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国家化”背景下的自公执政联盟走向

  • 来源:当代世界
  • 关键字:公明党,日本政坛
  • 发布时间:2014-09-11 08:05

  --以公明党为中心的考察

  2014年4月1日,日本安倍内阁用阁议的形式出台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以取代自1967年就业已存在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安倍内阁的这项举措在正式出台以前就被认为是对过去日本武器出口规制的彻底颠覆。2014年7月1日,安倍内阁正式通过了修改宪法解释的阁议,战后宪法“专守防卫”的原则被突破,日本将被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

  自安倍上台以来,日本国内相继通过了一系列带有浓重保守化色彩且极具争议的政策及议案。而安倍政府得以力排众议且一意孤行的政治基础,便是目前自民党与公明党的联合政权。因此,为剖析日本当前政局,进而对日本今后的政治走向做出预判,深入研究自1999年以来形成的自公联合体制是一个首当其冲的课题。然而,既有的对自公联合体制的研究,更多是从在自公同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自民党的角度出发。本文则试图另辟蹊径,从处于“关键少数”的公明党的视野来审视主宰当前日本政坛的体制。

  从反自民党的执政联盟成员

  走向自民党执政盟友的公明党

  对于政党的性质,毛泽东同志有过经典的定义:“政治社会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然而,公明党作为由宗教法人创价学会所创设的政党,自成立起就成为了一种反经典的独特存在。与日本的其他政党不同,公明党与其说是某个阶级的代言人,不如说是特定宗教势力在日本政坛的投影,其在创设伊始便带有浓郁的宗教味道。这种特殊的身份,在“55年体制”笼罩下处处充斥着“保革对决”色彩的日本政界显得与众不同。所谓“保革对决”,实际上就是日本政坛左与右的路线斗争。公明党正因在阶级上超脱于资本家和工人之外,在政治上也就得以游走于左右之间,旗帜鲜明地打出“中道政治”的旗号。

  由于公明党政教一体的组织形式被指责为违背了日本宪法中“政教分离”的原则,1970年5月3日,创价学会会长池田大作被迫公开道歉并宣布公明党与创价学会脱离。自此,公明党开始接纳非创价系统的党员。但是形式上的剥离并不能完全切断公明党与其母体创价学会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中道”的理念也被继续传承了下来。

  尽管在1972年12月10日举行的总选举中,公明党没能冲破“妨碍言论出版自由事件”的阴影,遭遇了历史性惨败,众院议席由改选前的47席暴跌至29席。但选举失败并未动摇公明党“恪守中道”的理念,且由于创价学会内部存在着男子部所倡导的自公民路线(自民党、公明党、民社党)和女子部推崇的社公民路线(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中道路线的传统反而作为两种意见的平衡得以持续下来。也正是在“中道理念”引领下,公明党左右逢源,不停游走于左右两派之间,在日本政坛占据了一席之地。中立骑墙固然可以明哲保身,但终究难当大任,20世纪90年代日本政坛的巨变终于使公明党以自民党反对者的身份初尝执政的滋味。

  “随着东西方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不再完全是日本国民支持不同党派的唯一判断标准。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日本各个政党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进行了政策的相应调整,使得‘55年体制’已不再适应日本政治发展的需要。于是,就必然会带来各个政党的动荡,新一轮的政党分化组合成为必然。”[1]伴随着自民党的分裂,包括公明党在内,以反自民党作为最大共识的在野七党于1993年公推日本新党领袖细川护熙登上了首相之位。为夺权出力不少的公明党在细川内阁中一举获得了劳动大臣、邮政大臣、环境厅长官和总务厅长官等四个大臣席位,成为内阁第三大党。然而“共患难不能共富贵”的规律此时却开始显现,原本在政策面没有太多交集的七个政党在把共同的敌人赶下宝座之后便陷入内耗,无论是细川内阁还是之后的羽田内阁都难逃短命内阁的命运。尽管时间不长,但在此期间公明党的卖力演出仍招致了自民党的强烈反弹,“细川、羽田内阁执政时期,由于公明党处于政权运营的核心位置,引发了国会内部关于‘政教分离’的数次论战。随着1994年6月‘社自先’(即社民、自民、先驱新党)联合政权的诞生,自民党议员在国会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明党‘政教合一’的批评。”[2]

