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浴长戈

  • 来源:轻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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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7-14 13:57
  [上期回顾]

  ZB26性能幽色,操作简便,其罗种改进型号不仅装备捷克本国军队,还选销世界其他国家,广获好评。

  ZB26在中国更是受到异常重视,本期将再现ZB26在中国不同时期的装备、生产与使用情况-

  旧中国的进口、仿造与装备

  恐怕连捷克人也感到惊奇的是,使用ZB26时间最长、数量最多的国家却是距离捷克万里之遥的中国。

  1927年,尽管这一年对布尔诺国营兵工厂来说,ZB26才算是真正开始批量生产,但急需武器的中国军阀就迫不及待地引进了这种新武器,称之为“捷克式”机枪。同年,天津大沽造船所开始根据实样进行仿造。旧中国仿造过一些轻武器,但如此快速紧跟原产国仿制武器,惟有ZB26。

  不过当时的大沽造船所和全国大多数兵工厂一样,并不是1928年才成立的国家中央政权-南京国民政府所能管辖的。但国民政府宣告统一后,于1929年颁布《兵工厂组织法》,对所辖兵工厂进行整顿和调整,并着手统一全国军队的武器装备。其实,军政部兵工署在1929年11月印行的《规定制式兵器刍议》中,拟定的制式轻机枪是法国哈其开斯,但其性能明显不及ZB26;ZB26性能可靠,更换枪管迅速,而且零件相对简单,生产比较方便,其优良的性能获得了广泛认可。到1931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干脆派员去大沽造船所,饬令其正式制造捷克式轻机枪。

  从捷克本土原装进口

  ZB26在中国获得广泛认可与当时对该枪的大量进口是分不开的。国民政府利用1929年列强解除对华军火禁运的契机,自1929~1931年分别从德国、比利时、捷克、美国等国进口了近2100万元的军火,其中包括ZB26在内的种类齐全、质量较高的先进轻武器占据了相当份额。1934年,兵工署经由财政部向捷克购入5000挺ZB26,军械司派2名技术员前往捷克布尔诺兵工厂任监造代表,期间取得部分技术资料。在抗战爆发前的1937年6月,孔祥熙访欧时,又从布尔诺兵工厂订购了10000挺ZB26轻机枪、1000挺ZB37重机枪、50000支步枪及1亿发枪弹,这些军火在“八.一三”淞沪开战后才运抵国内,这也是国内最后一次成批量购进捷克原产ZB26。据布尔诺兵工厂的统计,从1927~1939年,累计向中国出口了30249挺ZB26轻机枪。而抗战全面爆发后,外援断绝,所需的捷克式轻机枪只能全靠自行制造。

  各地兵工厂大量仿造

  在1937年之前,仿造过ZB26轻机枪的,除天津大沽造船所外,尚有重庆武器修理所、广东兵器制造厂、西北实业公司下属工厂、广西第一机械厂等地方势力控制的兵工厂。

  1931年,刘湘的21军武器修理所(后改称重庆武器修理所)开始根据实物成批仿造ZB26。该所采取按零件“包干”的方式,由工人手工修配成型,因此尺寸不尽准确,材料也多是本地生产,质量较为粗糙,但最高生产能力每月可达300挺以上,至抗战前夕至少生产了2000余挺。1939年,该所制造捷克式轻机枪的分支并入第21工厂。

  粤系军阀陈济棠控制下的广东兵器制造厂于1933年开始仿制ZB26,当年9月正式出枪。该厂所用原料均从国外订购,但因热处理技术不过关而废品率较高。1935年改称广东第一兵器制造厂后,专门制造捷克式轻机枪,月产20挺。抗战爆发后,该厂迁往广西融县,并于1938年1月改称第41工厂,当年8月恢复生产。1939年底,该厂转移至贵州桐梓,并接收第40厂轻机枪生产设备,1940年时月产量增加至110挺,1941年最高月产量达到310挺。

  据1936年兵工署杨继曾的报告,山西阎锡山的西北实业公司所辖冲锋枪分厂及汽车修理分厂均制造捷克式轻机枪,但改为发射日式6.5mm枪弹,1934年时两厂每月共造200余挺,因无专门设备和检验样板,材料亦无标准,故质量较差。1936年,这两个厂合并到西北制造厂后,最高月产量一度达到600挺。1937年11月太原沦陷后,利用带出的部分半成品及材料,在陕西城固和四川广元继续生产。当时,由于6.5mm枪弹缺乏,又改回7.92mm口径,后期则以钢轨为材料,最高月产量亦达300挺。

