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通知
- 来源:新能源汽车周报
- 关键字:安徽,领域,新能源
- 发布时间:2023-11-10 15:53
10月25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车辆(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出租、邮政、物流、市政、环卫、园林、驾考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通知明确在公务用车、公共出行用车、内部作业车辆、环卫车辆、城市配送车辆、短驳重卡、渣土车、旅游景区用车、园林绿化用车、驾考用车和混凝土搅拌车共11个公共领域推进车辆新能源化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安徽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节能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