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资 “三个集中”

  《中国经济周刊》 特约评论员 葛丰

  国资国企改革是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不断强化、持续凸显。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国资国企已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治理架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所面临的任务,主要是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力求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不可替代的独特、关键、引领作用。

  面对这个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大处着眼,明确要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同时在具体操作层面,《决定》亦明晰给出了国有资本重点投资的领域和方向,其所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对当前及未来国资国企改革极具指导性。只要落实到位,就可实现纲举目张多重成效,主要包括:

  第一,“三个集中”有利于完善国企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在微观层面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历史经验已表明,如果国有企业定位不清、目标过于多元,多个目标本身就很可能互不兼容甚至相互冲突,从而导致企业顾此失彼,而国资管理部门基于外部视角,又很难低成本区分企业真实的政策性负担与经营性亏损,故而要么对企业过度补贴,要么对企业管得过细过死,学界的所谓“国企病”多源于此。

  第二,“三个集中”有利于增强国资国企核心功能,保证其更好承担履行战略使命。因为资源具有稀缺性,国资国企本就应当重点聚焦市场失灵与外部性问题,将其力量集中投放到事关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福祉的核心领域。这一点,尤其是在当下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巨大机遇挑战的历史关口,就更需要国资国企加速汇集优势资源,在自主创新、技术攻关等最紧要的前沿阵地冲锋在先、意在必克。

  第三,“三个集中”有利于构建公平、统一、开放、有序的竞争性市场,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因为国资“三个集中”的过程,实则是各种不必要的准入壁垒被深入破除、所有竞争性领域加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的过程,因此可以认为,推动“三个集中”,将有力促进“两个毫不动摇”在新时期的再坚持与再落实,而由其派生的市场规则加速完善、资源要素畅通流动以及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必能大大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市场潜能,是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又一生动例证。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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