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2023年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

  3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此来落实之前发布的2023年《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中的第3条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据了解,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来看《通知》的申报范围,自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需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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