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人”有毒

  在法治模式下,人才的发掘与任用体制是所谓的精英政策,即一种基于应试(或考核)制度的人才淘汰机制。淘汰机制就像一个大筛子,筛眼非常细小。能钻过这些筛眼的人永远是极少数,所以这些人就是金子,理应被重用;而钻不过这些筛眼的人永远是绝大多数,这些人全部都是沙子,活该被淘汰。

  事实真是这样吗?

  未必。用筛子筛人的方法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世界上没有哪种生物比人更复杂,更多面,更具潜力和无穷无尽的可能性,所以,硬要拿一大堆标准去“衡量”人的潜力与可能性的做法是极其荒谬的。长期以来,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任何一种考试或选拔制度的存在都是权宜之计,完全治标不治本。这种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选拔真正的精英,不如说是对机会和资源有限性的一种妥协。说得稍微夸张点,考试这种东西的本质其实与抓阄无异:冰棍只有两根,但人有十个。怎么办?那就通过抓阄来决定好了。当然,我不否认考试这种形式的存在也许能让更有资格吃冰棍的人增加吃到冰棍的机会。但这个东西与其说是一种必然,不如说是一种偶然。因为是否有资格吃冰棍这件事的标准本身就是极其不确定的,很难做到真正的实至名归。

  事实胜于雄辩。大量被筛眼挡住的沙子最后却成为真正的金子,而大量钻过筛眼的金子最后却不可救药地沦为了沙子。

  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

  众所周知,真正的港姐冠军是很难成银幕巨星的,那些货真价实的银幕巨星往往来自港姐竞选淘汰者的行列;真正的巨贾大腕往往来自三流学校,而一流学校的毕业生充其量能给大腕当高级打工仔……

  这些铁一般的事实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不是豆子,不能用筛子来挑。否则,即便你筛出了合标准的豆子,也会发现这些豆子的芯都是烂的,看你傻不傻眼。

  那位说了:那你说怎么办?不让筛人,我们应该怎么选人、用人?难不成打开大门让人随便进?

  对,正确的做法就是这个“随便进”。

  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所以“人”这个物种是不能用某种形式的标尺去衡量的,必须用心去感受。这样的感受过程绝对需要充足的时间,所谓“日久见人心”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只有打开大门让尽可能多的人进来,并让他们彻底放松、尽情表现(或者换一种邪恶一点的说法:让他们尽情暴露),你才能真正做到“识人”,并真正挑到“对”的人。否则,如果你硬要拿一把尺子去衡量,并把门槛设得太高,把门缝关得太死的话,不但你的选择余地会大大变小,而且你也不可能做到“识人”。因为如此高的门槛、如此窄的门缝会逼着被挑选的人做戏,好让他们至少看起来能更符合你的要求。这种表演会欺骗你的直觉甚至理性,让你在不知不觉中着了他们的道,并在他们真正进门之后才惊觉上当。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人家都进来了,再踢走人家是一件既伤神又伤身更伤财的事情,实在是得不偿失,悔不当初。既然如此,还不如敞开大门,让大家自由进出,但并不给其正式身份,用一个比较长的试用期去好好地观察,好好地感受,最终你的选择一定八九不离十。

  其实,找员工和找老公是一个道理。“高富帅”只是一把尺,这个东西不可能测量出人心,所以相当不靠谱。真想挑到对的人,真想一辈子不离婚,幸福一辈子,就不能靠尺子去量,而必须耐下性子来拿出大量的时间去相处。否则,一旦结了婚,将生米煮成熟饭,再想离婚,代价可就太大了。

  总之,“识人”的关键在于人性的暴露,而要想让一个人无法表演、做戏,彻底暴露自己,只有给他充分的时间和极度放松的环境才行。而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与这个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在挑人的时候,时间卡得太死,环境收得太紧,这等于是上赶着逼着人家做戏给你看,主动鼓励人家忽悠你。而我们却沾沾自喜,居然真的自以为凭借所谓“阅人无数”的眼光和一大堆不着四六的所谓“瞬间识人术”(比如说某种近似于相面的迷信方式,再比如说某些故弄玄虚实则不切实际的问答环节)就能一举“识人”,为自己挑到最对的人,实在是让人笑掉大牙。

  再重复一遍:人不是“挑”出来的,而是“处”出来的。记住这句话,你将豁然开朗,海阔天空。

  摘自《经典美文》

  南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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