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并“一刀切”,当止

  方铭琳

  《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其实,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曾出台文件,要求防止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过度调整”。但之后,“撤点并校”的步伐并未完全停止,一些地方政府对撤并“一刀切”造成的后果也未及时补救。近年来,一些地方愈加偏离布局调整初衷,名为整合教育资源,实为“方便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并减少教育投入”,造成“交通越不便、撤并力度越大”的怪现象,甚至发生强行撤并事件,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教育资源的迁移,而且还涉及教育观念的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意见稿的出台,不是“一刀切”地要求“不撤并”,而是强调要更加科学合理,论证学校撤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放在首位,值得肯定。

  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是件好事,要把好事办好,不妨做好以下几点:把小学作为布局调整的重点,对弱势群体完善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突出因地制宜,细化规定撤并的必要因素和标准;建立撤并过程的科学论证机制,公开撤并全过程;恢复重建对于不符合撤并标准却已被强行撤并的教学点和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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