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劝阻实施家暴的丈夫,她的俩兄弟被残忍杀害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家暴,丈夫,长期
  • 发布时间:2024-06-12 17:03

  文|方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周启敏 刘珊

  因杀害了大舅子和小舅子,周晓梅的丈夫朱胜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对长期遭受家暴的周晓梅来说,好消息是再也没有人会家暴她了,坏消息是她没了丈夫、亲兄弟

  32岁农村妇女周晓梅陷入了一场家暴旋涡,旋涡中没有人是“局外人”。

  因杀害了大舅子和小舅子,周晓梅的丈夫朱胜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对长期遭受家暴的周晓梅来说,好消息是再也没有人会家暴她了,坏消息是她没了丈夫、亲兄弟。

  失去了家里的经济支柱,也失去了娘家最有力的“外援”,留给周晓梅的却是需要养育的3个子女,和瘫痪多年需要照顾的公公。她的一生好像重新开始,但又似乎已经看到了结局。

  2023年底,《方圆》记者跟随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周晓梅所在的村庄走访时,她穿着针织衫、厚棉裤,一脸拘谨地用手搓着衣角,大多时间都沉默着。她的一天从灶台做早饭开始,到晚上灶台洗完碗筷结束。她不玩手机、不看电视,白天去田里收拾玉米庄稼,得空了去邻居家聊聊天,时间就这样匆匆流逝。

  采访结束后,记者走出周晓梅家的小院,检察官指了指大门口一堵橘红色的拱形砖墙说,墙外的位置就是周晓梅哥哥和弟弟倒下的地方,当时周晓梅就在附近邻居家,但没有听到声响。

  一堵墙,成了生死之隔。

  成为丈夫发泄怒火的对象

  周晓梅出生于1981年,8岁时得了脑膜炎,病好之后就比别人学东西、说话、反应都慢一点,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同为老乡的朱胜民比周晓梅大5岁,在鹰潭老家读书至初中一年级,之后辍学到浙江杭州务工。2000年,已经是24岁“大龄”农村青年的朱胜民,经同村人介绍认识了周晓梅,很快与其结婚。

  2015年,朱胜民从浙江杭州回到鹰潭老家务农,跟周晓梅长期生活在一起。在这场几乎被“包办”的婚姻里,尽管育有4个子女,朱胜民并不记得妻子的年龄,还认为她“本来就脑子有问题,做事又做不好”,所以周晓梅时常成为朱胜民发泄怒火的对象。

  周晓梅已经记不清第一次挨打是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也不记得在婚后到底挨了多少次的拳打脚踢。在她眼里,丈夫不抽烟、不喝酒,但心火很旺、脾气急躁,自己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顺着他。有一次,夫妻二人在田里做事,周晓梅做得没有朱胜民快,朱胜民就红着眼睛和她吵架,然后动手。除了农忙的那段时间,朱胜民每天早上都要睡到自然醒,周晓梅就算是叫他起床吃早饭,把他喊醒了,他也会发火。

  以前婆婆活着的时候,周晓梅挨打时还有人拦着,婆婆去世后,在家里再没了“保护所”。因为公公瘫痪在床没法帮忙干农活,朱胜民急了连亲爹也打。

  对于岳父岳母,朱胜民更没有好脸色。有一次知道女儿被打,周晓梅父母就到她家里,周晓梅爸爸气不过打了朱胜民一耳光,谁知朱胜民反手就打了一耳光回来。当时有隔壁邻居过来劝架,把两个人拉开。同样生气的周晓梅在娘家住了5天,等双方气消了,朱胜民又骑三轮车把妻子接了回去。后来周晓梅的哥哥、弟弟知道了这件事,虽然很生气,但想着爸爸也没受什么伤,如果再去打回来,双方会产生更大的矛盾,所以这事也就算了。

  2019年11月,周晓梅在田里做事,朱胜民从外面回家后看到没人做饭,就满脸怒气地到田里质问她为什么不去做饭。周晓梅解释说在干活,但朱胜民丝毫听不进去,抬手就把她打倒,还用脚用力踢她的腰。

  这件事过后,周晓梅总是觉得腰疼,就向朱胜民提出要去医院看病。但朱胜民说:“只是腰疼,又不是绝症,一下不会死,不用去医院。”

