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妇联召集了一个特别的会议,参会的都是省级“重要职能部门”,包括省人社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卫计委、农业厅以及省高院等,会议的主题则是落实江西省人大此前在专题调研中提出的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建议。
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江西省建立了“源头推动,多部门联动”的机制,将焦点对准事关妇女群体人身、财产、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维护的重点方面,同时注重个案维权,确保妇女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
作为农业大省,江西曾在农地确权中率先出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先后出台了20多个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相关权益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此外,构建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全省95个涉农县(市、区)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依法、高效、便捷地处理了500余起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流转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女性劳动权益维护方面,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有所抬头的现象,多措并举,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维护妇女权益,切实保障妇女求职、创业、劳动、培训、晋升等生存和发展权益。今年7月1日,《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
在妇女维权网络建设上,江西省积极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妇联信访窗口、省市县三级“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网上信访等载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个案维护,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全省妇联组织年均受理妇女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7000余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均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构,全省1533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了妇女维权投诉站;省市县乡村五个层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已经联通,并同样在全国率先开通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12348”专线平台,把妇女维权纳入平台服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放宽妇女等弱势群体受援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江西省妇联、综治、司法、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积极探索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并于2016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目前该省有10个设区市、80个县(市、区)成立了市、县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妇女之家”设立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1.6万多个,并成立专兼职调解队伍,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当前,一个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网络在全省范围内正逐步完善,并已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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