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充电基础设施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3月2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供电服务保障能力各项工作。一是全省电网企业一要进一步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优化现状电网结构,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积极协调当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强供电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任务目标,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高效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三要进一步加强充电设施运维能力建设,夯实配电网的运行、维护、消缺工作基础,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所接配电网的设备健康水平,优化现有的电动设施充放电行为,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完善运维体系;四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执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规范用电报装收费,配合各地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厘清涉及转供电的企业或单位收费项目,加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建立充电设施政策宣介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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