  周晓梅实在疼得受不了,跑回娘家寻求帮助。哥哥带她去了医院,当时片子检查结果是腰间盘突出和骨质增生,医生在病历上写着“因为长期的家暴导致腰椎间盘突出”。

  “能忍我都会忍者,也从来没有报过警。有时候被打了,我就跑回娘家住,娘家人每次都让我心平气和地和朱胜民谈一下,让他不要打我。”周晓梅说道。

  “挨打—回娘家—继续挨打”的循环

  在一次次的“挨打—回娘家—继续挨打”的循环中,周晓梅仿佛是一只沉默的羔羊,逐渐在家暴的旋涡中沉溺,她的家人也被拉扯着进入旋涡。

  2021年夏天,家里的小狗跑出门不见了,朱胜民让周晓梅去找,因为周晓梅没有找到小狗,就又挨打了。2022年12月底,朱胜民感染了病毒只能在家里休息。周晓梅因为没有及时给丈夫做饭、炖梨,她回家后,朱胜民拿起一根断掉的斧头柄就把她打了一顿。

  事实上,周晓梅许多次挨打都被附近村民看到了,但是都不敢来救。如果有人来救,朱胜民会立马对他动手,村子上的人都知道朱胜民脾气不好,上头的时候没有人拦得住,要等他心平气和之后才敢说劝他的话。

  周晓梅的俩兄弟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中秋的时候才会回家看看,收入也比只靠种田为生的周晓梅要高一些。朱胜民打心眼里觉得,大舅子和小舅子看不起自己,除了逢年过节碰个面,其他时候基本没什么来往。

  2021年1月,朱胜民想贷款购买拖拉机在家里耕田,但得先存2万元钱到银行账户内,有流水才能申请贷款。朱胜民当时手上拿不出现金,便趁着过年到周晓梅娘家拜年时,跟两个舅子开口借钱,但是两人都不愿意借。后来,朱胜民另想办法贷款,才购买了一台拖拉机。因为这件事情,朱胜民心里埋下了怨恨的种子。

  朱胜民和周晓梅的4个子女中,除了大女儿外出务工,其余3个均在上学。在14岁的儿子朱小远眼里,平时自己一犯懒的时候就会被爸爸打骂,爸爸妈妈的关系很一般,会经常因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打架,爸爸都是用脚去踢妈妈。

  “有一次因为妈妈去外面做事回来晚了,没有做饭,爸爸就动手打了妈妈。被打的那几天妈妈一直说腰疼,为此还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后来好几次妈妈被爸爸打伤,都会将这些事说给我听。”朱小远说,因为爸爸经常打妈妈,两个舅舅就和爸爸吵过架,让他不要再打妈妈了,如果以后还打,他们就会来教训爸爸。爸爸说知道了,然后外公外婆就劝爸爸妈妈好好过日子,不要天天打她。

  之所以“劝和”,是因为朱胜民是家里的顶梁柱、唯一的劳动力。朱胜民家院子里一共养了几百只鸭子、几十只鸡、十几只狗和两头猪,都是为了过年的时候卖钱。周晓梅因为身体原因,只能简单地做些家务,比如做饭、洗碗,有时候也去农田帮忙。

  2022年底,朱小远发现爸爸从外面买回来一把刀,长约25厘米,爸爸解释说是用来过年杀狗、杀猪的。这把刀一直放在柜子上的盒子里没有取出来,直到2023年1月7日……

  俩兄弟被残忍杀害

  2023年1月7日,距离过年还有两周,朱小远因为学校里放假待在家中,和爷爷在一楼房间看电视。当天下午,朱小远突然听到院子外面有很多人吵吵闹闹甚至尖叫。爷爷因为身体问题无法下床,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朱小远到客厅外面准备上卫生间,听到了外面的人在说他爸爸用刀把大舅子和小舅子杀掉了。朱小远赶紧到外面看,发现院子门左侧躺着两个舅舅,身上很多血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院子门右侧则停着舅舅们的两辆汽车。过了一段时间,警察把两个舅舅抬上救护车离开了。朱小远注意到,一把带血的刀被扔在家里的塑料桶里,正是父亲年前购买的那把。

  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回到当天上午,周晓梅的哥哥从外地返家准备过年。得到消息后,周晓梅跟朱胜民说,想从家里甘蔗地里砍点甘蔗送去娘家。朱胜听完有些不高兴,抱怨道:“借钱的时候一个个说没有,还天天从我家搬东西到自己家去。”发了几句牢骚后,他从甘蔗地里砍了三十几根甘蔗,用三轮电动车装好拉到街上卖。

