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

  6月9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其中,在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方面,《意见》指出要促进整车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规模,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60%及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或产能利用率20%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50%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汽车产能利用率比例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