  祸不单行,公明党在丢掉了执政党的地位后,又经受了一场无妄之灾。由于1995年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一时间日本民众中出现了对宗教干政的恐慌,与公明党恩怨颇多的自民党趁机在国会提出《宗教法人修正案》。备受打击的公明党来到了十字路口的位置。“公明党因掌握国会中的‘关键议席’(任何党派执政均需公明党支持),所以左右逢源,既可以联合民主党反对执政党,又可以联合自民党共同执政。联合执政对公明党吸引力更大,因为不仅可以利用执政的地位实现自己的政策主张,增加福利政党的色彩,而且还可以阻止通过对公明党母体创价学会不利的宗教政策。”[3]随着日本总体保守化进程加剧,自民党的重振成大势所趋,已经尝到执政滋味的公明党因势利导,最终选择与自民党和解,并于1999年10月组成联合政权。

  如果说自公两党化干戈为玉帛可以带给公明党政策上的助力,那自民党又能从与公明党的合作中收获什么呢?投桃报李,公明党用来回报自民党的就是在小选区中大量的选票。选举中的互助是自公两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于此有着清晰的战略,即“选举区的自民,比例代表的公明”。由于公明党规模较小,所以很难在全国每个小选区都推出有力的候选人,这就造成在很多选区公明党票源的浪费。而通过自公合作,自民党就可以把原本分散到无望当选的公明党候选人身上的无效选票转化成支持自身的有效选票。并且公明党背后的创价学会在选举中的动员能力在日本是数一数二的,不择手段的拉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创价学会的标签。创价学会最著名的拉票方式被称为“F(friend)作战”,每逢选举,所有创价会员都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身边的亲朋好友把手中的选票贡献给学会。比起其他政党花费选举资金依靠选举事务所拉票的方式,“F作战”有着无可比拟的经济和人脉优势。在自公结盟后的首次重要选战中(2000年众院选举),51%的公明党支持者在小选区把票投给了自民党,而自民党支持者投向公明党的只占2%。随着两党合作的深入,公明党在选举中对自民党的贡献度继续增加。在2003年的众院选举中,在小选区投票给自民党的公明党支持者更是达到了60%。

  如果说1999年自民党和公明党首次联合执政时双方还心存疑忌,那现在自公联合政权的政治基础则远比那时稳固,因为目前的自公两党已是“患难之交”。由于民主党在2009年赢得众议院选举实现了政权交替,自公联合执政同盟彼时也就自然消解。但执政同盟的消解却没有干扰到自公选举同盟的继续存在,正是凭借在2010年参议院选举中的合作,自公两党成功阻止了民主党在参院单独过半的势头,这为两党重新夺回政权打下了基础。2012年12月25日,在赢得众议院选举重夺政权九天后,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就和公明党代表山口那津男签订了联合执政意向书,宣告了自公联合政权的复活。然而,在波谲云诡的日本政坛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无论自公两党表面上如何亲密无间,背地里仍难免为两党的政见分歧而暗潮汹涌。

  自公两党围绕修宪问题

  的明争暗斗

  自2012年安倍晋三带领自民党重夺国会控制权以来,日本就一直在修改和平宪法以成为所谓“正常国家”的道路上肆意狂奔。“正常国家化”不仅是安倍个人,也是其家族的夙愿。其实早在安倍第一次当选日本首相仅一周之后,他就在众议院发表演说称:“现行宪法是日本被占领时期制定的,历经近60年后早已脱离了日本今日之现状。时至今日,借我们之手,制定适合21世纪日本未来发展的宪法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首先,我期待能尽早完成修改宪法必需法律程序的制定。”2007年4月24日,安倍更明目张胆地表示:“作为自民党总裁,修改宪法必需被排上日程!”[4]只是当年安倍出师未捷,这次他居然能打破1955年以来从未有下台首相能卷土重来的魔咒,其对自身政治理想的执着更上升到一种近乎病态的强烈。以至于安倍身边的人也承认:“如果不是首相的执着,(修改宪法的活动)绝不可能走到目前的地步。”[5]

  然而一直以“和平政党”为招牌的公明党在修宪问题上也有着自身的考量。随着“55年体制”的完结,日本政坛呈现出总体保守化的趋势。无论赞成与否,修改宪法早已成为日本各政党必须要应对的课题。2002年11月2日,公明党在党代会上提出:“国民主权主义、永久和平主义、尊重基本人权等宪法三大原则不容改变。在坚持宪法第九条的条件下,为了适应时代变化,阐释新型人权,可以将追加宪法条目纳入视野。”足见,在日本政坛右倾化的大背景下,公明党为了顺应潮流,并不反对修改宪法,甚至还提出了“加宪”这种具有本党特点的宪法修改方式。对于坚持宪法第九条的原则,公明党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公明党宪法调查会在2004年6月16日正式公布报告,阐述了本党对修宪问题的基本认识。这份题为《公明党宪法调查会论点整理》的报告“整合了迄今为止党宪法调查会讨论的各种观点”,旨在“为今后关于宪法的进一步研讨提供参考。”该报告首先强调在21世纪应该构建一种国家间相互协作的国际关系,日本要通过增进对国际社会的贡献,争取更高的国际声誉和地位。对于日本增进国际贡献的途径,报告展示了公明党内的不同声音。“关于所谓国际贡献,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对如何在法律程序上进行操作,是给宪法第九条增加新的条款(第九条现有一、二两项,即增加第三项),还是在原文的基础上直接补充,抑或重新设立条目?目前还存在意见分歧。”[6]

