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瑞丽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机遇打造国际边境金融中心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瑞丽,试验区,金融,云南省
  • 发布时间:2014-01-15 10:28

  ——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金融创新思考

  瑞丽市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与缅甸联邦接壤,拥有深厚悠久的对外交流历史人文积淀、优良独特的对外印度洋周边开放区位优势,是我国沿边开放和向西南开放的最前沿,长期发挥着沿边开放探路者、先行军、试验田的重要作用。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会议进一步作出“加快建设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以中发(2010)11号文件予以固化,把瑞丽的对外开放上升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作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2011年5月国务院发布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若干意见,同年5月云南省桥头堡建设动员大会确定以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桥头堡建设突破口,并启动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瑞丽迎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站在了全新的发展起点上。2012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国务院意见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办函(2012)103号函】把“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开发开放水平”作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并把“创新金融管理体制”作为创新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要求“突出先行先试,率先在边境管理、金融管理、跨境合作……等重点领域实现体制机制创新”。面对党中央国务院对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金融发展提出的更高、更紧迫、更全面的要求。笔者认为,必须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以“国际边境金融中心”统领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金融管理体制创新。

  一、瑞丽国际边境金融中心的含义

  一般说来,国际金融中心是指能够提供最便捷的国际融资服务、最有效的国际支付清算系统、最活跃的国际金融交易场所的城市或地区。根据地理范围和辐射能力,分为全球型、区域型两种。国际边境金融中心是区域型国际金融中心的一种,它是以对外开放的陆地边境口岸为平台,区域性国际贸易、相互投资、跨境金融合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具有金融合作跨国、金融服务跨境、金融需求强劲、金融交易活跃、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繁荣、金融制度完善、金融人才丰富等特点。具体到瑞丽国际边境金融中心,就是紧紧抓住瑞丽开发开放发展上升为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大战略举措和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先行区的历史性机遇,立足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需要,面向缅甸及印度洋周边国家市场,服务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加快建设中缅金融合作机制平台,努力打造边境区域性人民币融资中心、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跨境人民币投资中心、边境本外币交易市场、边境现代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有效整合境内外金融资源,努力实现金融发展要素的聚集、融通、融合,形成金融产业发展新格局和新高地。

  二、打造瑞丽国际边境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

  (一)区位优势独特、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瑞丽试验区距印度洋出海口仅900多公里,处于中华经济圈、东盟经济圈和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中国大西南通向东南亚南亚、进入印度洋的金大门,中缅两国经贸旅游合作的中转站和集散地。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次区域合作等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瑞丽日益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中缅输油管道、泛亚铁路、泛亚高速公路都需要经过瑞丽,瑞丽正成为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的国际经贸中心和前沿阵地。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瑞丽市口岸进出口贸易长期占滇缅贸易的60%以上、占中缅贸易的30%左右。自2000年以来,瑞丽口岸出入境车次、人次、货运量和进出口货值四项指标,稳居全省乃至全国边境口岸前列。201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9.6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9.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44亿元,增长37.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5亿元,增长35.8%;口岸贸易进出口总额22.35亿美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08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万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0.56万元,增长15.8%。今年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3.1%、外贸进出口增长23.6%,明显高于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平均增速,呈现开局顺、增速快、质量好的良好态势。

  (二)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瑞丽是德宏州乃至云南省金融机构分布最健全的县市。瑞丽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已经和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开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的十余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为瑞丽试验区建设提供意向性信用额度支持,部分股份制银行已确定在瑞丽适时设立分支机构。目前,辖区有人民银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信社、邮政储银行、富滇银行、沪农商行及中行瑞丽市姐告支行等11家县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近几年,瑞丽金融业发展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金融服务能力快速提升。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8.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2.1亿元,2012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47.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8.3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1.5和3.0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由2008年的37.52%上升2012年的60.04%。2012年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比2008年增长2.46倍、涉农贷款余额增长4.15倍、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15倍。同时,辖内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天安保险等11家保险机构,7家为财产保险公司和4家为人寿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政策性险种有交强险、农险、家财险、计生险、学生平安险等;商业性险种有企财险、责任险、健康险、养老险和意外伤害等。2012年保险业保费收入1.7亿元,增长18.91%,保险赔付支出0.5亿元、增长52.52%。有汇金、民大、金典、鸿森等8家小额贷款公司。有上海黄金交易营业部和东吴证券公司营业部。瑞丽市相对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本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为国际边境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内在基础。

  (三)跨境人民币结算不断扩容,中缅金融合作独占鳌头

  凭借独特区位优势、口岸优势以及相对完善的金融市场,瑞丽蓬勃发展的边境贸易、跨境贸易奠定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础。2004年,瑞丽成为我国最早开展边境贸易出口商品人民币结算和退税的成功范例。2008年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当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17亿人民币,2011年达40多亿元,2012年达到80多亿元人民币、比2008年增长4倍,占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近三分之一。瑞丽对外贸易涉及国家和地区包括缅甸、老挝、香港等,涉及出口商品主要有五金交电、汽车零件、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西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工原料、金属硅、石蜡、棉花化纤混纺布(化纤布)、机械设备及配件等,进口商品主要有木材、海产品、农副产品、中药材、矿产品、藤条、橡胶、各种水果等。

