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定责的车祸,谁来为我的伤痛埋单?

  【案件回放】

  连环车祸、高额医疗费、终身后遗症、问责难……原本只是一次简单的出行,不想竟成了噩梦的开始。一场车祸、一个家庭,该何去何从?年过五旬的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祸不单行,连环车祸问责难

  满身触目惊心的伤疤,永远无法根除的后遗症,这些都是王云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伤痛。3年来,王云很少坐车,一方面是身体状况不允许远行;另一方面,是她真的对车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这一切,还要追溯到2012年4月10日的那个晚上。

  那天,一大早就出门办事的王云,坐在老乡陆显国的轻型普通货车里往家赶。看着渐渐暗下去的天色,听着车窗上噼里啪啦的雨声,王云心里不免着急起来。然而谁也不知道,一场灾难正悄悄向她靠近……

  当车行至沪渝高速下行397km+450m路段时,一声巨响惊醒了本已昏昏入睡的王云,紧接着,货车开始剧烈地左右摇摆。司机陆显国意识到可能是爆胎了,看着车正朝着防护栏冲去,惊慌之下他猛踩刹车,同时猛地一打方向盘,不料车子却迅速倾斜,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轰隆”一声,侧翻在行车道与超车道之间。

  猛烈的撞击让陆显国意识模糊,他试着往外爬,可是车门却怎么也推不开。“救命……谁来救救我……”在经历了生死惊魂的撞击后,王云的大脑一片空白,她被座椅卡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除了呼救和呻吟,王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她一万个后悔今天为啥要出门,又为什么要搭乘这辆车,她没想到的是,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

  雨越下越大,侧翻的货车隐没在黑夜里,很难被发现。车内的两个人都受了伤,且无法从车内脱身设立安全警示牌,这对于高速交通事故而言是致命的隐患。

  就在王云被困在车里10多分钟后,突然,一道刺眼的强光照得她睁不开眼睛。循着亮光望去,王云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天呐!不远处一辆巨大的牵引车正朝着他们飞快地开过来!“啊!快停下!车里有人!”王云声嘶力竭地哭喊道,奋力挣扎着想要爬出去,可挤压变形的车厢像魔爪一样紧紧钳住了她。

  这是辆山东牌照的重型牵引车,当车内的司机马东发现了正前方的侧翻车时,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尽管他使劲地踩着刹车,但由于牵引车吨位太重,在惯性的作用下根本无法及时停止。看着怪兽一般的牵引车咆哮着直冲过来,巨大的恐惧感将王云吞噬。“完了!”她低声对自己说,同时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又是一声巨响,牵引车撞在了侧翻的货车上,货车冒起了滚滚黑烟。就这样,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王云就先后经历了2起交通事故,由于位置贴近地面,她所遭受的伤害要比陆显国严重得多。由于伤情过重,王云随即陷入了昏迷。

  事故发生后,王云被送往当地县级医院抢救。由于病情严重,经过紧急处理后,她又被转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王云的右侧锁骨中段骨折并伴有断端移位,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脸、耳部等多发性外伤。医院为王云实施了“右锁骨、肋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手术”。

  经过医院的精心治疗,王云的伤情得到了控制,但要想康复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可是,王云却说什么都不愿意再继续治疗了。原来,车祸发生后,为了让王云安心治疗,她的亲友东挪西凑,已经支付了4万多元医疗费用。王云没有工作,家里的所有支出都靠丈夫打工维持,这已经是这个贫寒的家庭所能承受的极限。

  得知妻子要出院,王云的丈夫坚决不同意。可是,当一张张医院催款单递到面前时,这个老实的男人仿佛一夜间老了10岁,除了四处借钱,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体贴的王云不忍心看着家人为难,在她的一再要求下,医生同意其出院,但嘱咐王云,患肢不能负重,且继续颈腕吊带悬吊,1年后还要进行2次手术,不然会落下终生残疾。

  那么,这场连环交通事故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回家养伤的王云整日只能躺在床上,连翻身都得等丈夫回来后帮忙才可以。她越想越觉得委屈和气愤,从车祸发生至出院,20多天时间里,自己和家人一次次地联系陆显国和马东,可是他们总以各种借口推诿,至于王云的医疗费,二人更是1分钱都没有付过。

  看着家人每天劳碌奔波,想着家里已经负债累累,王云再也坐不住了,伤情稍微稳定一些,她就在丈夫的陪伴下一次次来到陆显国家里讨要说法。面对身上还打着石膏、情绪快要崩溃的王云,陆显国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拒不认账,说:“本来你只是皮外伤,都是因为马东后来那一次撞得太厉害,你才伤得那么严重,你不去找马东跑来跟我闹个什么劲!”而马东也非常生气,吵道:“我为什么会撞着你们?追根究底还不是陆显国第一次车祸造成的,他的车大晚上横在那里,又没设置警示标志,我哪儿看得见?这钱要我出?做梦!”双方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互相指责,谁都不愿意为王云受伤负责。王云奔波于二人之间,早已心力交瘁,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到了自己这儿就行不通了?