  尽管公明党一直谨守其母体创价学会维持和平宪法的立场,但从“加宪”提法的出台,也可以看出公明党在实际涉及宪法第九条时是具有一定弹性的。为了追求更多的“国际贡献”,公明党于1992年有条件地支持《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PKO法案),1999年投票赞成《周边事态法案》,2001年同意《反恐特别措施法案》,而后又于2003年拥护允许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的《伊拉克特别措施法》。新自公联合政权成立后,公明党在2013年对事关安全的《特定秘密保护法》审议中也投下了赞成票。虽然上述法案并不直接涉及修改和平宪法,但是向海外热点地区派遣自卫队等行动已经是对宪法第九条“专守防卫”精神的变相突破。

  倘若说在上述一系列行动中,公明党表现出的是一种“只做不说”的暧昧态度,那现任公明党副代表并兼任公明党宪法调查会长的北侧一雄的发言则清晰地表明,公明党在涉及修宪时存在采取柔软立场的可能。针对修改宪法的行动,北侧指出:“宪法对日本战后的和平与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随着时代变迁,现在出现了很多当年所未曾预见到的新情况,将对宪法做出必要修改纳入讨论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提法实际上重申了公明党对修宪持谨慎赞成的立场,只是所涉及的具体宪法条目和修宪形式还要做进一步说明。因此,北侧专门就公明党对宪法第九条的态度做出了解释:“1992年,公明党由于投票赞成《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而引起很大非议。到了今天,仍反对自卫队参加PKO行动的人已少之又少。在这20年里,自卫队的存在及其职责已经获得了国民的理解。以此来看,我认为在宪法中明确写入关于自卫队的存在、具体职责和国际贡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7]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也于2013年日本宪法纪念日的街头演讲中表明了同一立场,并再次申明以“加宪”的方式处理宪法第九条的设想。可见,安倍晋三修改宪法第九条的夙愿也并非与公明党的主张格格不入,自民党与公明党的分歧主要集中于“集体自卫权”一点。

  2014年4月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出台后,安倍晋三基本完成了在安全保障领域的布局,形成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局面。因此,4月以来自民党几次通过约见、吹风等形式向公明党施加压力,就“集体自卫权”寻求公明党的理解。其实,目前自民党提出的通过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来重新诠释“集体自卫权”的做法,与公明党“加宪”的修宪理论有神似之处,即都维持了现行宪法第九条一、二两项的现状,这可以说是两党共识的基础。但与安倍倡导的直接解禁“集体自卫权”不同,山口那津男则希望用更为慎重的“扩大对个体自卫权的定义”来加以对应。安倍异常坚定地固守解释性修宪的方法,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美国因素。提出过“软实力”并在美国民主党政府担任过高官的著名政治学者约瑟夫·奈就曾向日本建言:“比起将全副精力投入到修改宪法第九条的战斗中,修改宪法解释的方法更值得尝试。”[8]正因解释性修宪本就是美国属意的做法,所以就更容易获得美国的支持。如果仅仅因为小伙伴公明党的反对而忤逆美国,进而影响到修宪大业,这必为安倍所无法容忍。

  面对自民党摆出的修宪势在必行的姿态,公明党却似乎并不买账,山口那津男甚至当面质问作为安倍亲信的首相特别辅佐官萩生田光一:“国内还有着与国民生活更息息相关的问题要优先考虑!”面对自民党的压力,公明党能表现的如此决绝,这离不开其背后创价学会的因素。实际上创价学会对安倍的做法早就多有不满,有学会干部抱怨:“从去年年底参拜靖国神社起,安倍右倾化的趋势不可遏制。如今在修宪和集体自卫权问题上更表现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势。这就像要逼迫‘和平之党’公明党通过践踏自己的偶像来表明立场。”[9]甚至有比较悲观的媒体分析说:“如果安倍执意让日本成为能进行战争的正常国家,退出联合执政联盟也将成为公明党可能采取的选项之一。”[10]

