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木兰,火炬松— 记我在美国读博士的难忘经历

2010年5月底,我带着两个23公斤的行李箱和一个双肩包,从中国东北途经美国洛杉矶和孟菲斯来到密西西比州立大学(Mississippi StateUniversity),开始了我的留学生涯。没想到这一次远行,竟让我在地球的另一边停留了七年之久。

斯塔克维尔

密西西比州立大学位于斯塔克维尔(Starkville),但它却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拥有自己的邮局和邮编。斯塔克维尔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学城,总人口数约四万,其中一大半是学生,其余大部分是学校的教职工,还有很少一部分是在城里经营店铺和在城区周边提供商业服务的居民。这里的华人约有400余人,主要由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家属组成。这些年,也有很多国内的学者来此交流、访学。

美国的南方因基督教氛围浓郁,素有“圣经地带”(Bible Belt)之称。而密西西比州位于“圣经地带”中部偏南的位置,所以斯塔克维尔几乎每个街区都有教堂。我的学校里面也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教堂,平时为祷告、礼拜及举办婚礼开放。据说,该教堂建于一次学生宿舍火灾之后,当时大火几乎把整个宿舍楼都烧毁了,不过后来并没有重新修建学生宿舍,而是用没有烧坏的红砖建了这座教堂。如今路过教堂,还能明显看到有些红砖被火烧之后的斑斑黑迹。

斯塔克维尔的面积不大,只需十分钟就可以沿12号公路从这座小城的东边穿到西边,期间路过的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连十个都不到。城里少有三层以上的建筑,一是因为人口少,没必要建更多楼层;二是因为夏天会有龙卷风、飓风等极端天气,楼层高了不安全。整个密西西比州的森林覆盖率高达60%以上,所以斯塔克维尔也总是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这里没有繁华都市的喧嚣,是一个清心读书的好地方。

在斯塔克维尔,十分常见的植物有两种,一个是密西西比州州花——白木兰(magnolia),另一个是美国南方重要经济树种之一(也是我博士期间研究的树种之一)——火炬松(loblolly pine)。由于密西西比州的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夏长冬短,夏天温度高,空气潮湿,所以白木兰都长有厚大的蜡质叶,以防高温下水分过度散失。每年5月底白木兰开花最旺,花开时会有淡淡的香气,总给人一种淡雅、含蓄的气质。而火炬松原生于美国东南部,树身挺拔直立,生长速度很快,常常象征着顽强、坚毅。

高强度的学习体验

我曾经在国内的研究所做过将近三年的生态学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科研经验,因此在申请留美读博时被导师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能来美国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是十分幸运的,因为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即使在国内拿到了硕士学位,也需要重读美国的硕士才可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过,在美国直接攻读博士充满了挑战,如果可以重来,我可能会选择在美国重读硕士,以便给自己多一些时间来适应美国的文化和环境。

在美国读研究生,无论读硕还是读博,都需要一边完成学位要求的基础课程,一边寻找科研方向。在读博的前两年,我几乎每个学期都要上三门3学分的专业课外加1学分的讨论课。每一个学分代表每周有一小时在教室上课,这么算下来,我读博的前两年每周大约有十小时是在教室里度过的。各门课程的教授们都很负责,不仅会布置大量的作业,还会安排高频率的随堂测验及考试。我记得在读博的第一个学期,有一门课是森林生态学。开学第一天,我推开教室门,看到一位外表看上去40多岁(但据说当时已近60岁)的白人男性正站在讲台旁边,他就是森林生态学的授课教授。这位教授身材不高,头发花白,不戴眼镜,说话声音特别洪亮,十分符合我心目中美国教授的形象。第一节课他并没有讲课本的内容,而是讲了教学大纲(syllabus),介绍了上课要用的教材、课程要求、作业和考试时间等等。他还特意强调,每节课的课前他都会安排一次5~10分钟的小测验(quiz)。我当时就觉得这个方法很巧妙,一方面督促学生课后复习,另一方面也是变相的点名措施,如果有谁没交测验单,就说明当天迟到或者缺席了。

除了课前小测验,他还要求每两周提交一次作业,此外还有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还要写实验报告,以及每周一篇文献综述的额外任务。

森林生态学是林学的基础课,需要背诵很多理论和概念。我在国内也修过这门课,所以在内容理解上没有难度,但我的困难在于一些概念的英文翻译以及理论的应用举例。对此,教授建议我用录音笔把他讲课的内容录下来,以便课后复习。除此之外,我也时常跟教授讨论学习方法。当提到在美国读研究生的上课负担比在中国读研究生要重得多时,他淡定地跟我说当年他读博士时也是一样。以一门3学分的专业课为例,除了每周上课的三个小时,他至少还要再花双倍的时间去读这门课的相关材料,才有可能把课程的内容学通透。听到这里我才认识到,美国大学的学习都是稳扎稳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我特别感激读博时紧张的上课节奏、大量的作业练习以及高频的考试,这些不仅打牢了我的专业课理论基础,还培养了我多线程的工作习惯,使我顺利完成了科研课题。