  到了中午11点半,朱胜民卖完甘蔗后回到家中,吃完饭就去休息了。周晓梅这才带着甘蔗去娘家,并将前两天挨打的事告诉了哥哥。当天下午4点,周晓梅弟弟从外地返回,还没来得及去家里看看父母,就和哥哥、周晓梅姑父一起开车去了周晓梅家。在路上,哥哥给朱胜民打电话说:“要点你家的甘蔗还呢呢喃喃,之前还打我妹妹,你等着,我这就过来教训你。”

  接到电话的朱胜民觉得心理不平衡,“之前找他们借钱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都不借,后面不仅到我家拿东西,现在还说要来教训我”。想到这些,朱胜民拿了一把原来准备用来杀狗的刀子,站在家门口等他们过来。

  周晓梅哥哥先开车赶到了朱胜民家。朱胜民走到主驾驶门外,用刀子隔着车玻璃指着他,示意他把门打开。哥哥将主驾驶门打开后,并没有下车,朱胜民就上前说:“你要怎么教训我?”看朱胜民手上拿着刀,哥哥语气就软下来,说:“都是一家人,不要弄成这样,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听到周晓梅哥哥服了软,朱胜民放下了举着刀的手,哥哥也从车里走了出来。两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弟弟和姑父也开车抵达,相继从车上下来,并就家暴及两家关系问题与朱胜民发生争吵。

  冲突中,哥哥被朱胜民用刀刺伤鼻子,随后拿起电话打了110,并且对朱胜民说:“我这就报警,你准备去班房里坐牢。”之后,电话接通了,哥哥报告了情况和地址。

  双方争吵越来越激烈。朱胜民顿生杀心,挥刀就向大舅子、小舅子刺杀。二人防卫、制止无效,被朱胜民手持屠宰刀连续刺杀,当场倒地死亡。

  朱胜民不记得自己捅了多少刀,只知道大舅子和小舅子从手边侧倒了下去,再没了动静。看到周晓梅姑父还站在马路边上看着,朱胜民觉得就是他在一直拱火,想把他一起杀了算了。然后,朱胜民就拎着刀子从家门口往马路上追,但对方已经跑远了。

  走到马路边村庄上的杂货店门口时,满手鲜血的朱胜民看到一位认识的本家姆姆,冷静地告诉她,“我把两个舅子杀死了”,并嘱咐她以后帮忙照顾一下自己的子女。

  朱胜民随后返回家中,将手中的刀丢在院子里一个白色塑料桶内。在骑着三轮电动车去派出所自首的路上,赶来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将其拦下,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联动进行司法救助

  2023年6月29日,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侦查终结此案,以朱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余江区检察院将此案移送鹰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鹰潭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10月7日向鹰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周晓梅娘家只有两子一女,原本依靠哥哥、弟弟在外打工,还能给家里和周晓梅贴补家用。案发后,四家人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连倒下。

  周晓梅父母务农,患有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均需长期服药。哥哥、弟弟死亡后,两家失去经济支柱,入不敷出,因家庭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其子女已辍学在外务工。

  周晓梅因小时候患脑膜炎,智力低于常人,长期以务农为生,案发前家庭主要靠哥哥和弟弟接济生活。二人被杀害后,朱胜民被羁押,导致周晓梅失去经济来源。周晓梅有4个子女,除长女在外务工外,其余3名子女仍在读书。因周晓梅家庭生活困难,目前当地政府将尚在上学的3名子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获得415元低保金。

  但因朱胜民没有赔偿能力,这些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于是,余江区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之规定,对9名申请人分4个家庭进行救助。

  “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成员年龄、生活困难程度、未获赔偿等具体情况,江西省检察院、鹰潭市检察院、余江区检察院三级联动,共同对9名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

  仍在继续的生活

  2023年底,《方圆》记者见到周晓梅时,朱胜民故意杀人案刚开完庭,她和家人正在等判决结果。

  周晓梅家的院子有些凌乱,鸡鸭狗猫四处溜达,地上还散乱着不少杂物。昏暗的厨房里,灶台下烧着柴火,没洗的锅碗瓢盆堆在一旁。自从朱胜民被带走后,劳动能力有限的周晓梅顾不了那么多家务,院子里一度乱得没有下脚的地方。后来,因为得知朱胜民涉嫌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不少外地的亲戚抱着见他最后一面的想法赶了回来。

