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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招标
  • 关键字:市场,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22-05-12 22:44

  “全国统一大市场”来了!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破立并举,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政府和市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缺一不可,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意见》强调“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从破的角度,提出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任务,以彻底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从立的角度,要求抓好“五统一”,推动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其中多项举措与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济等关系密切,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中国招标》拟围绕《意见》相关论述推出专题策划,以更好地传递政策、凝聚共识,推动我国公共采购领域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完善“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本期《中国招标》将继续刊发“大数据与招标采购”专题,探讨招投标行业在数字经济大潮中应如何找准定位并实现转型升级、招投标大数据的主要使用场景等话题。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已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被称为“第七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框架协议采购,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重点难点问题?学习领会财政部110号令,有哪些切入点?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讨论,推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专题。

  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被处罚的案例。认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是否需要考量供应商的主观过错?提供虚假材料和错误材料有何区别?虽未提供虚假材料,但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技术响应,能否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本期刊出的《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认定》一文结合实际案例,对这些问题做了抽丝剥茧的分析。

  在我国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改革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不少创新做法。如,浙江某地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只规定机电设备的预算价格,不列入竞争费用,待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再由总承包单位委托招标机构对机电设备等内容进行“二次招标”。“二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可通过向总承包方缴纳3%左右的管理费,解决机电设备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维护、机电设备安装时人手不足等问题;项目业主则可通过“二次招标”,节约投资资金,进一步控制工程质量。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对此创新做法进行了评述,同时指出了实操中的注意事项。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未招标导致合同无效,如何准确理解其法律依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不予退还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向社会披露等决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司法实践中认定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标准有哪些?FIDIC合同条件如何规定承包商的履约担保条款……本期《中国招标》刊出了一系列深度文章,希望对业界同仁有所启发。

  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如何计算?投标保证金何时退还,是否需要支付利息?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可以提出异议或投诉吗?工程招标有恶意投诉的说法吗……这些问题基础而不简单,《中国招标》招标问答栏目给予了耐心解答。

  明窗数编在,长与物华新。不畏险阻、勇于探索的招采人,正在用汗水和智慧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筑梦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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