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福利来了线下消费也有“后悔药”

  本报讯(记者李丽)对于网购达人来说,“七日无理由退货”再熟悉不过了。可咱老百姓如果在线下实体店买了东西想退回,就比较麻烦了。不过您别担心,从今年的“3.15”开始,大家的福利来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不再是网民独享。“晋情消费无理由退货小程序”正式上线啦!

  3月15日,山西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授牌暨“晋情消费无理由退货小程序”上线仪式在太原举行。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省消协副会长李岩,省商务厅副厅长焦育峰,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省消协副会长乔宝贵,省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省零售商行业协会会长王仂出席了活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省零售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和部分企业代表以及中央驻晋和省内的主要媒体也参加了活动。

  “七日无理由退货”从线上走到线下。2021年7月16日,在山西省第一届零售商大会上,举行了全省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启动仪式。之后,省消协和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又搭建了“晋情消费无理由退货线上服务平台”,目标是实现“线下购物线上退、本地购物异地退”的目标。

  从3月15日起,线上退货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营,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以查看到承诺企业的承诺事项和负面清单、退货方式和维权渠道,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给企业和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活动中,出席会议的代表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30家代表企业颁发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牌匾。

  商品完好能退货赠品千万别乱“丢”。消费者在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体店购买到商品后,在商品完好(商品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标价签、包装和付款票据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消费者退回的商品符合退货条件的,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经营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承诺企业”需守信侵害权益要追责。省消费者协会和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将加强对承诺单位履行承诺的监督指导,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拒不履行《公约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约谈、警示、警告、公开曝光或案件移交等方式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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