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科技小院看科技兴农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科技,创新,难题
  • 发布时间:2023-10-22 10:51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2年的54.5%提高到2022年的62.4%,农业科技整体研发实力进入世界前列。但整体上,现阶段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农业技术进步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仍然是困扰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难题。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 降蕴彰

  一个院落,几间农舍,不仅蕴藏着科技创新的巨大能量,更孕育着“三农”的美好未来。

  自2009年中国农业大学在河北省曲周县建立起第一个科技小院后,这个模式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得到推广。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一个个科技小院在全国许多乡村安家落户、遍地开花,科技扶贫的果实越结越多。科技小院真正成为高校与农村深度融合、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输血”与“造血”有效结合的精准扶贫新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一直在关注科技小院的创新发展。他表示,科技小院将农业专业研究生长期派驻到农业生产一线,是农业科研、科技服务与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让田野成为授业的课堂、作物成为生动的教材;教书与育人、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推广、创新与服务,就这样被“种”进一片片充满生机的田野。

  今年是科技小院“诞生”的第15个年头。目前,全国科技小院已经达到1048个。从最初的“精准帮扶模式”,发展至“产业扶贫模式”,再到现在的“乡村振兴模式”,科技小院覆盖了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正在往产业发展、绿色升级等方面深入推进。可以说,科技小院不止于技术输出,还使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之中,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科技小院遍地开花,果实越结越多

  2009年,中国农业大学在河北省曲周县创建了全国第一个科技小院——白寨科技小院。据“科技小院”的创始人——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福锁介绍,创建科技小院的初衷是想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派驻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推动教书与育人、田间与课堂、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推广、创新与服务更紧密地结合,以“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零费用”的“四零”模式,为农民提供科技培训和服务,切实研究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在创办科技小院之前,张福锁带领团队取得了很多科研成果,并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但这些科研成果对农民有没有帮助?农民看得懂论文、用得上这些新技术吗?正是这些思考,成为他在农村创建科技小院的原动力。

  早在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人员发表在国际顶级刊物《自然》杂志的一篇题为《科技小院让中国农民实现增产增效》的文章,就引起国际专家的关注。文章审稿人、国际小农户可持续发展研究专家吉勒认为,“科技小院”是迄今为止国际上关于大面积推动小农户增产增效的典型成功案例,是全球提高粮食产量、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如今,在国内,全国各地建起了千余个科技小院。《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从山西省科协了解到,该省以山西农业大学为依托,以研究生扎根农村为主体,以企业为支撑,以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民为重点,以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技术为载体,集教学、科研、示范推广于一体的一系列科技小院,旨在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和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寿阳玉米科技小院、闻喜小麦科技小院、洪洞小麦科技小院、晋祠水稻科技小院、繁峙谷子科技小院、定襄谷子科技小院、岚县马铃薯科技小院等各具特色,为助力三晋大地的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基于“团队+科技小院”的人才培养模式,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实践—学习—再实践”,着重培养学生的“三农”情怀,通过“科技小院”开展的定期活动、科研训练、技术服务等环节让学生到田间地头发现农业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和设置田间试验解决实践中的难题,从而提升学生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独立能力。2022年8月,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确定对68个单位的780个科技小院予以支持建设,其中,山西共有28个科技小院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四。

  河南省有29个科技小院获得国家支持。据河南省科协科普部负责人介绍,2021年,河南农业大学与河南省科协签订了共建科技小院合作框架协议书,明确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指导下,成立河南科技小院联盟,建设河南科技小院网络平台,统筹双方资源,合作推进河南省科技小院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河南省共有已建在建科技小院108个,其中已建58个,在建50个。科技小院早已成为河南农村的科技服务平台。

  早在2009年,吉林农业大学就与中国农业大学在梨树县共建了“玉米科技小院”,这也是全国最早建设的小院之一。截至2021年底,吉林省已授牌的8家科技小院均由吉林农业大学承建。目前,吉林农业大学共有26个科技小院获得国家支持。

  现如今,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科技小院已经覆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涉及222种农产品,覆盖国民经济农业行业中农林牧渔业的59个产业体系,占比83.1%。一个个科技小院在全国多个乡村安家落户、遍地开花,扶贫的果实也越结越多。

  助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科技小院的师生在农村常驻,一方面有利于了解农民所急所盼、传授农民所需所求,打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农民专业知识不足、信息和资源缺乏、服务支撑不够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推动现代科技与传统农耕加速融合,让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成为田野间的新景象。