  自公执政联盟何去何从

  尽管在部分媒体眼中自公联盟分裂似乎已经迫在眉睫,但笔者对此却一直不敢苟同。2014年7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以阁议的形式通过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自公两党经过一番看似剑拔弩张地讨价还价,最终仍旧和风细雨地坐到了一起。自公联盟之所以没有分裂,其理由如下:

  第一,尽管公明党常年以“和平之党”自诩,但其在安全保障领域有着习惯性妥协的传统。建党之初,在1969年的党代会上公明党还曾标榜“本党不接受以武力解决国际纷争的做法”,鼓吹“绝对和平主义”,甚至提出不承认自卫队的存在。到了1981年的党代会,公明党的论调就已经出现了180度的逆转,转而承认日美安保条约,接受自卫队存在的现实。如前文所述,自1992年PKO法案通过以来,公明党对一系列涉及安保的议案也都投了赞成票,尽管有些法案明显违背了和平主义原则。

  第二,关于修改和平宪法本身,公明党与自民党之间存在着交集。尤其是对宪法第九条,公明党也可以接受以“加宪”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两党目前的争议集中在“集体自卫权”一点上。公明党提出的“个体自卫权延长”在内涵上与集体自卫权有着同质的一面,这就给两党留下通过文字游戏,各自解读的空间。

  第三,面对居于强势地位的自民党,公明党缺乏讨价还价的本钱。为了实现修宪的既定目标,自民党并没有选择在一棵树上吊死。它一方面寻求执政伙伴公明党的理解,另一方面却把合作的对象扩大到在野党范围。自民党两条腿走路的策略也确实收到了成效,在野的大家的党和日本维新会都已表态支持解禁集体自卫权。如此一来,即便公明党真的选择退出执政联盟,自民党和目前的在野两党也足以控制国会组成新的执政联盟,修宪法案仍将在国会顺利通过。公明党主动放弃执政地位的义举就会变成无谓的牺牲,这是已经习惯了执政党地位的众多公明党议员所不愿看到的。[11]

  笔者据此认为,在自民党的重压之下,公明党必然会被迫选择妥协。且比起内部潜藏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大家的党和日本维新会,与曾经同甘共苦过的公明党继续合作也更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因此,为了照顾执政盟友的颜面,自民党会通过“打擦边球”、“各自表述”等方式,利用所谓的“灰色地带”,供公明党向创价学会及本党党员交代。在自民党的最初计划中,原本2014年5月就应出台有关宪法解释的阁议。而现在自民党将阁议的发表拖延到了7月1日,也算是向公明党释放了充足的善意。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只是日本迈向“正常国家化”的第一步,选择7月初这个时间点,为自民党利用2014年秋季临时国会进一步抛出涉及安保的配套法案留出了相对充裕的时间。依照目前的政治走向,依靠公明党在联合政权内部来制止安倍这批脱缰的野马已经很难实现。为应对安倍继续“独走”,必须考虑从自公联盟之外向安倍政权施加压力的可能。

  [1]吕耀东:《冷战后日本的总体保守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0-61页。

  [2]徐万胜:《论日本后自民党时代的自公合作》,载《日本学刊》,2005年第1期,第45-58页。

  [3]王新生:《“自自公”合作体制与日本政治》,载《世界知识》,1999年第21期,第26-27页。

  [4]安倍晋三个人网站,https://www.s-abe.or.jp/analects/analects02/constitution.(上网时间:2009年06月12日)

  [5]「集団的自衛権:憲法解釈変更は祖父岸元首相からの宿願」,「毎日新聞」2014年05月15日。

  [6]公明党憲法調査会:『公明党憲法調査会による「論点整理」』,2004年6月16日。

  [7]「国民的な憲法論議めざす」,「公明新聞」,2013年5月4日。

  [8]春原剛:「日米同盟vs.中国·北朝鮮 アーミテージ·ナイ緊急提言」,文春新書2010年,第21页。

  [9]「安倍帝国vs.宗教 創価学会票が離反」,「週刊朝日」2014年4月11日号。

  [10]「集団的自衛権 正念場の公明党 連立の離脱も選択肢だ」,「北海道新闻」,2014年5月18日。

  [11]笔者专门就此问题当面请教了公明党现任参议院干事长西田实仁,西田议员表示:“公明党将会以留在执政联盟为底线,与自民党进行战斗。”这从侧面证实了笔者的判断。

  李若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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