  《方圆》记者见到周晓梅时,她并没有预想中的那样悲痛欲绝,只是不爱和人交流,也不太用手机,默默地忙碌着,接孩子放学、下地干活、煮饭,看着都是些琐事,但也占满了她一整天时间。有些诧异的是,周晓梅原本和丈夫、子女、公公一同住在一幢三层自建房里,在出事后周晓梅并未搬离,而是继续做着照料儿女和瘫痪多年的公公的活。

  “因为周晓梅已经无处可去了,案件发生后她的父母天天以泪洗面悲痛不已,周晓梅觉得没脸回娘家,从过年到现在都没敢回去,而公公瘫痪在家,也只能继续住着。”办案检察官说。

  农村、低智、女性,当这三个词堆叠在一起,仅听起来就倍感无力。周晓梅的前半生飞速经历了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并孕育了4个子女,后半生也将在抚养儿女、赡养老人中度过。没有意外的话,她的余生都将困在灶台与农田里。

  对命运的艰难,周晓梅一直是给了什么,便默默承受什么。这或许是许多农村妇女的真实写照:她们的人生角色大多要经历从女儿、妻子到母亲、婆婆(丈母娘)的转换,但终其一生很难是“自己”。

  《方圆》记者在和检察官讨论时发现,尽管农村妇女基数不少,但仍然是一个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的群体,连媒体也很少在她们身上花费笔墨。在遭受家暴时,她们的声音也很难被听见,如同周晓梅,她长期被家暴,娘家亲人、同住的公公、邻居以及其他村民都曾多次听到她被打时的哭喊,见过她挨打后乌青发紫的脸庞,但他们从来没有实质性的帮助,甚至还在劝她好好过日子,而周晓梅也从未报过警。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曾被家暴的事恐怕会被遗忘。

  “从实践中来看,农村妇女遭受家暴的情形的确更为隐蔽,法律维权也更加困难。农村妇女在遭受家暴这个隐秘的角落里,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办案检察官说。

  2023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胜民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上诉。截至《方圆》发稿,此案尚未二审宣判。(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谁来拯救“孤岛”中的她

  2024年初时,我从《方圆》杂志的一篇报道中得知这起案件的线索,感到既语塞又难过,报道每个字里头都浸透着无奈与悲惨。后来受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邀请,我前往当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这起案件虽然有些极端,但反映出一个普遍问题——农村妇女被家暴并不是罕见的事。很多出来打工的农村妇女都说过,自己是被家里打出来的。相比生活在城市的女性来说,农村妇女其实脱离现实更远,也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她们,处境就像在一座“孤岛”上。有时候看到这种情况也很义愤填膺,但说要帮助她时,她其实是不愿意离婚的,或者想离也离不了。其中原因比较复杂,导致出现一边不愿意挨打,一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

  另外,家暴的认定也是反家暴面临的难点。从司法实践中看,家暴的认定标准缺乏明确界定,难以引起诉讼程序。一些家暴犯罪被当作民事纠纷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理,一些司法人员将家暴看作“家务事”,不愿介入,不予立案。另外,家暴行为往往隐秘性高、难以取证,也给罪名认定上增加了难度。

  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已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维权作出详细规定,但一些家庭暴力受害者仍基于种种原因不敢或者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被家暴的农村妇女,属于妇女群体中诉讼能力更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她们遭受的苦难往往不被看见,呼声也很难被听见。因此,加强对此类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将法律的天平更多倾向“看不见”“听不到”的“她”。

  对检察机关而言,一方面,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要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要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等单位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建立“支持起诉服务站”工作机制,共同打造集预防管控、发现报告、援助救济等功能为一体的妇女权益保障平台,推动破解维权途径宣传不到位、家庭暴力线索流转存在部门壁垒等问题,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离婚诉讼或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表明反对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这既有利于引导家庭暴力受害者依法及时维权,也是通过法治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外,家暴的对象不仅是妇女,还有儿童,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就要以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应有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相关部门要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提升反家暴的社会知晓度,让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知道,打孩子、打老婆(老公)等家庭暴力行为都将可能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惩戒与制裁。同时,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和刚性,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司法机关人员的培训等。

  对于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行为,检察机关必要时要督促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当未成年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时,积极支持起诉,并运用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等形式,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文字整理:方圆记者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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