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罚款额度不封顶

  • 来源:环境与生活
  • 关键字:大气污染,环保
  • 发布时间:2015-09-17 09:00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条文增加了近一倍。自1987年制定以来,该法分别于1995年、2000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此次为第三次修订。

  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虚设、执行不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包括了大量针对性措施,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与新《环保法》一样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会根据严重程度以事故直接损失的一定倍数计算罚金。

  让公众有效参与环保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和下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举报应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如果是实名举报,还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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