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也许不会相信,吃只青蛙也犯法?可事实上,中国古人真会这么做。为什么?就因为宋代倡导重农主义,保护青蛙,是保护农事的一个重要措施。
那个时代,传统“重义贱利”的思想开始向“利义均重、利义相辅”的思想转变,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有所提高,官商勾结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朝廷的主导思想仍然相当保守,对待农业的主导政策仍然是以“重农抑商”为主色调。所以,由于朝廷对农事的重视,因而在有关农事的环境保护方面也有了一些前人所不及的建树。其中,法律规定不让吃青蛙就是其中的一个创举——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禁止吃青蛙的立法了。
其实,中国古人早就认识到了某些生物之间的“食物链”关系,并开始了这方面的环境保护行为实践。据有人考证:青蛙对农作物的益处,早在唐代就有所认识,只是尚未引起社会广泛的认知。唐朝陈藏器认为,“虾蟆背有黑点,身小能跳,接百虫”。及至宋朝,词人辛弃疾在其名篇《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唱出: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辛弃疾一语道破“蛙声”与“丰年”之间的关系。
由于这种认识日渐传播,宋代官府开始采取措施,禁止民间食蛙。按宋神宗年间彭乘所著《黑客挥犀》载:“浙人喜食蛙,沈文通在钱唐日切禁之”;赵葵在其《行营杂录》中也记载:宋代不仅禁止捕蛙,还对犯禁者予以刑事处罚,以至于有“村民犯禁,为门卒所捕,械至于庭”的结果。
(毛雨荐自《百家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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