  李国祥表示,科技小院以“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零费用”的“四零”科技培训和服务模式,推动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推广、创新与服务紧密结合,成为促进农产品增收、农业增值的有力支撑,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副主任李乾撰文指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脱节、科技人员与农村农民脱节、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窘境,科技小院的产生顺应了当时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微观层面,农户对先进农业技术的需求增加,但是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宏观层面,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进步的依赖加大,更加需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三农”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科技兴农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共识。科技兴农就是把科学技术具体运用于农业、农村、农民,以解决“三农”中的实际问题,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增收。《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从山西、河南等省份了解到,科技小院基本是通过“科协组织、高校实施、老师指导、学生常驻、多方支持”的模式,解决了专家与农民、科研与生产、育人与用人的脱节问题,构建了“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2年的54.5%提高到2022年的62.4%,农业科技整体研发实力进入世界前列。但李乾等专家提示,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在很多领域仍然处于并跑、跟跑状态;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水平方面,比美、日、英、法、德等发达国家差了一大截。整体上,现阶段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农业技术进步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仍然是困扰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难题。

  为持续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我国政府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发挥其科技创新优势,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科技小院便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乡村振兴众多创新服务的模式之一,且已成为最具活力、最有成效的组织模式。李乾长期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他认为,一些科技小院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研究出现严重脱节,迫切需要理论指引以免走入发展误区。因此,理论探究科技小院创新发展,并予以实践检视,对推动我国农业科技进步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走好“特色”路,推动发展“可持续”

  目前,在全国各省建立的科技小院,普遍涉及高校科研院所、地方科协、地方政府部门、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形成了“科协领导、院校实施、教师指导、学生常住、多方支持”的创新发展模式。

  具体来看,高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小院日常运行的内核,安排专业硕士研究生长驻科技小院,从事高产示范、田间试验、技术培训、田间指导、示范带动等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科普宣传;地方政府基于地方产业发展的总体考虑,支持科技小院落地,甚至提供项目经费支持;科协和农技协作为科技小院的管理或指导单位,科技小院是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科普志愿服务的有力平台,也是其创新工作方式的实践场所。其他依托或共建单位通过技术需求与科技小院形成紧密型合作方式,一方面为科技小院运行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支持,另一方面获得技术支持与服务,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李乾指出,目前,科技小院的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不同目标导向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参与主体的行动情境来看,科技小院是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组合、交织中运行,多方支持构成其稳定运行的物质保障基础。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长期以来,全国各地的农业经营模式都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而农民合作社更是对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业农村部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在册农民合作社达222.2万个,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可以说,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当前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组织载体。

  多位专家认为,追本溯源,科技小院与农民合作社具有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一致性和功能定位可比性,因此应充分借鉴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做法,走出一条符合科技小院自身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首先要注意明确功能定位,走错位发展之路。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科技小院目标定位清晰,科技属性特色鲜明。科技小院专业从事科技志愿服务,得益于实力雄厚的高校与科研院所提供的科研支撑,以及多元共建或依托主体提供的物质保障,其服务内容具有较高的业务区分度和市场进入门槛。在科技服务方式层面,科技小院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零费用的“四零服务”优势是其他任何服务组织无法比拟的,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因此科技小院应坚守科技服务主线,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合作社错位发展,靠特色做大做强。

   其次要注意强化制度约束,走规范发展之路。现有的规章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科技小院发展形成了有力约束,但是科技小院目前仍处于数量扩张的初级发展阶段,较少甚至缺乏对质量发展的管理。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空壳社”“僵尸社”、异化合作社等现象,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造成严重危害。科技小院应以此为鉴,建立科技小院退出机制或预警机制,对运行不善的科技小院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规范。

  再次要注意加强组织创新,走融合发展之路。科技小院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错位发展的同时,还应加强交流与合作,走融合发展之路,实现不同主体间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应借鉴农民合作社组织创新模式,鼓励科技小院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抑或科技小院内部联合成立科技小院联盟或联合院;鼓励科技小院内部成立(临时)党支部,或与农民合作社、村“两委”等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打造科技小院党建品牌,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形成党建引领科技小院新模式,更好地发挥科技助农作用。

  最后要注意推广经验典型,走共享发展之路。合作社起源于德国,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生根发芽,成为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农村合作组织。科技小院作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益探索,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验发展模式,应及时总结和推介,树立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农技协组织发展同国外有关团体的友好关系、开展民间国际交流、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职能作用,搭建科技小院国际经验交流平台,面向国际社会共享科技小院发展经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在华留学生、国际合作组织、国际研讨会等向国外输出科技小院模式,甚至帮助建立科技小院,让中国经验惠及全球。随着科技小院国际化发展的深入,还应探索国际视野下科技小院的组织创新,建立完善的全球共享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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