野外没有微波炉

每一位远离家乡求学的人可能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文化冲突,我也不例外。那感觉就像南方的同学到东北上大学,既向往冬天的白雪皑皑,又不清楚究竟要买多厚的羽绒服一样。美国的林学专业是农学的一个分支,属于第一产业,主要研究森林保育和管理以及森林资源的利用,因此,林学专业研究生的“办公室”经常在野外的森林里。我非常喜欢野外调查,特别是在森林里做测量,那就是在天然大氧吧里工作嘛!等秋天树叶落了之后,树木的轮廓渐渐明显,测量树高相对准确,而且气温降低之后蚊虫也会少很多,所以10月是特别好的野外调查时间。

来到美国的第一个秋天,我就有了去野外调查的机会。我准备了长袖上衣、结实的牛仔裤、帽子以及防蚊用品。对了,教授还特别叮嘱大家要自带午饭。我以前听说过美国人吃饭都是AA制,所以就打算做一人份的盒饭吃。由于我的“中国胃”吃惯了热乎乎的饭菜,我便提前一天焖好米饭,做了番茄炒蛋,装入饭盒并放到冰箱里,准备第二天热了吃。转天一早,我带着饭盒兴高采烈地去往学校,坐着系里的车就去了野外“办公室”。快到中午时,大家准备休息吃午饭了,我问教授我们在哪里吃饭,他说哪儿都可以,你想在车里吃也行。

我说我想找微波炉热饭,他竟然大笑起来。当我看到其他美国同学带的不是三明治就是饼干、香蕉等无需加热的简餐时,我才恍然大悟,这方圆十几里除了大树,连一个房子也没有,即使我们带了微波炉,可也没有电源啊!最后,我只好一个人默默地抱着饭盒吃完了冰凉的饭菜。后来,我在野外找微波炉热饭的故事在系里传得人尽皆知,搞得每次去野外调查之前同学们都会开玩笑跟我说:“野外办公没有微波炉。”我们林学系的学生大多是男生,教授也以男性为主,而系里为数不多的女生们性格也都十分开朗,我猜测这可能跟大家经常接触大自然有关。

博士资格综合考试

2013年春天,我终于结束了博士基础课的学习并准备参加博士资格综合考试。据我所知,每一位留学美国的博士研究生都要参加这个非常重要的考试。不同学校或专业对这个考试的叫法不一样,有的叫qualified exam,有的叫comprehensive exam。考试形式和内容因人而异,但都由笔试(written part)和口试(oral part)组成。考试时间也不固定。以我个人为例,笔试与我提交的研究计划有关,因为完全没有复习资料,也不知道出题教授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所以我无需提前复习。只要我的导师和其他出题教授觉得时间方便,那就可以安排考试了。

通常,笔试时间要安排一周,从周一到周五,中间有一天休息。而我需要在每一天的八小时之内完成一位教授的命题。出题的四位教授都是我博士论文选题和指导学术委员会的成员。考试形式由出题教授决定,有闭卷也有开卷。我个人认为闭卷是相对简单的,内容上不会有很多自由发挥,时间也特别充足。开卷考试是比较难的,一方面题目天马行空,有的题目甚至连教授本人也没有标准答案,完全是探索性的,主要考查逻辑思维和研究方法,作答时需要借助一些参考书和数据库来提供相对合理的方案和论证;另一方面,开卷考试的题量特别大,特别考查阅读速度和写作速度,一天八小时甚至不够用。不夸张地说,周三休息那天我还去校医院做了一个腰部理疗,周四、周五我都是带着护腰去答题的,因为考试强度太大,身体还真有点吃不消。

笔试之后的第二周,导师跟我说出题教授已经一致同意让我进行下一轮的口试,真是让我兴奋又紧张!口试一般安排四个小时,出题教授将根据我提交的研究计划和我回答笔试问题的答案进行提问。笔试和口试是相辅相成的,由于我笔试答得还可以,所以教授们就没有在口试时问那些特别有挑战性的问题。口试结束的当天,学术委员会就通知我通过了博士资格考试,并为我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提了一些建议,由此我便正式成为了博士学位候选人(PhD Candidate)。

我属于需要相对长时间才能适应陌生环境的那一类人。因此,在美国生活了有三年之久,我才渐渐熟悉了周围的文化和环境,用英语与当地人沟通也没有了太大障碍。相比初来乍到时的稚嫩,我在学业和生活上也慢慢找到了平衡。我大概用了五年的时间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并于2015年8月正式毕业。每当生活或者学业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不禁想起窗外的白木兰和火炬松,前者的含蓄、淡雅和后者的坚毅、顽强始终在激励着我。毕业之后,我留在了美国工作,虽然我的工作与林学并不相关,但我的梦想一直在那里,等着我去努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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