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境“骡子”吞下73颗胶囊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骡子”,胶囊,越境
  • 发布时间:2022-07-09 10:36

  一个高个子长相凶狠的男人过来找他,拿了一些手指粗细、大约两个指节长的胡萝卜,叫魏新龙试着吞食。魏新龙全吞了下去

  “一名‘骡子’一次大约能吞下300克到400克的‘货’,他们常把‘货’做成胶囊的样子。”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林坤伸出手,给《方圆》记者比划着说,那种胶囊大约就是小手指头的两个指节这么长、这么粗。

  “骡子”,是对人体携毒者的称呼。林坤办过的毒品案中,有一些涉及人体携毒的,那些吞毒、排毒的情形,说起来,普通人会觉得匪夷所思,但那确是某些人的挣钱门道,魏新龙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人体携毒案。而他之所以成为“骡子”,与他的一段“出国打工”经历有关。

  禁毒民警机场闸口设伏

  2019年7月28日晚22时35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移交的办案线索:一名涉嫌人体携毒的男子,于当晚将抵达咸阳国际机场。经反复核查,民警认为,此条情报准确可靠,长安分局禁毒大队立即安排多名禁毒民警到机场出口处秘密蹲守。

  目标航班准时降落,原本空寂清冷的机场瞬间热闹起来,蹲守多时的民警精神高度紧张起来,大家一直紧紧盯着闸口。

  “来了!来了!”带队民警通过耳麦向办案民警轻轻发出指令。只见一个男人背一个黑色的单肩背包,神态轻松自若地走出闸口,准备顺着出口离开。便衣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并包围住他,将其当场抓获。此人叫魏新龙。

  警方对魏新龙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扣押,并将其带至医院对其进行检查。医生检查发现,魏新龙的腹部有大量可疑物质。随后,在禁毒警察的守护下,魏新龙接受排毒操作。分4次一共排出了73粒胶囊。

  排出胶囊后,魏新龙在清洗排出物时,不慎将一颗疑似毒品物质掉入下水道内,无法提取,因此,从魏新龙体内一共查获疑似毒品物质胶囊72颗。警方对从魏新龙体内查获的疑似毒品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魏新龙体内排出、查获的疑似毒品为海洛因,净重共计344.34克。

  经侦查,魏新龙与上线贩毒人员联系使用的是社交聊天软件,无其他联系方式。上线人员非常狡猾,双方并没有见面,在联系中,双方均使用网络化名,魏新龙因此不能清楚地说出上线联系人员的具体信息。

  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与魏新龙联系的上线相关信息线索进行科技提取,但也未发现确定的信息。警方证实,魏新龙之前没有被执法机关抓获或者被判刑的前科,也没有涉毒经历。

  从“打工”到跨境携毒

  人赃俱获,面对办案民警,魏新龙没有过多抵抗,很快就供述了自己为贪图报酬,私渡出国,参与人体携毒的犯罪经过。

  2019年7月22日,因为炒股亏了很多钱,魏新龙借了一些高利贷,放贷人对他进行各种威胁,让他还债。

  “如果不按时还债,他们就要对我下狠手。我很害怕,就到处找赚钱的机会。”魏新龙案发后说,那段时间自己急于赚一笔钱。

  魏新龙在贴吧里搜索打工赚钱的消息,偶然看到一条“来钱快,路子稳”的帖子,就主动和发帖人联系。对方问他有没有案底,并向他要了身份证的照片,承诺说,跑一趟,带一趟货,给1.5万元左右的报酬。一听说给这么多钱,魏新龙立即就同意了。

  2019年7月24日,魏新龙按照对方的要求,独自前往云南省德宏州靠近缅甸边境的一个小村子。

  动身之前,魏新龙也不断追问对方,自己到底要带什么货。对方说,所谓的带货,其实是去国外做人体运毒工作。魏新龙就问对方,安不安全?会不会被公安机关抓住?毒品在肚子里对身体有没有伤害?对方告诉他说,路上很安全,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毒品采用特殊包装,密封性很强,抵达目的地后,等待下线接应,他们有一些方法能让毒品全数排出,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

  听到对方这样说,魏新龙决定冒险一试,前往云南边境去带毒赚钱。7月24日,他从网上购买了一张上海到昆明的火车票,于7月26日早上7点左右到达昆明,然后联系上线。

  上线一路给他安排了行程,魏新龙先从昆明到达德宏州瑞丽市口岸,后来又过了两条河,7月27日早上,他到了缅甸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小村子。在那里,一个28岁左右的小伙子来接魏新龙。他对魏新龙讲,如果被警察抓到,应该如何应对。他反复交待魏新龙,一定要镇静、放松,特别是进出机场时,见到机场工作人员和执勤警察时,千万不要表现出什么异常来,越自然越好。如果被抓获,一定不要轻易交代,不能承认运毒的事。

  当天下午6点左右,一个高个子、长相凶狠的男人过来找魏新龙,拿了一些手指粗细、大约两个指节长的胡萝卜,叫他试着吞食。魏新龙全吞了下去。因为魏新龙是第一次带货,他们就让他试着吞一下。

  7月28日凌晨,这个人把魏新龙叫醒,拿了一个圆柱形的快餐盒子,里面装有很多直径约一厘米、长度约三厘米的圆柱形黄色塑料纸包装包裹的胶囊,胶囊里面装着颗粒。他对魏新龙说,这些胶囊里面装的就是海洛因,并叫他吞食下去,还拿出手机给魏新龙拍了小视频。魏新龙在吞食前,数了一下,一共73粒,然后全部吞食下去了。