  在中缅双方的不断推动,以及当地政府、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与缅甸经济银行签署《人民币清算协议》,缅甸经济银行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和中国银行开立了人民币结算账户,中缅银行间结算的正式渠道得以实现,中缅贸易结算自此翻开了新的篇章,为中缅银行间进一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缅甸经济银行已能在中方银行办理存款、汇票、信汇、托收和信用证等业务。截止2012年末,缅甸经济银行在中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突破1亿元人民币。2012年11月瑞丽实现中缅边贸银行间网银业务的成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功能包括传递贷记通知、委托收款、汇票见票提示付款通知等。中缅网上银行业务的开通大大提高中缅银行间边境贸易资金结算的时效性和安全性。2011年11月,瑞丽市获批为云南省除昆明之外的第一个地州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城市”,瑞丽大通公司、台丽公司获准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2012年6月26日开始挂牌缅币汇率,正式经营个人人民币与缅币兑换业务,为下一步人民币与缅币在经常贸易项下的货币兑换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瑞丽还分布着大量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经营人民币与缅币的兑换。

  (四)离岸人民币市场初具规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缅甸商人持边民证在瑞丽银行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用于中国境内边境贸易活动。2004年,瑞丽开始试点边贸结算专用账户,2008年又对边民互市每人每天交易限额提高到0.8万元人民币提供免税政策优惠,极大地促进云南边境贸易发展。2006年,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发生业务1.2万笔,结算金额为2亿多美元。2011年,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发生业务近2万笔,结算金额突破10亿美元,结算笔数与结算金额分别增长了1.56、4.75倍。截止2011年年底,瑞丽市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已经达到300多户。

  2010年,瑞丽试点非居民账户(简称NRA),大力推进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截止2011年年底,到瑞丽外管支局备案的NRA账户共有10多户,累计发生结算业务2亿多元人民币。当然,由于NRA账户禁止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其发展速度不如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同时,瑞丽还存在大量双重国籍缅甸人,直接逃避外汇管理当局监管,使用人民币在瑞丽境内进行直接投资、贸易支付。

  (五)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政策洼地加快形成

  瑞丽试验区作为全国3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之一,国家有关部门和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支持瑞丽试验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积极发挥瑞丽对缅贸易陆路口岸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着力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能力;着力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打造沿边重要经济增长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繁荣和谐稳定;着力深化经贸投资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西南边疆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进程,推动试验区跨越发展,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经济贸易窗口、文化交流窗口和友好往来窗口,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形成了国家省州市四级联动机制,为国际边境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部门支撑保障。

  国务院批复同意的《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即将批准的总体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创新金融管理体制。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次区域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金卡工程。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稳妥有序培育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满足试验区有效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政策性银行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信贷资源向试验区倾斜。积极发展保险业,探索开展边境贸易出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试点。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试验区设立开发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健全中缅银行合作机制,拓展国际金融合作。加强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建立健全边境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云南省政府支持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政策意见》等,从财税、金融、投资、产业、人才和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均可为瑞丽试验区所用,甚至是独有,政策叠加在瑞丽试验区十分明显。特别是,姐告作为瑞丽的经济特区,是全国唯一享受“境内关外”特殊政策的国家级口岸。“十二五”期间将建成沿边开放的重要特区、向西南开放开发的重要门户、中国与西南周边国家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平台、昆明-仰光和昆明—南亚经济走廊的重要增长极。凭借姐告经济区“境内关外”的特殊政策,姐告边境贸易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允许用人民币投资,成为云南探索人民币离岸市场最佳选择地。姐告在“十二五”期间将探索人民币区域化,创建国家级人民币国际化实验区,打造桥头堡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把姐告建成次区域人民币离岸金融服务中心。

  三、推进瑞丽国际边境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建议

  (一)强化细化政策研究,争取支持政策落地

  国务院批准的《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赋予瑞丽试验区许多创新金融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云南省亦研究出台了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瑞丽试验区建设的关心重视。当务之急是,要借脑引智,逐条逐句深入细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操作性方案,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国家级金融机构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金融产业招商,促进金融机构和资源聚集

  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高起点、大手笔、高标准在国际商贸旅游服务区的主城区规划建设金融产业聚集区,制定、实施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留足金融机构入驻空间,筑巢引凤,积极引进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级各类保险机构、投融资平台、证券机构等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产业发展,同时加快争取组建试验区城商行、乡镇银行,发行试验区开发建设、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基金,构建金融CBD中心。

  (三)强化双边协调沟通,深化跨境金融合作

  紧紧抓住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入发展、缅甸发展转型的契机,充分发挥地缘区位、开放合作历史悠久、多种民族跨境而居、华人华侨众多等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主动加强与缅甸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合作沟通交流,完善现有跨境金融合作平台、机制,努力探索中缅边境地区银行间业务合作新渠道、新品种、新模式。积极争取云南省和国家层面加强与缅甸开展金融合作战略对话,力争早日签订中缅货币互换协议、结算协议、金融合作协议,拓展跨境金融合作空间。

  (四)强化金融监管引导,确保边境金融安全

  由于缅甸仍然是全球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长期受到西方制裁,缅甸国内金融体系及金融服务发展明显滞后,加之人民币、缅币都不是国际货币,及中缅经贸合作是在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基础上起步发展,跨境金融合作起步晚、起点低、范围小、渠道不畅,导致中缅边境地区经贸活动、国际商务旅游结算和相互投资,长期依赖于“地摊银行”。近年来在边境贸易结算账户、边境贸易出口商品人民币结算退税、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引导下,货物出口结算总体上已经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但是,进口结算、跨境旅游等服务贸易结算、相互投资等,相当程度上仍然依赖于“地摊银行”。随着双边边境地区开放度的加快提高,以人民币为主的跨境结算需求也将快速扩大。要本着积极主动引导、监管服务并重,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监管体系;依托“境内关外”管理模式,降低准入门槛,再造业务流程,在姐告建立“本外币交易市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快速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肖文巧(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云南德宏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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