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做优——中国企业价值观的根本转折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宏观经济,传统工业
  • 发布时间:2012-02-28 14:25
  做大做强,作为企业努力方向,一直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以科学发展观审视,其中包含负面因素,不宜笼统提倡。我认为把这个命题修改为“做大做强做优”,更为符合时代潮流。

  国资委不再提“做大做强”,改提“做强做优”,标志着中国企业价值观的根本转折。

  本文在三年前曾以《做大做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为题发表,集中论述做大做强与做强做优的比较,准确预见到中国企业今天的大方向。可惜此文当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我只能感叹过于超前,缺乏知音。时隔三年,此文刚好新鲜,所以决定回锅再炒。

  国资委“王勇新政”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重刊此文,希望大家加深对做强做优的理解。以下是原文:

  做大做强,作为企业努力方向,一直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以科学发展观审视,其中包含负面因素,不宜笼统提倡。我认为把这个命题修改为“做大做强做优”,更为符合时代潮流。

  做大做强的针对性

  做大做强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做大指的是规模,通常用收入来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做大;做强有多种含义,比如指竞争力,但从实际看,人们最主要用利润来衡量一个企业强不强。因此做大做强,常常被理解为企业的收入与利润取向。一个企业要做大做强,属于企业自主选择范围,别人无权干涉。

  做大做强作为一个口号由官方来提倡,针对的是我国企业以往做不大、做不强的实际,希望企业在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中,超越竞争对手,赢取企业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

  做大的宏观经济效果,通常表现为GDP规模、出口规模和就业规模的扩大;做强的宏观经济效果,通常表现为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链位势的提升、产业附加值的提高等等。在不同时期,政府强调的重点,会有所变化。比如从做大做强,改为做强做大,意在解决大而不强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企业做大做强理所当然;作为迅速工业化国家,没有强大的企业反而不正常。

  但是,任何口号的提出,作为一种政策导向,都有其特定时代背景和前提假设。例如“多、快、好、省”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提出的,仅按字面理解照搬到现在,语境就不合适。“做大做强”也一样,它是在中国迅速工业化时期提出的口号,这一口号的积极作用虽然现在也还在继续发挥,但根据我国现代化历史发展要求,需要在原来基础上补充新的内容。

  从实际遇到的问题来看,举个例子,说信息化为企业做大做强(或做强做大)服务固然不错,但主要被理解为信息化为工业化服务,而没有讲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上同以往比有什么不同。尤其是在两化融合背景下提企业战略与信息化战略融合时,映射的企业目标模式明显缺位。许多企业,特别是信息化落后企业,经常把这理解为企业目标模式不变,信息化只涉及在传统目标下更新手段。如果企业确实不需要在战略级融合也罢,事实是企业需要这样做,但理解上系统地偏离了两化融合的初衷。问题就出在企业目标模式的设定上,没有体现两化融合的时代特征。

  为什么要提倡做大做强做优

  做大做强是在传统工业化背景下提出的。提倡做大做强做优,是因为原来的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变成新型工业化,变成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了信息化这一新的现代化背景。背景发生的第一重变化,是生产力条件发展了变化。

  正如李维安教授指出的:“就企业经营观而言,前一阶段我们的主导方向是‘做大’,现阶段普遍强调的是‘做强’,而新的形势要求我们要步入倡导‘做活’的企业经营成长的新阶段。”这是因为,做大做强是传统工业化导向,做活是信息化导向。从两化融合角度讲,应把做大做强,修正为做大做强做活。其中做活,是做优的第一重含义。

  做大做强容易出现的偏差,一方面是助长外延型扩张,表现为投入物质化,利润短期化。片面强调物质资源投入,导致经营粗放、资源浪费;一方面是助长组织僵化的工业病和大企业病。信息化正在起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它推动企业向智能化、活力化的方向优化。我们把这种优化,叫做“做活”。

  设定这一目标,有利于将以智慧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效益,纳入企业经营模式。避免现在普遍存在的把做强片面理解为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效益和短期利益的传统观念;把适应多变的全球化、信息化环境,变革创新作为与做大做强同等重要的目标,引导解决企业与环境的矛盾,实现灵敏反应。

  背景发生的第二重变化,是企业治理环境和治理要求发生了变化。

  过去所说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委托-代理分离这一传统工业化特征为前提假设的。美国次贷危机显示,工业化成熟后,随着分工和专业化的深化,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成本越来越高,在企业越来越不透明情况下,代理人可以将企业实际目标,从最终价值上,引偏到中间价值上。一种情况是不再追求利润,而通过做大,使经理人收入最大化;一种是追求违法利润,高风险归公司,高收益归经理人。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做优,是指在收入高低、利润高低这种中间价值外,树立企业的最终价值标准(即对股东和顾客负责的标准)。虽然在理论上,代理人的中间价值与委托人的最终价值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两张皮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有必要在传统监管同时,建立委托-代理融合的信息化治理机制。与传统分离型监管最大不同是低成本透明化。因此企业做优的第二重含义,是解决委托与代理之间的矛盾,实现灵敏反应。

  背景发生的第三重变化,是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

  做大做强隐含着规模经济这一传统工业化的前提假设,认为规模大比规模小更加经济。落后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

  做大做强排斥小批量、多品种的先进生产方式,脱离了中国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国情,脱离了自组织、多元化的网络经济的发展潮流。

  对大企业也存在一些误导,做大是指规模经济,而事实上,中国大企业正在出现在规模经济基础上,向范围经济、品种经济的转变,表现为共享信息资源和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下的增值产品和服务多样化、复杂化趋势。

  做大做强也不是信息时代产业发展的绝对规律。许多高附加值的名特优新产品和服务、个性化的文化创意、WEB2.0等,并不以规模取胜,而是以优取胜,以多样性取胜。

  企业做优的第三重含义,这里的优可以包容小批量、多品种生产方式,包容文化价值。

  背景发生的第四重变化,是社会进步发生了变化。

  科学发展要求以人为本,国际社会广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治理,这些都是对企业做优的要求。

  做大做强只包含了效率价值,没有包含公平正义价值。企业获得很多利润,规模很大,但不一定能实现做优。举例来说,反垄断的目标,都是些做得最大、做得最强的企业,但它们是害群之马。从妨碍竞争、妨碍创新,到损害消费者权益,劣行不一而足。

  传统工业化的企业观,忽视企业和顾客的公民属性。顾客价值,只是公民价值的经济方面;在“顾客至上”之上,还存在更高的价值,如经济价值之外的社会价值。经过国际金融危机,人们对那些做大做强做缺德的企业的危害,对做大做强坐进监狱的房地产商、金融家的危害,看得更清。实践证明,企业并不只是生活在经济的真空中,它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因此除了做大做强,还要做优,做优秀的企业公民。

  总之,我的观点认为,单提做大做强不全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向大企业,提倡做大做强做优,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和谐社会。

  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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