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盐县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

  9月7日,浙江嘉兴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海盐县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固定式建设标准加氢站,按照加氢站(固定式)实际设备投资额20%进行补助,限额400万元。实施加氢站运营补贴。鼓励和引导加氢站运营企业寻找性价比更优的氢气来源,对于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每公斤35元的加氢站,政策期内补贴标准为每公斤15元,每年每座加氢站氢气运营补贴限额200万元。支持企业氢能储运。在储氢补贴方面,对新建高压气态、低温液态、有机液体及固态等储氢项目,给予设备(含软件)实际投资总额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限额1000万元。在运氢补贴方面,对从事经营氢气(液氢)产品运输的企业,按年度新增氢气(液氢)产品运输车辆的核载吨位数,给予每吨2000元限额200万元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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