  【法律援助】

  法律维权,你的伤痛我来管

  对于王云而言,车祸造成的伤痛固然痛苦,但真正让她感到心寒的,还是陆显国和马东二人冷漠、推诿的态度。王云也曾到事发地交警部门寻求帮助,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分清各自的责任,好让他们支付医疗费用。但事与愿违,该事发路段未安置视频监控设施,也无目击证人,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只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该证明仅证明了两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

  只能证明事故经过,却无法真正定责,也就是说,自己遭了那么大的罪,到头来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王云拿着那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那段时间,王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停地与陆显国和马东联系,几乎每天都要到交警部门去寻求解决办法。王云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也明白,自己的遭遇只有通过法律渠道才能解决。为此,她也咨询过一些律师,有的律师说,交通事故必须要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打不赢官司;有的说,她是乘坐陆显国的车受了伤,如果陆显国没有购买机动车车内人身险的话,也无法赔偿。咨询多了,说法也不尽相同,加上家里的境况根本负担不起请律师的费用,王云又一次陷入了迷茫。

  就在王云一筹莫展的时候,她听别人说,芜湖市妇联有专门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项目。于是,她就找上门去咨询。妇联接待同志听了王云的事情后,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很快就联系上了长期合作的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李文玲律师,并指派李律师为王云提供法律援助。

  李律师详细研究了案情,并认真听取了王云的讲述,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医院的诊断和治疗证明等材料,最后认为王云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律师告诉王云,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最终圆满地解决因车祸引起的人身伤害纠纷,也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律师的话,让王云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接下来,李律师一方面认真研究案情,为后面的诉讼做准备,另一方面,又带着王云对其伤残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王云因多发性肋骨骨折,伤残评定为十级;因右锁骨骨折,导致右上肢功能不全,伤残等级为十级;二次手术费13500元。收到伤残鉴定意见书后,李律师帮助王云将陆显国、马东及各自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还有马东车辆实际车主起诉至繁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最终判决马东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陆显国分别赔偿王云108760.80元、14960.40元,合计123721.20元。

  当拿到了来之不易的赔偿款时,王云抑制不住地流下了泪水。她说,这泪水既包含着自己一直以来的委屈和辛酸,同时也包含着对妇联、对李律师的感激。

  【维权提示】

  突发性交通事故,有些事你必须知道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李文玲律师

  (芜湖市第四届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芜湖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芜湖市十大女政法工作者提名奖”、“芜湖市十大女律师”)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与我国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密切相关。人民网《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称,2014年全年的涉及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在16万起左右,直接财产损失达8亿元左右,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34292人,比2013年增加了2688人。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发因,一是驾驶员不合规定的强行、疲劳驾驶,机动车逆行、无证驾驶严重;二是道路环境影响事故发生,从各地的交通事故情势可以看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雨天大雾城市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占比重较大,体现了除驾驶人自身的原因外,环境因素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大诱因之一;三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规范等行为,导致事故频发。在开车过程中接听电话、玩微信等属妨碍安全行车违法行为,更有甚者,酒驾、药驾、毒驾,这都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

  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时情况可以分别采取措施: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应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也一定要设置安全警示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要进行及时抢救,对住院期间的费用单据和病历要保存好;对住院期间的误工收入、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等,也要出具证明;必要的营养费用由医院在医嘱中注明。如果受伤严重可以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内容包括伤残等级、护理人员情况、护理天数等法定事项。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通过友好协商,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也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因为法院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和公示效力,也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举证准备,如必要的单据、鉴定材料、相应的法律依据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防止对方滥用权利。

  本案中,王云之所以能够在李律师的帮助下,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几个主要原因,一是肇事车均投保了机动车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肇事司机基本不需要承担高额的赔偿金,即使承担,也是少部分的,比例不是很高;二是王云在治疗期间对住院医疗费、护理费等证据保存较好,从而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三是在妇联、律师的帮助下,王云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律师提示,一起交通事故,会给多个家庭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希望大家能安全驾驶、遵章驾驶,为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文/谢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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