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1年5月3 1日,我国宣布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没多久,现在又放开了三孩政策,足见国家鼓励生育的态度。在古代的农业社会,无论是种地,还是交税,抑或上战场打仗,都需要人。人口在古代是重要的资源,也是衡量王朝实力的重要尺度。那么,古代政府都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鼓励生育呢?
首先,鼓励大家早婚,毕竟结婚了才能生孩子,人口才能繁衍。孔子说:“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男子的适婚年龄是二十岁,女子的适婚年龄是十五岁。看来孔子不光主张早婚早育,还倡导“老夫少妻”。孔子的父亲就比母亲大了五十四岁。墨子鼓励早婚的思想更加激烈,他说:“丈夫年二十不敢毋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到了岁数不结婚,那是不行的!古代官方也用各种手段催促早婚早育,西汉惠帝有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女子到三十岁还不结婚的,政府会征收五倍的赋税。在西汉,没钱还真不敢单身,敢单身的都是“单身贵族”!
古代政府还设立官方媒人,专门给单身人士介绍对象,称为“官媒”。管子主张:官媒撮合男女光棍,只要能结婚,国家还要分配房产和土地以示鼓励。古代还有更简单粗暴的强行婚配政策。西晋法律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女孩到了十七岁不结婚,官府会给你强行介绍对象结婚。唐太宗时,还将单身人口数量作为地方官政绩的衡量指标。光棍甚至会耽误官员升迁,官员自然会大力解决光棍问题,实实在在地做单身男女的“父母官”。
其次,婚后多生孩子有额外奖励。春秋吴越争霸,越王勾践最初战败,为了报仇雪恨,他开始了卧薪尝胆的强国计划。这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鼓励生育。为此,越国颁布了史上最强力的奖励生育政策:“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这可谓是“生育福利一条龙”政策!谁家的孕妇要分娩了,报告官府,国家会派妇产医生前来帮助分娩。如果生的是男孩,国家奖励两壶好酒加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国家奖励两壶好酒加一头猪;如果生了三个孩子,国家安排免费奶妈;如果生了两个儿子,国家免费供应粮食。生活在勾践时代的越国,只要你努力生孩子,完全可以衣食无忧。这一情况,很像今天某些发达国家奖励生育的政策。
另外,为了解决民间男女比例失衡造成的大量单身问题,古代官府还会下令释放奴婢回家。东汉初年,人口锐减,光武帝多次下达释放奴婢的诏令,让他们回家结婚生孩子,加速人口繁衍。
在释放女性资源这一点上,齐桓公是以身作则的典范。据《韩非子》记载,齐桓公有一次微服私访,走到一户人家,发现七十岁的老头还在自己做饭。齐桓公问他是否有子女,老人说自己有三个儿子,但都没娶上媳妇,家中没女人,生活很艰难。这个光棍世家的凄凉生活,深深地触动了齐桓公。回宫后,他将后宫中不少适龄女子都遣散回家,释放了大批女性资源。
总之,古代政府一直在大力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长。直到清朝,这种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在清朝前期,由于社会稳定,加之高产农作物的推广,还有取消人头税政策的影响,人口迅速增加。康熙年间,人口达到了一点五亿,这已是清朝以前我国人口数量的天花板。到了康熙的孙子乾隆时,人口迅速长到了三亿。再到乾隆的孙子道光时,人口又增加到四亿。对于一个古代的农业国家来说,这样的人口已经不再是丰富的资源,而是巨大的压力。
所以,清朝后期不再鼓励生育,反倒有了控制人口数量的观念。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一种叫做“溺婴”的社会恶习在清朝流行开来。所谓溺婴,就是在婴儿刚出生时,就将其投入水盆中溺死。溺婴现象在各个朝代都有存在,尤以清朝为甚。特别是在那些人口压力大的省份,溺婴现象更加普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溺婴现象才逐步绝迹。
(阿紫摘自书《古代人的日常生活》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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