别魅力。
“她”美好正在路上。从改善物质空间,到完善服务体系,再到赋能女性参与,女性友好城市的建设内涵逐步深化。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相信,建设女性友好城市将让城市更加温馨、更加具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