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有助于防范海外投资风险

  近年来,中国企业去海外并购非常活跃,越来越多的企业家知道现今的技术是被欧美国家所垄断。中国企业拥有宏大的中国市场,有生产线,有资金,但是没有技术,他们希望通过并购得到技术,共同研发新的产品,取得这些产品的独家代理权。

  以美国为例,过去几年,中国在美国的投资是所有国家中最高的。预计2016年,中国在美国的投资将达到300亿美元左右,而2014年差不多是120亿美元,2015年是150亿美元,未来10年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中国在美国投资的行业种类众多,包括制造业、技术业、交通业、农业及能源业等等。在2012-2014年间,有358个立项审计的案件,其中有68个牵扯到中国投资方,占整个审阅比例的19%,而且这里面有一些被中断或者被拒绝的案例。

  “虽然海外并购机遇很大,但是也存在很多风险,而规避风险的关键就是要尽职调查。”李贞驹律师行创始人及董事长李贞驹称。

  海外并购第一步是做好尽职调查

  李贞驹认为,每一个企业收购之前第一步就是做好尽职调查,一般的尽职调查是保护自己重要谈判的筹码,否则就会丧失主动权。

  “股权收购的很多案例中,中国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成为新股东,从而取得目标公司全部的资产,而债务也将由收购方负责下来。”李贞驹举例道,这就是没有做好尽职调查,没有充分了解这个公司就买下来,中方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受了所有潜在的债务,这种现象目前比较常见。

  另外,中西方存在很大的文化差异。李贞驹介绍,比如西方国家有严格的《劳工法》以及强大的工会来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裁员要支付非常高的补贴金。

  “之前,一家中方企业收购了法国欧洲业务的公司,中国公司进行重组和裁员。当时,欧洲部有400个员工,法国工会要求保护员工,所有老弱病残都不可以裁,只能先裁年富力强具有经验的员工。经过多次协商,中国公司最终花费了高达8000万欧元的裁员成本。”李贞驹分析,这都是由于中国企业不了解西方国家的国情,没有计算好风险,最后影响到整个投资的顺利发展。

  李贞驹建议,在海外并购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尽职调查。另外,在“走出去”的谈判初期,要聘用一个专业机构去协助谈判、避免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尽职调查首先应深入调查目标公司经营状况

  尽职调查也称审慎性调查,一般是指并购方在与被并购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并购方对被并购方所有与本次并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尽职调查的任务是发现价值、发现问题、规避风险,目标是要确保并购标的真实可靠、没有水分、没有漏洞、没有陷阱,通过并购,能够给并购带来规模经济、市场份额的提高以及多元化经营创造的经济效益。

  “尽职调查首先应深入调查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Kroll大中华区业务高级执行董事何越具体分析了以下两点:

  首先,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历史、现状与发展潜力的调查,以确定目标公司值不值得并购。

  一是目标公司概况调查。主要调查其注册资本、股东及其结构、投入资本的形式、企业性质、主营业务、公司治理方式。

  二是市场环境调查。对目标企业所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和判断,明确企业所处的经济周期、产业周期、产业结构、行业技术特征、行业竞争态势等,判断其市场发展前景,增长驱动力。

  三是竞争环境调查。了解目标公司议价能力、替代品的威胁、行业进入壁垒。了解主要竞争者的情况,包括竞争对手和市场竞争能力分析,定价策略、营销手段、营销力量分布和队伍管理,采购体系、采购组织、供应商管理和价格管理,行业评价和有关政策,仓储、运输方式和定价等。

  四是经营状况调查。包括目标公司的盈利模式、经营绩效、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生命周期、产品定价、营销策略、销售与分销渠道、客户关系、供应商关系、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等方面。

  五是商业计划分析。包括评估目标公司制订的商业计划、执行能力、机会与风险等方面。

  其次,通过财务、税务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为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及制定并购后的整合方案提供依据。从财务报表入手,了解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附注和审计报告,查看科目明细及清单,包括现金、往来科目、存货、待摊费用、应收及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长短期借款、销售台账、成本费用、营业外收入支出、税金和其他或有负债等。

  “税务调查主要调查目标公司的国家及地方税务证、税务账目的明细账、税务机关的税务审查报告、税收减免或优惠的相关证明等,达到了解企业税收环境和税负水平,避免出现税收风险的目的。”何越说。

  尽职调查需借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

  “尽职调查还应通过法律调查,以确定目标企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何越称,法律调查首先是对目标公司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情况进行调查。例如,公司拥有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凭证,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

  法律调查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调查。比如,有关公司业务办理程序的信息、章程的修订程序、公司股东与董事的权力、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或通过程序等相关信息,确保本次并购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碍,避免今后争议的发生。

  “对目标公司人员状况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目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及此次并购会对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产生的影响。”何越分析。

  另外,法律调查还需对目标公司是否承担或有负债进行调查,包括对目标公司未列示或列示不足的负债予以核实,并分析各种潜在的或有负债及其风险的规避方式。

  何越表示,尽职调查和对调研资料的分析、应用是一项复杂而专业性又很强的工作,企业凭借自身人力资源进行尽职调查,无论是在调查分析方法、信息获取方面,还是团队专业知识结构方面,都是远远不能适应的。

  “国际通行的并购风险管理手段,是借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集合各方面人才、知识、智力的优势,组建并购专家团队,运用专业手段与分析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上述的尽职调查。如聘请管理咨询专家、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以及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并具备资本运营实际操作经验的投资银行机构等。”何越建议。

  文/本刊记者 刘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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