  1937年以后,生产捷克式轻机枪的工厂主要有第11、21、31、40、41、51、53等,累计生产7万余挺。其中第11厂,即始建于1915年的巩县兵工厂,是民国四大兵工厂之一。国民政府兵器制式会议后,兵工署技术司翻译了ZB26的全套产品图纸及枪件材料规格,并交由巩县兵工厂试造。该厂于1937年开始制造捷克式,因当时是民国26年,故命名为“二六式”轻机枪。不久日军进逼巩县,工厂多次遭受空袭,被迫迁往湖南和四川,1938年6月改名为第11工厂,继续制造捷克式轻机枪,但因多次搬迁,损失较大,生产时断时续,产量并不大。

  生产捷克式最多和质量最好的当属21厂,即原金陵兵工厂。不过在内迁四川之前,该厂生产的机枪只有马克沁重机枪一种。1938年3月1日,该厂在重庆市江北簸箕石复工,改称第21工厂,当年开始筹备生产捷克式轻机枪。1939年1月14日,该厂接收华兴机器厂的轻机枪制造设备,在大溪沟设立轻机枪分厂,同年4月又接收重庆武器修理所,当年共生产892挺捷克式轻机枪。1940年10月产品得以正式定型,当年生产960挺。此后产量逐年增加,1945年达到最高峰-年产2900挺。虽然钢材等原材料改为国产,但工厂从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因此质量仍保持优良。从1939~1945年,21厂共计生产该枪10151挺,其中战时生产9833挺,占抗战期间国内自产轻机枪总量85480挺的1/10还多,有力地支援了正面战场的作战。

  51厂是抗战爆发后新创设的兵工厂。1939年4月,兵工署在昆明成立51厂筹备处,拟自制麦德森机枪,计划达到月造500挺的目标。但因外购器材不能按时运到,原定计划无法实现,于是转产已驾轻就熟的捷克式轻机枪。1941年6月,首批100挺制造成功,同年9月,正式成立第51工厂,当年共生产450挺。1942年,改称第53工厂,最高年产量达到5550挺,成为当时国内轻机枪生产能力最大的工厂。该厂因新工人多,材料有限,起初曾出现不能连发的质量问题,但总体来说特别是后期产品的质量还是合格的。到1945年抗战胜利为止,该厂共生产捷克式轻机枪约1.5万挺。

  抗战期间国产仿捷克式机枪中,还有一种较为著名的改进型-“七七”式轻机枪。该枪由浙江铁工厂生产。“七七”式轻机枪由分厂厂长设计改进,共外形和捷克式一样,但将枪机由方形改为圆形,弹匣改为由侧面插入,因此制造更加方便,发射速度也更快,产量由改进前的每月20挺增加到60余挺。该枪较为精良,曾远销两广、贵州、福建、安徽和甘肃等省份。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根据《租借法案》,中国可以得到盟国提供的大量军火。从1944年开始,加拿大英格利斯兵工厂为中国生产了4万余挺7.92mm口径的布仑MKⅡ,即“七九勃然轻机枪”,到1945年8月,国民党军队装备的由美国提供的轻机枪已超过7000挺。但在这种情况下,捷克式轻机枪仍在国内继续制造和改进,因为对于那些无从得到美国和国民政府武器支持的地方势力来说,仿制的捷克式也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军队装备截然有异

  要想详尽地描述ZB26或仿制的各类捷克式轻机枪在国内的装备情况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不同时期不同归属的军队装备情况可能天差地别,这与这支军队的财力状况、所处地区位置以及与当时政府、地方首脑以及兵工厂的关系远近等多种因素有关。

  一般来说,在国民政府所属的正规军队中,捷克式等轻机枪理论上的装备标准为每个步兵班1挺,在班组中担任火力支援任务,掩护步兵班中的步枪手冲锋。当然少配的情况是很正常的,只有极少数部队能够高于这个标准。通常,每挺机枪配备正、副射手2人,正射手负责携行和操作机枪,副射手则负责携带备份枪管和工具(如果有的话),一般连续发射200发左右后,就要配合正射手换上备份枪管,将原枪管换下冷却,防止枪管过热后损伤膛线。

