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2P?_P2P_互联网金融

  • 来源:计算机世界
  • 关键字:P2P,金融
  • 发布时间:2016-01-12 10:48

  实际上,这些或假冒是P2P、或被大众误以为是P2P的企业,根本就不是真正的P2P。这些伪‘P2P’们,一次又一次地打击着人们对P2P的信心。”拍拍贷CEO张俊在最近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写道,他甚至指出,e租宝、大大集团等频频爆雷,受伤的不仅是投资者,还有中国的P2P行业。

  业内评论人士江南愤青曾在某论坛上称,P2P的本质就只有一种,就是纯信息的撮合匹配平台,所有提供了本金担保模式的所谓P2P,都不是P2P,本质上是金融机构。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它是随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P2P平台以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或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手段。

  P2P行业正处于监管空白的行业混沌期,玩家众多、规则未定,

  在经历了P2P倒闭风波后,行业内外消息不断。随着政府层面对P2P监管、整顿决心和力度有所加强,细则也逐步制定和出台。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P2P?不妨从P2P行业链条上的不同角色逐一解读。

  从现在的P2P平台的业务来看,参与者众多,大体上可以分为投资人、贷款人、担保公司、小贷公司、P2P平台。根据对未来的预测,很有可能还会引入监管方及银行托管平台资金。那么,P2P行业将会形成以下7种角色定位(图1):

  任何金融业务,没有监管是不可想象的。缺乏监督、引导、约束、管理的金融创新,最终会是自己走向灭亡。

  对P2P而言,目前就非常需要合适的金融机构来对其进行监管,并且设定准入门槛、条件和业务基本范围、操作法律法规等,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相对而言,P2P的业务,比起互联网金融的另一类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更加复杂,更加多变。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大量的金融风险,导致借贷纠纷、信用违约、欺诈骗贷,产生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但现阶段央行对P2P行业监管未能到位,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其一,新建一个P2P平台没有任何技术门槛,相当简便,以致各种P2P平台海量出现,难以控制,不便监管;其二,对P2P的发展模式,市场未能有明确方向,央行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中断行业创新,对监管要点和尺度,把握不定。

  央行对P2P进行较长时间的调研后,除了大体上划定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并未出台详细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体现出主动积极的推进态度。

  平台:适度复合

  P2P平台作为信息和撮合中介,本身不吸储、不放贷,不能作为资金池,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部分有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部分去担保化。P2P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

  原则上,首先,P2P网贷平台只能提供借贷撮合与匹配等信息服务,不能提供担保和保本保息等信用中介服务;第二,平台不能有资金池,要做到清算结算分离。借贷双方要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个人账户,不能把钱存入平台账户,这一点十分关键;第三,借款项目要小额分散,借款方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第四,信息要公开透明,要向借贷双方提供原始真实信息,特别是真实利率和期限等,不能暗箱操作,不能搞期限错配。

  国内的P2P平台在借贷业务中介撮合功能外,复合了更多其他方面因素。

  对P2P平台而言,核心竞争力为风险控制,核心客户群为投资人。风控,以保障投资安全,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包括对贷款人信用审核的机制,借贷金额、借贷周期的设定,违约风险补偿制度,利息、资金的集中或者分散撮合,通过分析处理、实地调查、机制设计等减少坏账率。这样,经过长久的发展和优化,才能积淀出品牌和公信力,以促进平台的发展。

  不过,由于个人征信体制的不成熟、不完善,国内P2P平台很难做到与美国Lending Club一样,通过第三方征信系统,获取贷款人的详细、完整的信用评级,并以此作为贷款审核的重要依据。再者,平台出现的借贷违约,针对逾期坏账,国内也同样缺乏专业的投资者和机构打包收购。

  银行:资金托管

  自融、资金池或者期限错配等的基础,在于P2P平台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控制资金流入流出。在目前行业缺乏市场标杆和行为准则的情况下,平台掌控资金相当危险,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金融业务的资金流转没有监管,必然导致巨大的风险。

  为此,将资金与平台分离。让P2P平台回归中介的本质,专注信息撮合,而将资金交付银行监管,如同第三方支付把备付金委托银行监管一般。一方面,能够厘清业务操作流程,提升投资人信任,增强平台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树立行业基本准则,促使自融、资金池或期限错配等不规范不安全模式大幅减少,保护投资人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避免重大风险。

  投资人与贷款人

  对投资人来说,安全性高于收益性。选择平台、选择项目成为关键。就目前的P2P行业实际情况来看,投资人需要考虑和衡量的因素众多,平台的资质背景、注册资本,贷款人的偿债能力、违约风险,担保方的担保机制、代偿额度,项目财务风险、抵押质押等等。

  投资人投资并不能完全以P2P平台划定的贷款人或者项目的信用等级,作为唯一依据,需要自己加以分析判断。同时,基于安全因素,分散和小额的投资原则,也是必须要遵循的。另外,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部分投资人以信用卡套现等形式借款投资,一旦投资失败或者借贷延期,必然会造成投资人的更大的被动和损失。

  对于贷款人而言,在平台上,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偿债能力发布项目。通过真实的借贷业务累积信用等级,而不是以刷信用的方式来误导投资人,更加不能恶意骗贷、套贷。

  担保公司:第三方担保

  自红岭创投首创本金保障体制以来,“P2P+贷款担保”成为市场主流,无论是备付金担保、平台自身担保还是担保公司担保。目前,99%的P2P平台都承诺本金垫付,成为行业的基本规则。这是我们的国情决定的,在缺乏监管、征信不全、资金难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第三方机构对借贷资金的安全做出保障,很难吸引投资者,行业也不能迅速发展。

  虽然平台自身担保可能覆盖坏账率,但是一旦大规模违约出现,超出平台偿债能力,贷款担保也就名存实亡。其二,注册资本真假难辨。市场上,存在大量代理注册公司,仅以上海来说,注册100万元的公司,费用仅在2万元左右,P2P平台是否是以真实自有资金注册,难以判定。

  而担保公司担保方面,根据规则,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 。以此测算,多数P2P担保公司,担保能力都显薄弱。

  小贷公司:渠道

  小贷公司借着P2P的东风,纷纷上线互联网化了。可以这么说,现在90%的P2P都和小贷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联系。有些P2P是平台类型的,聚合多家小贷,有些P2P是直接归属小贷公司的

  小贷公司做P2P,逻辑很简单。其一,突破地域限制,增加客户数量。目前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将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本地区域内,不可异地开展业务。而P2P通过互联网,能够实现跨区域全国化,由此,吸引更多的客户资源,快速提升业务量度。其二,突破融资规模和放贷规模。根据规定,小贷公司的放贷额度最多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5倍,即便湖南等地把杠杆比例放宽到3倍,也无法和没有任何约束的P2P相比。同时,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除了股东和银行外,融资渠道有限。而P2P平台的各类优选计划、理财计划,却是实实在在的资金池,大量聚集投资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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