  7月28日早上7点,这个男人再次把魏新龙叫醒,并给了他850元人民币现金,让他在路上用。他告诉魏新龙回瑞丽的路线。

  随后,魏新龙先从缅甸的小村子坐电瓶车来到瑞丽,从瑞丽拼车到保山,从保山拼车到大理,又从大理拼车到丽江。那个男人一开始叫魏新龙去丽江的长途客运站,过了一会儿,又给他发信息,叫他去丽江机场,说机票已经给他买好了。魏新龙打车到了丽江机场,取了登机牌后,才知道飞机是晚上8点半起飞,大约快晚上11点时,降落西安。

  结果,才刚下飞机,他就被警察抓住了。

  据办案民警说,尽管魏新龙的上线考量设计周密,但他们也没有料到,警方对他们的行动了如指掌,在魏新龙抵达前,警察就在机场出口等待了。

  携毒344克获刑15年

  2019年7月29日,魏新龙被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次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对其执行逮捕。2019年11月28日,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新龙明知运输毒品是违法活动,仍服从其上线指令,偷越国境,接受人体携毒的任务,实施犯罪行为,以上行为,对禁毒工作、边境管理等形成一定范围内的非法侵害和重大危害,严重侵犯和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对毒品的管制、对国境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律,构成犯罪。

  2020年11月16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魏新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采访中,办案检察官林坤还对《方圆》记者提到了一个细节,审讯中,魏新龙以自己被毒贩以人身安全胁迫为借口,试图为自己脱罪。但事实是,在回国的过程中,他始终是独自一人,贩毒分子并没有派人专程押送他。如果他真的是被胁迫,在脱离缅甸贩毒分子掌控入境后,他有机会报警或者自首,那样的话,他的人生将是另外一个样子。但他怀着侥幸的心理,在贪念的诱惑下,仍然带着毒品登上了回咸阳的飞机。

  “都是贪财和侥幸心理害了我啊!”听到判决,魏新龙对其犯罪行为后悔不迭,当庭落泪。

  林坤说,事实上,魏新龙这趟“买卖”充满了巨大的危险。也可以说,他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魏新龙并不知道,处在贩毒链条最低端的他所冒的风险是最大的,除了容易被警方抓获外,运毒过程也要冒很多的风险。人体携毒者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有可能令毒品的外部包装破损,一旦包装破损,他们就会毒发丧命。贩毒分子趋利心切,当然不会顾及携毒者的生命安全,现实中就曾发生过人体携毒途中,毒品包装破裂,携毒人身亡,押送的毒贩对其分尸取毒的惨剧。

  跨境运毒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据办案民警介绍,类似魏新龙这样的个案,并非孤案。

  当前,在部分地区,人体携毒走私多发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人体携毒隐蔽性高,通过普通的搜身难以发现,只有依靠CT检查,在X光下才能发现毒品;二是对于那些唯利是图的贩毒者来说,通过人体携毒这样的方式一箭双雕,既能有效地控制携毒人员,保证毒品的安全,又能保证交易的安全,不怕携毒人员中途私匿或调包。此外,尽管人体一次性携带的毒品量不大,但利润却十分可观。一般一名“骡子”每次携带的毒品为300克至350克,毒贩在缅甸拿货成本价不到2万元。“骡子”来往的路费、住宿花销以及中介的介绍费等合计1万余元;支付给“骡子”的报酬为1万元至3万元。而这些毒品带到内地后的交易价格则为10万余元或数十万元,在某些黑市里价格更高。

  在高利润的诱惑下,团伙犯罪十分猖獗,已成为一条黑色产业链。那些隐匿在国外的贩毒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网上招募“骡子”,有人专门负责偷渡,还有人专门负责培训新手“骡子”如何吞毒,有人专门负责押送携毒的“骡子”。贩毒分子通过人工、机器挤压等各种方法,贩毒团伙成员将毒品压缩成胶囊大小的块状,一般为5克左右,外面包裹上塑料袋、透明胶带、保鲜膜等包装,做成毒胶囊,让那“骡子”吞下毒胶囊,进行跨境或跨地区运输。

  办案民警告诉《方圆》记者,在整个交易活动中,负责运输的“骡子”是交易的最重要一环,因此,贩毒团伙在物色人选时非常谨慎,对“骡子”的要求也很高:不能有疾病,不能有前科,甚至不能有文身,他们选中的,大多数是魏新龙这样无正当职业、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困难、社会关系比较单一、没有吸毒前科的“边缘人”。贩毒团伙以带货、高薪招聘等为幌子,诱骗他们从事非法的毒品交易。为了更好地把控和要挟“骡子”,毒贩会拍下他们吞食毒品的视频,留下他们的个人和家人身份信息后,由专人押送他们乘坐飞机送到各地。到达目的地之后,会提前给他们预订旅馆,让他们在那里将毒品胶囊排出体外,交给来拿货的人,这样就完成了运毒流程。

  提审中,魏新龙曾说自己不懂法,先前以为运输毒品不是什么大罪,被抓住了也只是拘留或者罚款,直到被抓后,他才知道这是重罪。

  实际上,很多“骡子”一开始往往不懂法,并不能清晰地认知运输毒品的危害,他们以为只要自己不买卖毒品,仅运输毒品是轻微违法甚至不违法,这样的认知使“骡子”甘愿为了数千元、上万元的报酬就铤而走险。当然,也有一部分“骡子”是贪图利益,知法犯法。

  检察官提醒,吸毒和贩毒极易诱发诈骗、暴力犯罪、卖淫、艾滋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毒品问题还经常与恐怖主义、洗钱和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有所关联。禁毒工作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合力。(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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