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动声色的时光与爱

  就这样,大叔和他手制的一只烧鸡,弥合了青春期父子之间的隔阂。

  那一年,从上海开往青岛的Z字头列车上,我带着年幼的女儿要度过14.5小时的漫长时光,上车后不久,在硬卧车厢,一位南通口音、慈眉善目的大叔帮了我的忙。

  他不停地给我女儿讲故事,跟我女儿玩成语接龙的游戏,还伸出双手,跟小女孩你来我往地翻转绷绷绳。傍晚时分,大叔居然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个硕大的荷叶包,解开外面的一层大荷叶,里面居然还有一层荷叶,最里面是一只油光锃亮的烧鸡,在老荷叶微微发涩的光泽下,这只烧鸡散发出的油香令人陶醉。

  大叔戴上了一次性的手套,从烧鸡上撕下鸡腿来,递给我女儿,之后,他又想把另外一条鸡腿递给我,我谢绝了。为了不让大叔难堪,我主动说,我更喜欢烧鸡微焦的翅尖与脖颈,大叔就痛痛快快将一个鸡翅膀连同半边脯子一起撕下,递给我。

  烧鸡做得无比软烂入味,连骨头都可以咬嚼。大叔又倒出啤酒,邀我与旅伴共饮。

  此时,车已经快到山东地界,晚霞正在车窗外降临,近处被西北风吹得闪烁着金属色的杨树纷纷后退,而远处的山峦与乡间小屋似乎正在跟着车轮缓缓行走,列车仿佛游走在自然这张开阔无垠的唱片上,很少在南方人心中驻扎的苍凉与忧伤在我心头浮起。

  我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一只堪称正宗的狼山烧鸡,竟然是大叔自己用家里的煤气灶做的。而他练得这一手好本事,起因竟然是为了他的儿子。在儿子两岁时,他被厂里调去做了推销员,负责将纺织面料卖到北方的服装企业去,而留在家中的儿子少了父亲粗粝的教养,一直被养得相当瘦弱。

  带着一丝微醺的酒意,大叔跟我解释了他的工作。

  厂里主要的客户都分布在大连、天津与青岛,他一年中有八九个月都在路上。那年月,南通不通火车,每次出差,他都要先坐长途汽车前往上海,再从上海坐火车前往北方城市。大叔不仅要背着几本比时装杂志还要厚重的面料样本去游说客户,卖掉了面料,隔两三个月还要去催货款。快过年时,厂里的工人们都等着他带钱回去发年终奖,他得不露声色地带上半麻袋现金返回南通,那一路上的忐忑与精神压力,真是与电影《天下无贼》的主人公没什么两样。

  大叔总是在外游走,儿子缺少父亲的引领,个性变得内向和怯懦,也很少与他说心里话。

  儿子小时候,他还年轻,回到家里也很少与家人相处,而是依旧像一名浪子一样呼朋唤友、在外喝酒。

  有一天,酒局散场时,他发现桌上的一盘烧鸡还剩下好几块油亮的鸡肉,几乎是一瞬间的父爱爆发,他找服务员要了打包盒,将那点烧鸡装了回来。

  回到家中,刚上小学的儿子正在洗脚,准备上床睡觉。他拿出烧鸡,儿子眼睛发亮,就坐在洗脚木盆前,把那几块烧鸡都津津有味地吃了。他突然觉得心酸,无声而柔和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儿子太瘦了,最好能经常给他搞一只烧鸡吃,但外面买的狼山烧鸡并不便宜,孩子的爷爷奶奶又长期生病,花销很大,于是,他下决心要学会自己做烧鸡,便跑到烧鸡店里去向老板打探,究竟怎么用普通的三黄鸡做出肉烂香酥的烧鸡来。

  老板哪里肯说,没好气地把他往外推,令他差点跌坐在正在炸鸡的油锅旁。烧鸡店的师傅看着过意不去,喊了一声:“做烧鸡就得先炸后煮,至于怎么做得好吃,你回家慢慢琢磨去吧。”

  他的确用心琢磨了好久,包括宰好的鸡为何要把鸡腿交叉塞入鸡腹内,处理好的鸡为何要挂在背阴处风干。在炸鸡之前,鸡身为何不能刷酱油,而是要刷上麦芽糖或蜂蜜,炸鸡时,为何要把整只鸡放在大漏勺上,一勺一勺往上浇热油,等鸡身定型后,才能把鸡放入热油锅炸酥?想明白这些细节中蕴含的道理,做出来的烧鸡才会皮色褐黄发亮,色泽均匀,没有一点破损。

  他也琢磨出来,这个狼山烧鸡要烧得入味,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卤制的时间要长。

  大铁锅中倒入半锅水,下入卤料包、盐、糖,然后加入生姜、料酒、老抽,一点点猪油,大火煮沸,放入炸好并滤干油分的鸡,大火煮五分钟后将鸡小心翼翼地翻个身,再大火煮五分钟,然后,要改用蜡烛头那么小的火,让鸡在几乎看不见撩动与沸腾的状态下焖煮3小时。烧鸡出锅前还要开大火收汁。整个收汁的过程不能离人,要用汤勺不停地将汤汁浇淋在鸡身上,收至锅里的汤汁九成干时,才能关火。

  终于,做烧鸡的手艺被他锤炼得炉火纯青,他发现成长中的儿子胃口太好了,一个人就可以干掉半只烧鸡。后来儿子上到高中,开始住校,他每次出差归来,做完鸡就会送到校门口去。等儿子下课,父子俩隔着校门的铁栅栏传递烧鸡。儿子依旧沉默寡言,很少对他说起成长中的喜怒哀乐,但他能够从儿子接过烧鸡时眼睛里闪过的一丝欣喜,感受到久违的亲情。

  儿子有一次破天荒主动给他打电话,说了打球时自己不小心崴了脚的小事故,又说了自己何时学会了吉他,说的都是与功课无关的事。挂电话之前,儿子突然补了一句:“我的室友们也喜欢吃你的烧鸡呢,他们还说,你爸对你真的很用心。”

  说完这句话,儿子有一点忸怩,迅速挂断了电话。而他拿着听筒出了半天神,终于,在做父亲快满18年时,他感受到了巨大的被需要的快乐。他仿佛看到,儿子与室友们很快就把烧鸡一扫而空,而他本人的推销生涯,也被儿子讲成一幕传奇。仿佛毛姆小说中游走天下的旅行家角色,他走得那么远,好像不是为谋生,而是为了这八千里路上的云和月。

  就这样,大叔和他手制的一只烧鸡,弥合了青春期父子之间的隔阂。

  推销员大叔此次回家后,依照惯性,放下旅行包,又去菜市场买了两只三黄鸡。付钱时,他才想起来儿子的小房间已经空无一人。就在这个秋天,儿子远去哈尔滨工业大学,准备就读那里的王牌专业,成长与告别,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来临了。烧鸡做好了,一只留给家人,另一只,推销员大叔以荷叶裹之,带上了出差的旅途。

  他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好好陪伴你家的小姑娘吧!要尽可能温柔地对待她,要知道,这等小孩长大的时光,就像金子的碎屑,很快就从指缝里溜走不见了啊!”

  ◎文/明前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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