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商权为农业筑就防护堤的日本经验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商权,农业,日本
  • 发布时间:2023-09-22 19:06

  日本的粮食自给率只有38%。然而相较于粮食自给率,日本更加强调潜在的粮食供应能力,特别是在海外屯田、增强全球贸易影响力等领域,这些的背后实际上就是商权的重要性。

  文|白益民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本在于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发展与收入差距。在这一方面,日本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值得探究,如今日本的农民早已是“生活在农村的市民”。

  推动城乡发展平衡,实现共同富裕

  在日本,不仅农民的收入与城市居民相差无几,甚至在交通、通信、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也已经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而在20世纪50、60年代,城乡差距的扩大正是当时日本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日本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的办法就是组建起一套“产商融”三位一体的农村财团体制——日本农协。

  日本农协全称为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是日本乡村振兴的重要主导者,在农业推广、农业金融、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更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此外,在文化产业和相关衍生服务业方面也有积极涉猎。作为一个以农户合作、联合、经营与管理为主要功能的互助经济组织,日本农协为实现城乡的平衡发展做出了许多努力。

  二战之后,为重振经济,日本政府将“经济高增长”视为唯一目标,大力发展重化工业。工业化初期实际上是汲取农业价值扶持工业发展,这种“挖乡补城、以农哺工”的发展思路使得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这种背景下,确立并尊重农民利益主体性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日本农协就成为农村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出“民主社会”的属性。

  长久以来,日本国内水果蔬菜价格昂贵已经不是什么大新闻。其中除了种植技术特点等原因外,最主要的因素还是日本农协几乎垄断了日本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日本农协的核心诉求,就是保障农民的收入,因此东京、大阪等城市高昂的水果蔬菜价格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以城哺农”。

  当然,城市化和工业化有效反哺农村的重要途径除了“价格差”之外,市民下乡(乡村游)也是乡村摆脱单一农业收入,最大化兑现生态资源,实现一二三产融合,从而提高乡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有效方式。

  事实上,城市居民反哺乡村经济需要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让乡村生活的基础服务实现真正的城乡等值。因此,以乡村基建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就成为日本实现其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基建方向则主要集中在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当然也包括推广、翻新与改建农村民居。

  这些基建项目由日本中央政府使用强力金融政策工具,为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低息贷款、补贴,甚至是直接投资。然而,乡村基建投资并不是大水漫灌,如何实现农业发展对金融资本的高效合理利用,就需要综合考量农业、商业、金融等多种因素,就需要有一个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提出系统性的方案。

  “三位一体”构建农业财团生态

  在鼎盛时期,日本全国约有99%的农户加入农协,成为组合成员,此外还逐渐允许有合作关系的非农户申请加入。作为日本乡村社会与农业领域的绝对主导组织,日本农协的确很难被简单定义,这种“半官半民”的农民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已经逐步构建成为具有日本特色的农业财团生态体系。

  如今,日本农协在日本全国形成一个“产(农业生产)”“商(贸易供销)”“融(信用保险)”三位一体的庞大财团。认识日本农协,其实就是认识日本的财团体制,并不能用西方经济理论来对它进行解读,日本财团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共生的紧密互利关系,这就类似于大自然中的生态环境。

  一是建设品牌化农业。日本农协为了提升农业附加值,十分善于建立和经营农业品牌。在讨论日本“品牌农业”的过程中,大部分关注点集中在“严格质量管控下的标准化程序”“倡导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等基础层面上。事实上,品牌化农业的核心是市场化,是商业化,正是依靠着日本农协(农村财团)为农产品提供资金支持和商业指导,品牌效应才得以转化为经济效益。

  二是用“小特色”拉动“大生态”。在日本乡村振兴的理念中,“一村一品”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乡村振兴要想有真正的成果,就必须寻求重点突破和重点投入, 让一批乡村率先振兴,从而带动其他乡村,最终实现“小特色”拉动“大生态”。从日本发展“一村一品”的历程来看,日本农协在发展“一村一品”运动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一方面,日本农协已经渗透到日本国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十分了解各个乡村的优势。另一方面,“产商融”三位一体的日本农协(农村财团)也是“一村一品”战略最合适的组织者和执行者。

  三是构建农村命运共同体。日本农协在成立之初,主要负责指导农业生产、销售农产品、集中采购生产生活资料以及促进金融信用合作等具体职能。而随着其不断发展壮大,日本农协逐渐展现出更多的社会责任化职能。

  日本农协的社会性事业包括了医疗保险、婚、丧等各个方面。积极号召会员发挥互助协作精神,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和农民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同时还投资兴建基础福利设施,为农民提供服务,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这些都表明,日本农协(农村财团)已从单纯的利益共同体升级为命运共同体。

  掌控“商权”,筑起国际竞争的防护堤

  2015年5月,日本农协在东京举行集会,要求政府在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TPP)”谈判中保护大米等5项敏感农产品。在当年3月和前一年5月,日本农协也曾举行关于TPP的集会。日本农协认为,“加入TPP将毁灭日本农业”,廉价农产品涌入日本,对本国的农户造成的冲击是致命的。

  2015年10月,日本政府提出了农林水产领域的基本方针,针对TPP造成的冲击着手出台农业对策。不过,日本农协也清楚地意识到,单纯依靠高额关税等行政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真正掌控住“商权”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实际上,早在1972年3月,日本农协就成立了“全农(ZEN-NOH)”,相当于国际版的全国供销总社,专门负责日本农协的营销与供应业务。后来,使用“JA”代替“Nokyo(日本)”作为新的名称,即现在的“JA全农”。如今的JA全农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本质上承担的就是日本农业综合商社的角色。

  所谓综合商社,是指以贸易为主导,多种经营并存,集贸易、金融、信息、仓储、运输、组织与协调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跨国公司形式的组织载体。它不仅是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纽带,同时也是“产商融”的结合体。

  1979年,JA全农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成立分公司,并利用它的附属公司CGB股份公司,为日本和其他目的地提供稳定的谷物、油籽和饲料原料。

  此后的40余年,以JA全农、丸红等企业为首的日本国际粮商,在国际粮食市场中后来居上,实力直逼“ABCD”传统四大跨国粮商。

  事实上,日本的粮食自给率只有38%。然而相较于粮食自给率,日本更加强调潜在的粮食供应能力,特别是在海外屯田、增强全球贸易影响力等领域,这些的背后实际上就是商权的重要性。因此,日本的目的是,通过日本农协(农村财团)率先筑起一道商权的防护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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