  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嫡系部队来说,装备捷克式等武器相对比较容易。1933年下半年,为准备发动对江西苏区的第五次“围剿”,国民政府开始为陈诚十八军等主力部队补充更换新式装备,以团为单位,分批换装进口的德造或比利时造步枪,每个步兵连配备轻机枪3挺,除捷克式外,还有哈其开斯轻机枪等。1935年后,国民改府着手对国内军队进行整编,试图建立60个“德械”国防师,所谓“德械”即武器多为德式,如步枪、手枪、重机枪和平射炮等,但轻机枪仍以捷克式为主。

  成批装备捷克式轻机枪的除隶属政府的军队外,还有一些地方军队,如占据平津、察哈尔一带的第二十九军宋哲元部就是其中之一。1936年,其骨干张自忠第三十八师有两个旅已换装捷克式步枪,每连又补充捷克式轻机枪4挺。到“七一七事变”前,除刘汝明师每连只有2挺外,二十九军主力部队每连捷克式机枪多数已达6挺。抗战前地方部队装备大量捷克式轻机枪的还有东北军,像“九.一八事变”中北大营的守军-东北军独立第7旅,步兵全部装备捷克造步枪,且每连配备12挺捷克式轻机枪,火力之强甚至超过了进攻北大营的关东军,可惜一枪未放便丢了沈阳。而抗战爆发后,张发奎在广东的第四路军在粤东新组建的独立第九旅也装备了大量德国、捷克生产的武器,全旅48个连队每连均有附带高射脚架与瞄具的捷克式轻机枪6挺。1939年春起,该旅调防潮汕地区,作为机动部队,用来牵制威胁广东的日军主力。

  红色“捷克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从诞生之初起,其武器来源就以战场缴获为主,因此当年的工农红军几乎是与敌人同时装备使用捷克式轻机枪的。早在1932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设在监利县的洪湖兵工厂就修理过缴获的这种武器。而第四次反“围剿”时,红四军第十一师三十二团在宜黄仙人桥伏击战中,打垮国民党第一纵队五十九师主力,一次就缴获30多挺捷克式。很多捷克式轻机枪还跟随红军一起完成了两万五千里长征,最终到达陕北。

  抗战爆发后,捷克式轻机枪在新四军八路军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如新四军抗日“第一仗”-韦岗战斗,就有捷克式的功劳。1938年4月28日,新四军军部组成以栗裕为司令员的先遣队,由安徽潜口出发向苏南敌后作战略侦察性进军,为大部队挺进苏南打头阵。为确保第一仗能够打响,军部调第一支队修械所主任焦立德到宣城第二支队任修械所主任,并拨专款让其通过关系,从国民党军队中购买了2挺捷克式轻机枪,供先遣队使用。6月19日,先遣队在粟裕的指挥下,在句镇公路中段韦岗村打了一次漂亮的伏击战,战斗中这两挺捷克式表现很好,连打3、4个弹匣,没有发生任何故障,为夺取战斗胜利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八路军中,甚至还有“一挺捷克式完成一场伏击战”这样的奇迹。1943年7月,日军独立混成第八旅团换防到唐山地区,其第三十一步兵大队总部设在罗家屯。八路军曾克林部十二团经侦察得知,该大队有10余辆汽车负责罗家屯与滦县之间的运输工作。8月22日,十二团一连在北岸附近的北潘营村设伏,战士们在公路拐弯处预先挖掘了一道壕沟,并将一挺捷克式轻机枪架设在临近公路的一幢民房屋顶上,用南瓜叶伪装好。不久,日军的3辆汽车便向滦河方向开来。汽车行至北潘营村附近,突然发现前方有壕沟无法通过,只得踩刹车急停。此时,我指挥员一声令下,架在房顶上的捷克式向第一辆汽车猛烈扫射,敌人来不及抵抗,便纷纷毙命。战斗出人意料地迅速结束,击毙1人,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13支。

