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通知

  4月15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要求整车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实施OTA升级活动前,应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进行升级。在升级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具体升级活动的实施情况报告。此外,新申报《公告》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整车产品,要在《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车型及功能备案和相关证明材料。本通知发布前已《公告》的产品,应在企业管理能力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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