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正式建立税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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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0-11 09:29
7月 27-28 日,第五届金砖 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杭州举行。 会议开幕式上 ,国家税务总局局 长王军发表题为深化金砖税收 合作、助力经济繁荣发展的主 题演讲。 会议期间 ,金砖五国税 务局长共同签署了叶金砖国家税 务合作备忘录曳,首次以官方文 件形式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 作上升至制度层面。
金砖国家合作走向深入
2001 年 ,美国高盛公司首席 经济师吉姆窑奥尼尔首次提出了 BRIC这一概念 ,囊括了全球 最大的四个新兴经济体。 BRIC 一词引用了巴西渊Brazil冤、俄罗斯 渊Russia冤、印度渊India冤以及中国 渊China冤的英文首字母 ,由于与 英语单词 Brick渊砖冤类似 ,因此 被称为金砖四国。
2006 年 9 月 ,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于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了首次金砖四国外长会晤 ,此后每年依例举行。 2009 年 6 月 ,四国领导人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首次会晤并发表联合声明 ,金砖四国正式拓展为国际政治实体。 2010 年 ,金砖机制引入了南非渊South Africa冤 ,英文单词随之变更为BRICS ,中文名称也变为金砖国家。
2013 年 ,首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五国税务局长就税收政策和国际税收管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明确了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打击恶意税收筹划等逃避税行为、促进有效税收信息交换等七个方面的合作内容。
2017年 ,中国接任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于 9 月在厦门举行。今年是金砖合作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 ,金砖机制步入关键阶段和崭新起点。 本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的召开 ,将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税收领域的准备。 为此 ,王军在开幕式致辞中提出了三点倡议院一是推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曰二是深化税收领域务实合作曰三是加强税收合作机制建设。
王军指出 ,金砖五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比重达到 23% ,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 50% ,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加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是化解全球经济发展失衡、推动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经过 5年的共同努力 ,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广度、深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拓展和提升 ,但同时 ,五国资源的互补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税收领域的合作渠道仍需深入挖掘 ,金砖国家合作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当前 ,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已经成为推动建立公平和现代化国际税收体系的重要力量。 未来 ,我们应继续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 ,推动国际税收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王军称。
会议取得八大成果
据了解 ,作为金砖国家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 ,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曳 的签署 ,将为金砖国家开展务实高效的税收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会议在结束时发布的公报 ,又在二十国集团渊G20冤税收议程的落实、多边税收合作、征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规划和承诺。
王军介绍 ,总结起来 ,这次会议共取得八个重大成果院一是建立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制度性机制曰二是深化了共同应对挑战落实国际税改成果的认识曰三是达成了税收信息交换合作的共识曰四是做出了提升相互协商程序效率的承诺曰五是制定了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方案曰六是规划了税收政策与征管协调的路径曰七是发出了增加税收确定性的共同倡议曰八是推进了税收经验共享机制建设。
上述会议成果可以概括为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完善全球税收治理、 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助力经济联动增长四个方面。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解释称 ,例如 ,在国际税收合作方面 ,金砖各国税务部门承诺将建立各级别定期交流研讨机制,分享重大税收改革经验,开展税收政策效应评估合作 ,深化政策沟通、征管协作、 征纳关系协调和争议解决等多层面的合作。
对于全球税收治理,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倡议在联合国、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渊OECD冤等国际机构及合作框架下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 ,持续、 广泛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渊BEPS冤项目成果 ,继续推动建立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税收规则,共同推动国际税收体系变得更加公平和现代化。
在征管能力建设方面,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共同制定了合作方案,决定构建金砖国家相互援助机制,各尽所能积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培训、专家咨询或技术援助 ,并将自身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未来 1-2 年将要实施的援助计划向税收征管论坛渊FTA冤大会等方面报告。其中 ,中国未来两年将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不少于150 人规模的培训,推动能力建设项目机制化、常态化。
近年来,税收正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变量。 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倡议在打击逃避税、避免双重征税、 提供税收确定性之间力求平衡,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合规经营,利用金砖国家在新兴市场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中的代表性,推动全球税收协调一致行动,以税收上的确定性增进国际投资者信心。此外 ,金砖各国税务部门还承诺加大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税收案件谈判力度,加快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速度,共同促进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技术合作。
将积极把共识化为行动
当前 ,中国与金砖其他国家在税收领域合作的成效,集中体现在双边税收协定的谈判和签订上。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介绍 ,截至目前 ,中国与金砖其他四国都签署了税收协定曰这些税收协定有效地保障了 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金砖国家范围内跨境纳税人提供了可靠的税收预期。
据了解 ,在中俄两国 1994 年签署的原税收协定框架下 ,股息、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的限制税率均为 10%曰在 2014 年修订后的税收协定框架下,股息条款增加了5%的低档税率 ,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税率也分别降为 5%、6%。2015 年,中俄又签订议定书 ,将利息改为在来源国免税。 这对于鼓励两国企业加大对对方的投资力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6 年 8 月 ,中国和印度就修订税收协定达成议定书,为双方共同应对 BEPS 问题提供了合作基础。 此外 ,中国与巴西、南非分别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执行情况也很好,为我国与这两个国家之间的经贸投资、技术合作、人员交流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廖体忠认为,金砖国家下一步税收合作的重点就是要把共识化为行动 ,全面落实会议成果 ,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完善国内税制,着力消除税收壁垒。 耶实施增长友好型税收政策爷是今年汉堡 G20 峰会的共识与要求,也是金砖国家税制改革努力的方向。 廖体忠透露 ,金砖国家将进一步相互借鉴 ,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各自的税收改革进程中注重发挥税收政策正面外溢效应,进一步增强税收中性与透明度 ,为持续、平衡、包容性增长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是加强双边合作,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协定是促进跨国经贸活动平等互利的税收国际法保障。 廖体忠表示 ,金砖国家将完善彼此间的税收协定,简化协定执行程序,提高协定执行水平曰此外 ,将进一步加大金砖国家税收案件谈判力度,加快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速度,为金砖国家间相互投资提供税收确定性,降低相互投资税收负担。
三是深化多边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要素全球配置的条件下 ,多边税收合作对金砖国家共同应对挑战至关重要,会议期间金砖国家联合签署的税务合作备忘录为金砖国家多边税收合作提供了机制性保障。廖体忠称 ,下一步 ,金砖国家将在此合作框架下开展务实高效合作,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协调及征管多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