  正因为捷克式性能优良,再加上八路军、新四军普遍缺乏自动武器,因此对这类武器的缴获非常重视。1943年冬,鲁南军区某部战士安保全在反抢粮战斗中,用一颗手榴弹俘虏了62名溃逃的伪军,缴获4挺捷克式机枪,被评为“山东军区战斗英雄”。

  即使是对于那些损坏的捷克式,我军也不计成本,千方百计予以修复,让它们发挥最大的战斗作用。例如1942年初,在浙江一带坚持抗战的淞沪游击第五支队的一挺捷克式因弹膛磨损而不能退壳,修械所的简陋条件又无法修理,所长朱连根便带着枪管,跋涉数百里,冒险潜入上海进行修理。技术工人将原弹膛挖空、重新加工新弹膛并镶入枪管尾部,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完成了修理工作。随后,这挺经过“换心”手术的捷克式又在抗日战场上继续“高歌”了。

  由于缴获数量有限,具备条件的各根据地纷纷自行设法仿制该枪。如1941年12月~1942年2月间,新四军五师主力十五旅经多次战斗,歼灭了盘踞在汉川、汉阳、沔阳三县交界地区的伪定国军一师汪步青部,缴获了一批汉阳兵工厂撤往四川时遗弃的材料和半成品,包括轻重机枪枪身数十支。该旅以此为基础,组建了天汉湖区兵工厂,利用缴获的器材,生产出捷克式轻机枪3挺,其枪身上打有“新4、5、15兵工厂”的印记。在鲁西北地区,1937年11月,30余支抗日游击队经整编后,建立了由我党直接领导的第十支队,并于次年夏秋之间成立了修械所。1943年2、3月间,修械所派李士坦乔装前往济南,设法弄到了一些零部件和一台六尺皮带车床,秘密用棺材运回,并用了两个月时间,造出一挺捷克式轻机枪,由于没有条件做发蓝处理,机枪表面只能保持钢铁本色。经过试射证明其性能完全合格。十支队用它连打几次胜仗,附近百姓甚至敌人都知道十支队有一挺“白机枪”。1943年8、9月间,长清、平原两县先后光复,在长清缴获和收编了一个机枪制造厂和20多台设备,军分区修械所得以迅速发展,当时每月能生产4~6挺仿捷克式轻机枪。而在淮海抗日根据地,沭阳县马厂镇组织的铁工会,以新四军七旅送来修理的一挺捷克式为蓝本,由岳寿延、崔航山、陈寿庭等人,以纯手工方式进行仿制,经反复试验,终于试造成功,在第一次战斗中“连打7梭子弹,没有卡壳,打死好多敌人。”马厂共仿造了20多挺捷克式轻机枪,主要用来支援地方抗日武装。

  到解放战争期间,随着缴获武器的日益增多,解放军的装备大大改善,加拿大的“勃然”、美国的勃朗宁等新式轻机枪日渐增多。但是由于捷克式发射国内使用最广泛的7.92mm步枪弹,因此成为一种普及性的基本装备。

  新中国的捷克式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国内利用接收的国民党兵工厂设备,在重庆、昆明继续生产捷克式轻机枪等武器,以供应入朝参战的志愿军需要,直至1951年后在苏联援助下开始仿制苏式枪械为止,其间仅重庆原21厂就生产1338挺。尽管1951年换装了8100余挺苏制DP轻机枪,捷克式仍然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打满全场”。1953年以后,捷克式轻机枪和其他杂式枪械逐步退出解放军装备序列,转为民兵训练使用。在1950~1970年代,大部分民兵训练教材中都有关于捷克式使用和保养的内容。但由于1953年之后国内不再生产7.92mm步枪弹,捷克式没有了弹药来源。解决的办法是,一部分捷克式改为发劓。56式7.62mm步枪弹,采用56式冲锋枪(实为突击步枪-编者注)的30发弹匣供弹,改进后称为“改捷式七六二班用机枪”。这类枪有的在机匣上刻有专用标识,有的则没有,但外观上可以通过弧形弹匣而非原配的直弹匣来区别。

  从1980年前后开始,民兵开始全面换装56式枪族,逐渐淘汰了捷克式等老旧武器。至此,捷克式轻机枪作为武器装备走完了它在中国的历程,而作为叱咤中国战场的一代名枪,则在中国各大军事类博物馆中留下了永久的身影……(全文完)

  编辑 郑双雁

  文/三 土 明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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